作者diefishfish ((*〞︶〝*) )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Re: [檢舉] Gossiping板主diefishfish違反利益迴避
時間Sat Jun 29 07:09:02 2013
警察 執行公務 被 公然侮辱挑釁 還要 打電話到110報案 請其他人來處理?
(板主) (水桶公告) (推文謾罵挑釁) (到八卦檢舉板檢舉)
這樣的邏輯,明顯謬誤
當然是直接逕行告發才對
第十九條:[板主自律]
依據
#1C3jR2tP (L_TalkandCha)『日後,
若仍有板主違規行為之檢舉,均需由其他?
主予以判定,判定未違反板規,才得以結案。』。(故任何與板主本身相關之檢舉、
爭議應迴避不得私自處理。)
"若仍有板主違規行為之檢舉" 此前提都不存在了 還需要繼續討論下去嗎?
※ 引述《biostar (澎湖小雲雀)》之銘言:
: 在 #1HovUEok (Gossiping) 的推噓文中
: 噓 F101:智障只有死魚魚才是拉 幹 廢物 06/27 09:46
: F101 就在三分鐘後,被罵的板主 diefishfish 就直接用修文方式公告水桶
: ※ 編輯: diefishfish 來自: 36.230.40.190 (06/27 09:49)
: 板主 diefishfish 並沒有依照板規以一般使用者身分在 GossipPicket 實名提出檢舉
: 更不用說經過其他的板主的裁決,就直接剝奪 F101 答辯權力就直接水桶兩週
: 這種作法已經明顯違反八卦板規
: 第二十條:[板主任期制]
: ‧ 對特定使用者進行人身攻擊、侵權行為等之檢舉,被侵犯當事人需於八卦檢舉板
: Gossippicket實名提出檢舉,以匿名方式或未提出檢舉者板主群不予受理。
: 也違反板規中所規定的利益迴避原則而私自處理
: 第十九條:[板主自律]
: ‧依據#1C3jR2tP (L_TalkandCha)『日後,若仍有板主違規行為之檢舉,均需由其他板
: 主予以判定,判定未違反板規,才得以結案。』。(故任何與板主本身相關之檢舉、
: 爭議應迴避不得私自處理。)
: 由於程序不合法,所以請撤銷 F101 的水桶,等到 diefishfish 依照板規以個人身分
: 提出實名檢舉,並且利益迴避再由其他板主做出判決
: 因為 diefishfish 利用板主權力濫權違規已經是累犯,在八卦板上名聲極差,
: 所以鑒請將 diefishfish 永久褫奪其參選和擔任板主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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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0.40.190
※ 編輯: diefishfish 來自: 36.230.40.190 (06/29 07:09)
※ 編輯: diefishfish 來自: 36.230.40.190 (06/29 07:12)
1F:→ zx97009:喔是喔 06/29 07:34
2F:推 DPPIsBitch:但你是下判決不是逕行告發 06/29 07:40
3F:→ DPPIsBitch:你比較像是審判者被公然汙辱直接送他的判決~不合理 06/29 07:42
5F:→ DPPIsBitch:"爭議"兩字~不要視而不見 06/29 07:43
6F:推 Kay731:反正你不能處理自己的案件 被警告定了 06/29 08:40
7F:推 biostar:就算法官被人身攻擊,也要由其他法官審理定罪,檢察官涉嫌 06/29 09:54
8F:→ biostar:犯罪,也要其他檢察官審理,不能球員兼裁判是基本道理 06/29 09:55
9F:→ biostar:警察執行公務被公然侮辱挑釁,只能暫時抓來呈報法院 06/29 10:11
10F:→ biostar:第三者審理,有人跟你說警察可以直接判刑的嗎? 06/29 10:11
11F:推 urdie:爭議應迴避不得私自處理 你第一次當板主嗎?看規定看一半的? 06/29 10:21
13F:推 biostar:警察本身被罵,就不用走法定程序囉? 06/29 10:28
14F:→ biostar:原來本規定的源頭就是你喔!哈哈!失敬!失敬! =..=a 06/29 10:29
15F:推 Kay731:死魚魚還是早點下台吧! 06/29 10:31
16F:推 livefishfish:老實說這條我很好奇一次罵4個板主是不是就無敵了 06/29 10:34
17F:推 iChina:我說在位的四位板主是… 06/29 10:42
18F:推 biostar:1.沒有指名是誰不算 2.就算有指名,也可以交互檢舉審理 06/29 10:45
19F:→ biostar:只要針對侮辱自己的部份提出實名檢舉並由其他板主判決 06/29 10:46
20F:→ biostar:法院實務就是這樣搞的,而且一樣有法定程序要走 06/29 10:47
21F:→ biostar:板規把處理流程寫明,就是所有人要遵守,板主就可不遵守? 06/29 10:48
22F:→ biostar:這次死魚魚可是連八卦檢舉板這裡都給跳過了 06/29 10:56
23F:→ coon182:你不知道要利益迴避嗎?頗ㄏ 06/29 12:30
24F:推 NEWOLD:八卦版不是一向都容許甚至鼓勵謾罵的 至少觀察到都是這樣 06/29 12:44
25F:→ NEWOLD:不可以一次罵一群人 像是gay...南部人... 但可以攻擊特定人 06/29 12:44
26F:推 biostar:樓上誤會大了!這次爭議不是可不可以攻擊特定人,而是 06/29 12:59
27F:→ biostar:在於沒有經過板規講明的流程,而且沒有利益迴避 06/29 13:00
28F:→ NEWOLD:本來就是一個很亂搞又看板主心情的板啊 所以呢 遵守又怎樣 06/29 13:02
29F:→ NEWOLD:不遵守又怎樣 06/29 13:03
30F:→ NEWOLD:都可以私人恩怨隨意處置了 他這樣算小case 06/29 13:03
31F:推 ufo15526368:GM小組長 看到違規推文都可以直接水桶了 06/29 19:25
32F:→ ufo15526368:何況是版主發現人身攻擊事由?? 小組長可以 版主同理 06/29 19:26
33F:→ coon182:GM不是被罵的那個人當然可直接處理,拿來比不妥 06/29 19:32
34F:推 biostar:而且這裡的板規並沒有對人身攻擊處理流程規定,八卦可是有 06/29 19:55
35F:→ biostar:這些詳細規定,並沒有說板主可以直接跳過,也說要利益迴避 06/29 19:57
36F:推 morrischen2:任何與板主本身相關之檢舉、爭議應迴避不得私自處理。 06/29 20:12
37F:→ morrischen2:罵板主群和板主對象不同 06/29 20:12
38F:→ ttnakafzcm:總之就是 被罵得不能判 其他三位才能判 06/29 21:55
39F:推 ufo15526368:真好笑 被人汙辱 還規定不能把人釘起來自救 06/30 23:52
40F:→ coon182:被人汙辱那你之前怎不去檢舉以前愛用匿名帳號罵板主的?呵 07/01 00:24
41F:推 biostar:亂檢舉還沒跟你算帳,還敢沒看清楚規定就亂講話 07/01 01:00
42F:→ ckgegg:有時間發文不去附議 這麼愛當八卦版主阿? 07/01 2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