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1mail16 (milklaO,賣家說還要查ord)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申訴] 不服Gossiping版主PTTOnline 劣文判決
時間Sat Apr 20 20:13:20 2013
申訴人: c1mail16
被申訴人: gossiping / PTTOnline
主旨: 不服 gossiping 板主 PTTOnline 理由不充足劣退我!
要求: 取消劣文
說明:
(一) 事由
c1mail16板友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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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次您在Gossiping板被PTTOnline板主以板規八─違反中華民國法律劣退,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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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請您見諒板主行使之權利造成您暫時無法回覆文章、推/噓文等之不便。非常感謝您抽
空回覆信件與板主討論原文劣退事宜。
不過經過板主再度逐字檢視之後,仍決定不更動劣退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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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如以下所示:
(1)[問卦] 拉k真的這麼爽?連蜘蛛也愛??標題以[問卦]方式意圖引起板友討論
吸食安非他命或是誘使動物吸食後的心得。依中華民國法律規定,吸食安非
他命為犯法行為。
我要重申我沒有違反中華民國法律!
(2)如發文者所告知,
http://ppt.cc/v6nM連結為他人在facebook上傳蜘蛛吸食
安非他命影片。不過如說明(1)之內容,此影片也已違法法律、本人也已向
相關單位檢舉此影片。無論影片上傳者或是該facebook社群帳號擁有者為誰
上傳違反板規、法律規定影片就該以板規處分,本人無法保證相關影片、文
章是否已遭人向法制單位檢舉,以及後續警察起訴、約談等。
該影片只是轉POYOUTUBE!如果今天有人轉PO酒駕肇事,你也要依造違反
中華民國法律劣退嗎?
★(附錄)劣退原文:
作者 c1mail16 (milklaO,賣家說還要查ord)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問卦] 拉k真的這麼爽?連蜘蛛也愛??
時間 Thu Apr 18 21:39:32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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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可以分享拉k拉完到底是什麼感覺嗎??
真的有這麼爽嗎???
就算很爽了,聽說會尿失禁耶!!
還要冒這麼大的風險啦?
連蜘蛛都樂此不疲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1.135.227
→ a1052026:問樓下,他經驗豐富 04/18 21:39
推 onedvd:還好 04/18 21:40
推 lasts:聽說會陽痿,問五樓 04/18 21:40
→ shcjosh:酒店必備 04/18 21:40
→ HornyDragon:我只愛拉屎 04/18 21:40
→ ken3616001:像是被4X貓X,你可以問樓下,他兩個都試過 04/18 21:40
→ gino0717:用來做老鼠實驗麻醉很爽,迅速又安全 04/18 21:40
推 ChannelV5566:我只知道K菸有夠臭 04/18 21:40
推 GP02A:幹 我不敢看那種外星八爪生物 04/18 21:40
推 accin:就很像瞬間喝醉而已 04/18 21:40
→ accin:我聽說的!!! 04/18 21:41
→ ArSaBuLu:我只會拉G 04/18 21:41
→ whiteadam:釣魚文 04/18 21:41
你想太多了!!!不要把每個人都想的這麼無聊or邪惡 狡猾 卑鄙
從這裡就可以看出我沒有要誘使他人分享吸食安非他命的想法!
再重新舉例一次,為什麼有人這麼殘忍會殺人,到底在想什麼?
依上述的例子我的標題只是反諷,並非誘使從我上面回文也看得出我沒誘使的想法
版主不能依自己一相情願的想法就認定我誘使他人分享吸食安非他命的心得。
另外,假設真的是誘使!中華民國法律是規定吸食安非他命違法沒錯,但我只是問拉K
真有那麼爽,連蜘蛛都愛?根本跟違反中華民國法律無關,版主不該以違反中華民國法律
劣退我!以上
推 rubidus:為啥會有這麼多K粉? 04/18 21:41
挖阿災= = 不是我朋友
推 lovekangin:教授說會放大知覺 會比以前還爽 04/18 21:41
※ 編輯: c1mail16 來自: 140.121.135.227 (04/18 21:42)
→ unter:鍵盤警探要出動囉!!!! 04/18 21:42
→ kosuke:後面頗好笑 XD 04/18 21:42
推 alubanana:昨天我嗑爽身粉 今天我在醫院洗胃 04/18 21:43
推 e1q3z9c7:垂死的掙扎 04/18 21:44
http://ppt.cc/v6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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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1.135.227
※ 編輯: c1mail16 來自: 140.121.135.227 (04/20 20:16)
※ 編輯: c1mail16 來自: 140.121.135.227 (04/20 20:16)
※ 編輯: c1mail16 來自: 140.121.135.227 (04/20 20:17)
1F:推 iChina:自從boyo用法律來劣退網友後,類似的劣退文蠻多的 04/20 22:25
2F:推 PTTOnline:我是有去檢舉那影片,就不知道警察會不會處理 04/20 22:33
你說這段話跟本文好像沒任何關係!我已經提出我的主張了!!
