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Re: [申訴] WANTED版主VOT1077 公告#19rAjq6k 判決 …
時間Sat Apr 4 20:53:57 2009
一切回應如公告所云
請組長裁示
並針對
該使用者 濫用信件申訴
並以水球信件等方式騷擾本版其他使用者 的部份
如本版公告內容所說
┌─────────────────────────────────────┐
│ 文章代碼(AID):
#19rCgc2g (Wanted) [ptt.cc] [公告] 關於 sonamic 申訴 │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Wanted/M.1238682278.A.0AA.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72 銀 │
└─────────────────────────────────────┘
●23932 m 1 4/02 VOT1077 □ [公告] 關於 sonamic 申訴
等相關部分 給予裁示~
謝謝
VOT1077 04/04 20:53
※ 引述《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VOT1077 信箱]
: 作者: sonamic (冬天來了)
: 標題: [申訴]23713 m 1 4/02 VOT1077 □ [公告] 水桶公告
: 時間: Thu Apr 2 20:37:35 2009
: 鷹名的版主您好
: 承蒙您的昏庸誤判
: 以致於我們又在此相見
: 引用你說的話
: "經查原發文者於19:04已經要求 sonamic 請勿推文
: 然 sonamic 於 19:05 持續回應
: 且該推文 → sonamic:沒看到 快幫我修掉歐 XD
: 明顯回應修文部份
: 依據版規
: 7. 禁止將私人恩怨帶到版上、隨意散佈他人資料。
: 《違者版主可不警告直接砍文並水桶一週》
: 7.原發文者可以推文、修文的方式反對某該文章之推文者不得再推該篇文章
: 。"
: 再作證你以往判決的案例
: 可見你判決不公
: 並未用一致的標準判決
: 我找一下以前你判決的備份稍後附上
: 再者
: 原發文者在19:04分修改
: 我電腦的頁面並未更新
: 更新過後並未再繼續推文
: 所以好自為之
--
▂▃▄ 就算你再怎麼樣的千杯不醉! ▄▃
╔▇▇▍ 面對愛情,你還是會醉的!! ο▇▇╖
╚██ 我可以不喝酒,但是愛情呢!? ██╝
▅▆▇ ▇▆▅ ψoracles
PTT2個版 =>
自然就是美=>
天狼星=>
VOT1077
http://www.wretch.cc/album/vot107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105.78
※ 編輯: VOT1077 來自: 122.116.105.78 (04/04 20:54)
1F:推 sonamic:要不是有人連版友申訴都龜起來 有必要請人代為轉達嗎 04/04 20:55
2F:→ sonamic:而且抽煙是負面的事情 你敢回應嗎 XD 04/04 20:56
3F:推 sonamic:另外請該版版主先行告知我上次申訴的補充說明是否該另行發 04/04 20:58
4F:→ sonamic:文 因為我把資料寄給你 還是沒下文 感激不盡 04/04 20:59
5F:推 julian0805:你真的是吃飽撐著 不要煩版主了好嗎 04/04 21:06
6F:推 sonamic:版主不對不能申訴嗎? 樓上被人告都不上訴的嗎? 04/04 21:10
7F:推 julian0805:有理再來 你只會騷擾其他人還說什麼~~ 04/04 21:15
8F:推 sonamic:我請其他人轉達就叫騷擾嗎? 別人不願意轉達我就不丟了 04/04 21:17
9F:→ sonamic:況且沒有理的是誰? 是版主大大大人阿XD 04/04 21:17
10F:→ sonamic:他老是說用一樣的標準 Well 我要看他的標準在哪 04/04 21:18
11F:→ sonamic:連抽煙那麼明顯負面的事情都不判決了 嘖嘖 04/04 21:19
12F:→ sonamic:如果自殺被禁止的話 那抽煙也該被禁止 04/04 21:19
13F:推 julian0805:法律有規定不准抽煙就是剌? 04/04 21:20
14F:→ sonamic:版規禁止徵求負面事物、違反中華民國法律之文章 04/04 21:23
15F:→ sonamic:所以不需兩個條件皆符合 再者 自殺也不犯法阿XD 04/04 21:23
16F:推 julian0805:不想跟看不懂中文的人解釋 04/04 21:24
17F:→ sonamic:你可以不用跟自己解釋 04/04 21:25
18F:推 sonamic:另外 小組上給你上次解釋的連結 你要更多資料我都找給你 04/04 21:29
