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ph (智识可食! 食之矣)
标题[转录]Re: 请问为何劣退我文章?
时间Mon Jun 1 18:57:12 2009
※ [本文转录自 Jeph 信箱]
作者: chocho1981 (o(.```.)o)
标题: Re: 请问为何劣退我文章?
时间: Sun May 31 19:05:02 2009
※ 引述《Jeph (智识可食! 食之矣)》之铭言:
: 版主您好:
: 很可惜 您用假设性的问题来回答我的问题
: 那本质上就是错误的
: 再来您说我类比不伦不类 那更是无理
: 因为版规本来就一条一条 分门别类
: 用错误的法条去起诉被害者是无法成立的
: 如果照您的说法 法律不需要有法目 法条 因为都一样
: 只要犯法都不行 那是废话!!!
: 犯法者需要知道犯哪种法 所以需要分条列出
: 否则欲加之罪 何患无辞 罗织之刑何需法律 版规
: 现阶段版规有不足不处 你不能以感觉量刑
: 第三条很清楚 不能修改新闻内容 且没有说明不能张贴外文文章
: 很抱歉
: 您的解释我无法接受
: 请你再解释一次 否则还我清白
很遗憾这样的解释仍然不能让您满意
您在板上发文 虽有遵循第三条 却犯了第六条
故用第六条处置无误
我不只一次在信中说明
在板上的文章是同时受到九条版规规范的
但我认为您根本完全听不进去
我想说的话 都在这两天回覆您的两封信中说明了
再说下去 也将沦为口舌之争 并无太大意义
我认为 您若还没办法接受 可能再麻烦您跑一次组务版
交由第三者评判吧
祝 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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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相信科学,不要相信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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