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ph (智識可食! 食之矣)
標題[轉錄]Re: 請問為何劣退我文章?
時間Mon Jun 1 18:57:12 2009
※ [本文轉錄自 Jeph 信箱]
作者: chocho1981 (o(.```.)o)
標題: Re: 請問為何劣退我文章?
時間: Sun May 31 19:05:02 2009
※ 引述《Jeph (智識可食! 食之矣)》之銘言:
: 版主您好:
: 很可惜 您用假設性的問題來回答我的問題
: 那本質上就是錯誤的
: 再來您說我類比不倫不類 那更是無理
: 因為版規本來就一條一條 分門別類
: 用錯誤的法條去起訴被害者是無法成立的
: 如果照您的說法 法律不需要有法目 法條 因為都一樣
: 只要犯法都不行 那是廢話!!!
: 犯法者需要知道犯哪種法 所以需要分條列出
: 否則欲加之罪 何患無辭 羅織之刑何需法律 版規
: 現階段版規有不足不處 你不能以感覺量刑
: 第三條很清楚 不能修改新聞內容 且沒有說明不能張貼外文文章
: 很抱歉
: 您的解釋我無法接受
: 請你再解釋一次 否則還我清白
很遺憾這樣的解釋仍然不能讓您滿意
您在板上發文 雖有遵循第三條 卻犯了第六條
故用第六條處置無誤
我不只一次在信中說明
在板上的文章是同時受到九條版規規範的
但我認為您根本完全聽不進去
我想說的話 都在這兩天回覆您的兩封信中說明了
再說下去 也將淪為口舌之爭 並無太大意義
我認為 您若還沒辦法接受 可能再麻煩您跑一次組務版
交由第三者評判吧
祝 安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7.117.33
--
要相信科學,不要相信感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209.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