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vefishfish ((*〝︵〞*))
看板L_TalkandCha
标题Fw: [建议] 本板14694(现在为10500)
时间Wed Mar 6 21:32:45 2013
※ [本文转录自 GossipPicket 看板 #1HDSrJXI ]
作者: Bignana (霜之哀伤....) 看板: GossipPicket
标题: Re: [建议] 本板14694(现在为10500)
时间: Tue Mar 5 18:47:45 2013
根据我刚刚查了一下
#1G4dxYVR (Gossiping)
[公告] 重申请勿张贴 "公民类新闻"-新头壳
这篇公告主要是说 卡卡洛普与新头壳是公民类新闻不得张贴
随後该经使用者查证後,前板主又发了公告
#1G4gIi9I
[公告] 重申请勿张贴 "公民类新闻"
表示改口表示新头壳不是公民类新闻 可以张贴
文中有对於造成看板动荡已有道歉
这方面应该是请组务指示 我该如何为之
我个人的想法是,这是过去动荡
且公告也重申因发表"新头壳"被劣的可以申请解劣
亡羊补牢,犹未晚也。
但一码归一码,即使道歉了 仍是板务疏失 属於组务需要裁决的部分
请容我向啃瓜子小组组长请示.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55.98.213
1F:推 livefishfish:你有给那个屏科大的机会吗? 03/05 18:48
2F:→ livefishfish:说不定他真的是被骗了阿 03/05 18:49
3F:→ Bignana:一码归一码 这是板务疏失 我不能轻率决定 03/05 18:51
4F:→ Bignana:若您要用我刚刚水桶的那篇来跟我辩白y 03/05 18:52
5F:→ Bignana:我想这是两回事 我已跟你告知 我向组务请示 03/05 18:52
6F:推 hateOnas:真想进去隐版答辩啊 03/05 18:55
7F:推 livefishfish:你事发文的人阿 03/05 18:57
8F:→ livefishfish:刚刚那个是误信错误消息也算造谣的话 03/05 18:58
9F:→ livefishfish:你那篇公告也绝对是造谣 03/05 18:58
10F:→ livefishfish:还是用[公告]跟大家说的哩 03/05 18:59
11F:→ Bignana:我已向小组长裁示,莫以本文为争吵地方。 03/05 19:09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livefishfish (61.70.161.226), 时间: 03/06/2013 21:3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