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sonBourne (最貼心的事)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Re: [申訴] 不服八卦版主JasonBourne劣退判決
時間Mon Sep 21 12:14:18 2009
※ 引述《franktassone ()》之銘言:
: 刪法的緣由,我不知你也不知。所以,這有解釋的空間,對嗎?
: 也許後來版主覺得都解釋過了,應該不會造成疑義,這也有可能,是嗎?
: 我會找之前的版規就是因為"現在的版規"沒有解釋"。
被刪除的,不是前任板主對板規的解釋,而是板規本身,所以跟疑不疑義
沒有關係。
在解釋論上,規範文字被刪除,即失其效力,所以在小組長沒有立下規範之前,
對於被明文刪除的板規,我無法執行。
: 當然,現任版主不受拘束,所以,我己經改為"參考"。對不起!
: 但是,這樣會不會造成一罪但不同處罰的情形呢?或是同時間不同版主對於
: 此條版規也會有不同的解釋呢?而這樣是合理的嗎?
: 個人覺得,是不是要把版規規定的"清楚"呢?
如同上述,差異的不是「相同板規,前後任板主解釋不同」,而是「板規已經不
同」。再說,如果要嚴格依照板規來看,板主可以隨時補充修正板規,實質上幾
乎等於「板主的解釋變了」就等於「板規變了」。只是我覺得這樣板友可能會被
突襲,所以才請你指出,在「現行板規」下,如果有前任板主曾經採取支持你的
解釋,我會幫你取消劣文。
再說一次,不是「板主的解釋改變」,而是「板規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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