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vefishfish ((*〝︵〞*))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Fw: [建議] 本板14694(現在為10500)
時間Wed Mar 6 21:32:45 2013
※ [本文轉錄自 GossipPicket 看板 #1HDSrJXI ]
作者: Bignana (霜之哀傷....) 看板: GossipPicket
標題: Re: [建議] 本板14694(現在為10500)
時間: Tue Mar 5 18:47:45 2013
根據我剛剛查了一下
#1G4dxYVR (Gossiping)
[公告] 重申請勿張貼 "公民類新聞"-新頭殼
這篇公告主要是說 卡卡洛普與新頭殼是公民類新聞不得張貼
隨後該經使用者查證後,前板主又發了公告
#1G4gIi9I
[公告] 重申請勿張貼 "公民類新聞"
表示改口表示新頭殼不是公民類新聞 可以張貼
文中有對於造成看板動盪已有道歉
這方面應該是請組務指示 我該如何為之
我個人的想法是,這是過去動盪
且公告也重申因發表"新頭殼"被劣的可以申請解劣
亡羊補牢,猶未晚也。
但一碼歸一碼,即使道歉了 仍是板務疏失 屬於組務需要裁決的部分
請容我向啃瓜子小組組長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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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5.98.213
1F:推 livefishfish:你有給那個屏科大的機會嗎? 03/05 18:48
2F:→ livefishfish:說不定他真的是被騙了阿 03/05 18:49
3F:→ Bignana:一碼歸一碼 這是板務疏失 我不能輕率決定 03/05 18:51
4F:→ Bignana:若您要用我剛剛水桶的那篇來跟我辯白y 03/05 18:52
5F:→ Bignana:我想這是兩回事 我已跟你告知 我向組務請示 03/05 18:52
6F:推 hateOnas:真想進去隱版答辯啊 03/05 18:55
7F:推 livefishfish:你事發文的人阿 03/05 18:57
8F:→ livefishfish:剛剛那個是誤信錯誤消息也算造謠的話 03/05 18:58
9F:→ livefishfish:你那篇公告也絕對是造謠 03/05 18:58
10F:→ livefishfish:還是用[公告]跟大家說的哩 03/05 18:59
11F:→ Bignana:我已向小組長裁示,莫以本文為爭吵地方。 03/05 19:09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livefishfish (61.70.161.226), 時間: 03/06/2013 21:3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