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miniMan (GM 名偵探摳男)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公告] 八卦板主 diefishfish 警告並停權兩週
時間Wed Jun 9 07:48:10 2010
【板主:louisman/diefishfish/valater/cx..】八卦檢舉板 看板《GossipPicket》
[←]離開 [→]閱讀 [Ctrl-P]發表文章 [d]刪除 [z] [i]看板資訊/設定 [h]說明
編號 日 期 作 者 文 章 標 題 人氣:4
17640 ! 5/30 超貼政治新聞 □ [文章] diefishfish
17752 ! 6/02 Anonymous. □ [推文] 檢舉版主diefishfish
業經檢舉,經詢問八卦板之其它板主,均未予以判定未達判罰標準不受理而予以結案。
板主 diefishfish 均未依
「利益迴避」原則,個人於板上之發/推文經使用者檢舉,
未由其他板主逕行處理,自行判定未達判罰標準而不受理予以鎖文結案,亦未說明理由。
板主群基於尊重其它板主對於違規文章的裁量權,故未予以解除鎖文狀態,再行處理。
板主 diefishfish 自行判定個人遭檢舉之文章未違反板規,而逕行處理,已有板主濫用
職權之行為。
故
依群組之組規,予以警告一次。
日後,若仍有板主違規行為之檢舉,均需由其他板主予以判定,判定未違反板規,
才得以結案。
[公告] 生活娛樂館組規 2010 修訂版
三、版主懲處
1.板主違反本站或本組之規定或公告,依違情節程度作以下之懲處:
1>警告。
板主警告集滿兩次就解除版主職務。
2>解除板主職務。
3>褫奪於本群組內任板主之權。
2.累犯者加重懲處。
按
#1C3dZZQC (L_TalkandCha),板主 diefishfish 之推文(註一)經其它板主
判定為
已違反八卦板之板規第十一條 (註二),故予以水桶兩週。板主群聯名
至小組提出申請,由小組長暫停板主 diefishfish 執行板主職權兩週之處分。
--
註一
#1C1T3j-q (GossipPicket)
作者 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 看板 GossipPicket
標題 [推文] 檢舉版主diefishfish
時間 Wed Jun 2 11:33:00 2010
───────────────────────────────────────
1.檢舉文章:
(請將受檢舉文章前後各兩篇的列表複製貼上來,註明檢舉文章編號及檢舉對象)
ex:(檢舉24116,XXXXX)
21468篇推文
1F:推 diefishfish:台灣醫學生聯合聚會 該會秘書長陳信融的發言06/02 11:09
2F:推 diefishfish:「我們要為了捍衛既得利益而戰」、06/02 11:09
3F:推 diefishfish:「但為了贏得社會認同,對外我們一定要訴諸民眾健康」06/02 11:09
4F:推 diefishfish:影片為活生生的鐵證 反對波波應該要表裡如一06/02 11:10
21483篇推文
6F:推 diefishfish:台灣醫學生聯合聚會 該會秘書長陳信融的發言06/02 11:06
7F:推 diefishfish:「我們要為了捍衛既得利益而戰」、06/02 11:07
8F:推 diefishfish:「但為了贏得社會認同,對外我們一定要訴諸民眾健康」06/02 11:07
21498篇推文
11F:推 diefishfish:台灣醫學生的發言 我們要為既得利益而戰!06/02 11:14
12F:推 diefishfish:「但為了贏得社會認同,對外我們一定要訴諸民眾健康」 06/02 11:14
21505篇推文
14F:推 diefishfish:我們要為既得利益而戰!06/02 11:25
15F:噓 diefishfish:但為了贏得社會認同,對外我們一定要訴諸民眾健康」06/02 11:25
16F:噓 diefishfish:請表裡如一 謝謝06/02 11:25
17F:→ diefishfish:煽動不懂的人用訴諸民眾健康的方式06/02 11:26
18F:→ diefishfish:但是內部發言卻是為了既得利益而戰06/02 11:27
19F:→ diefishfish:這樣恰當嗎06/02 11:27
2.檢舉事由:
(違反板規第X條:xxxxx...)
檢舉版主diefishfish在多篇文章重複性推文
違反板規第十一條:[惡意噓文、推文
身為版主還惡意違反版規,而且版主diefishfish多次在八卦版推文引戰
很明顯有失職
--
註二
[公告] 八卦板板規(2010.03.16)
第二章:推文管理
第十一條:[惡意噓文、推文]
有以下任一情況之使用者,給予
水桶兩週處分
一、多次無意義推/噓文,惡意推/噓文或推圖之使用者。
二、利用修改文章,故意竄改、刪除他人推噓文經查證屬實。
(惟對方明顯犯規,如惡意人身攻擊、公佈私人資料在先則不在此限)
三、於推/噓文中違反第一章任一規定者。
(由於本板推文數量大,欲檢舉請至八卦檢舉板GossipPicket或寄信至板主信箱。)
--
啃瓜子小組組務 GeminiMa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168.127
※ 編輯: GeminiMan 來自: 118.168.168.127 (06/09 07:50)
※ GeminiMan: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6/09 07:51
20F:推 lX:小組長是回應DDRMIX的申訴嗎? 照正常程序 DDRMIX可以罷免了吧? 06/09 11:21
21F:→ victoryss:摳男 GJ! 06/09 12:04
22F:推 hateOnas:DDRMIX的申訴晚上才會判... 06/09 15:24
23F:推 victoryss:《上次上站》06/10/2010 07:28:31 Thu 06/21 17:33
24F:推 chocho1981:為了八卦而創的ID 06/22 00:23
25F:推 victoryss:復全了!! 快來發政治新聞!!! 06/23 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