人家fb轉po影片你要警察處理什麼?影片我查過了!是國外的人拍的放在youtube
我想請問轉po也觸犯了中華民國法律嗎?我想應該沒有!
如同我上面提到的!難道我今天轉po一個台灣本地有人違規肇事的車禍影片
也違反中華國法律的,那難道你也要依造這樣來劣退我?所以你以我違反中華民國法律
為由劣退我,我覺得根本是強詞奪理!我不服此判決!請重判!
補充:你說我違反中華民國法律,請問是違反哪一條?
警察開單也會說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你一句我違反中華民國法律就可以劣我文章了?
這麼簡單?都不用舉證?那不知請的人不就都傻傻被劣退?
3F:推 DPPIsBitch:要說違反法律感覺也要先說違反哪條吧~哪有不引條文說別 04/20 23:35
4F:→ DPPIsBitch:人違法的~(共匪例外~共匪桶就對了) 04/20 23:35
5F:→ hazel0093:戒嚴時期法律 不得主張分裂國土及共產主義 04/20 23:42
6F:→ hazel0093:PTT法律 得主張分裂國土不得主張共產主義 04/20 23:43
7F:推 DPPIsBitch:版主還是去查查要用違反哪條法在來水桶比較恰當 04/20 23:46
8F:→ barlin:五毛主張的真的是"企圖"達到人人平等的真正共產主義嗎? 04/21 02:42
9F:→ barlin:我還以為是偉光正的黨+大中國主義的紅色法西斯啊 04/21 02:43
※ 編輯: c1mail16 來自: 140.121.135.227 (04/21 06:34)
※ 編輯: c1mail16 來自: 140.121.135.227 (04/21 06:45)
10F:→ NewBeef:無法溝通的甲 k少說他怪怪的 看來是有原因的[?] 04/21 10:39
11F:→ coon182:無法溝通,外加又把別人的私人訊息公布 04/21 13:40
12F:→ coon182:這種人在社會一定會被婊XDD 04/21 13:41
13F:→ coon182:喔不對,我想應該是被婊很久憤世嫉俗XDDD 04/21 13:41
舉證:中華民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http://ppt.cc/Vsod 你不找是哪條我自己找法律給你看!請指出我違反哪一條法律!
※ 編輯: c1mail16 來自: 140.121.135.227 (04/21 13:58)
14F:→ NewBeef:說四叉在置底或推文約炮還是怎樣怎樣不好 04/21 14:08
15F:→ NewBeef:某鼻涕根本半斤八兩還敢說別人 這是怎樣? 04/21 14:09
16F:→ NewBeef:又一個 嚴以待人 寬以律己的傢伙 04/21 14:09
17F:推 hazel0093:找一個法律系的來當版主好了 囉哩八縮 04/21 20:11
我怕你不懂!舉個簡單的例子給你聽好了!
你被交警開罰單!他只寫違反交通法規,不給你寫哪一條!
然後有個人跟你一樣,就說叫法律系的來當交警好了!
想清楚自己在說什麼才不會讓人看笑話
18F:→ c1mail16:這跟法律不法律系沒關係好嗎 04/21 21:47
19F:→ c1mail16:不懂就不要出聲音,才不會被笑! 04/21 21:48
※ 編輯: c1mail16 來自: 140.121.135.227 (04/22 15:16)
※ 編輯: c1mail16 來自: 140.121.135.227 (04/22 15:17)
20F:推 DPPIsBitch:版主似乎要刪帳號了~真可憐~可能出不了水桶了 04/24 20:29
21F:→ hateOnas:他永久水桶嗎 不然為什麼出不了水桶? 04/25 08:34
22F:推 GeminiMan:請將相關證據轉錄至組務板,勿附於申訴文內。 05/13 1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