20F:→ sonamic:沒事就被版主水桶加劣文 哭哭>"< 04/04 21:30
21F:推 playkill:果然是英文~ 我看不懂= =" 04/04 21:30
22F:推 oWindo:先生…所謂負面事物是指公眾認知喔~如果抓路人來採樣, 04/04 22:03
23F:→ oWindo:10個或許有5個覺得抽菸負面,但會有9~10個否定自殺 04/04 22:04
24F:推 pipiblue:對事情不明白的人~接到這樣的信件~非常的突兀~而且..... 04/04 22:46
25F:→ pipiblue:收到信件的跟偉大的sonamic並不熟 為何要幫s大轉信 04/04 22:47
26F:→ pipiblue:偉大的sonamic這樣子的行為 是騷擾到人的 04/04 22:48
27F:→ sonamic:原來在路上問路也是騷擾到人 對不起XD 04/04 22:49
28F:推 pipiblue:原來你闖紅燈 還要問路人這邊會不會開罰單 04/04 23:11
29F:推 iiiivy:說法路只禁止不能在三人以上的室內抽菸... 04/05 00:56
30F:→ iiiivy:基本上在大庭廣眾抽菸或個人房間抽菸不違法!! 04/05 00:56
31F:推 sonamic:自殺不違法也僅是負面事件 為何該版禁止XD 04/05 08:36
32F:推 Darknies:自殺 有教唆自我殘害 違反大眾認知 所以列為負面行為 04/05 08:39
33F:→ Darknies:且販賣香煙以及吸食香煙並不屬於違法.請問如何去成立 04/05 08:41
34F:→ Darknies:"負面行為"的條件呢? 04/05 08:41
35F:→ sonamic:那非教唆自我殘害原來不違反版規囉(筆記) 04/05 08:42
36F:→ sonamic:一堆期刊均足以證明抽煙對人體的危害 應屬負面事件 04/05 08:44
37F:→ Darknies:"凡是都可行 但不見得有益".. 04/05 08:44
38F:→ sonamic:小孩子都知道自殺跟抽煙不好阿:P 是小孩子太聰明還是.... 04/05 08:45
39F:→ sonamic:抽煙不論量多量少 均屬有害行為 XD 04/05 08:45
40F:→ Darknies:吃檳榔, 染頭髮,不正確的飲食 都有機會導致癌症 04/05 08:45
41F:→ Darknies:你認為這違法?...未成年女性越早有性行為罹患子宮頸癌 04/05 08:46
42F:→ Darknies:機率比成年女性高..請問這屬於負面行為? 04/05 08:47
43F:→ sonamic:我說這是負面事件 樓上舉的其他例子引諭失意 04/05 08:48
44F:→ sonamic:你自己先搞懂再來吧XD 04/05 08:49
45F:→ Darknies:那染頭髮 不正當飲食 跟吃檳榔都會罹癌 請問這薯負面? 04/05 08:52
46F:推 sonamic:樓上那些東西evidence based category是多少阿 XDDDDDDDD 04/05 08:54
47F:→ VOT1077:刑法275條 就是徵求自殺禁止的原因 04/05 11:37
48F:→ VOT1077:用言論 推文來幫助欲自殺者自殺 法官會不會認定違反這條 04/05 11:37
49F:→ VOT1077:那是法官〝心證〞 為了避免板友誤觸法規 故而禁止 04/05 11:38
50F:→ VOT1077:喔 對啦 如果說法律是你自己定的算 你說自殺不違法 04/05 11:43
51F:→ VOT1077:那就不違法囉 04/05 11:43
52F:→ VOT1077:至於 菸 這個東西 請你先去法務部問問 什麼時候要被列為 04/05 12:04
53F:→ VOT1077:管制藥品 我就跟著國家的法律走 全面禁止 04/05 12:04
54F:→ VOT1077:這個就不屬於 這個版面討論的範圍了 04/05 12:05
55F:推 sonamic:版規:徵求負面事物、違反中華民國法律之文章 這是個聯集 04/05 16:42
56F:→ sonamic:不是個交集 似乎你從來沒搞懂過XD 04/05 16:43
57F:→ sonamic:如果版主都不遵守版規 恩 那應該加一條版規 04/05 16:45
58F:→ sonamic:所有版規與版主自由心證抵處者,無效 04/05 16:45
59F:→ sonamic:再者如果你硬要掰法的問題 OK 菸害防制法12,13,14,15條 04/05 16:47
60F:→ sonamic:你自己看著辦吧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04/05 16:47
61F:推 sonamic:BTW 我說的是自殺本身不犯法 閃光本身也要矯正視力歐XD 04/05 16:52
63F:推 JoyceYi: 散光才需要矯正視力 04/05 16:55
64F:→ sonamic:不要都不update自己一下就說菸不是負面事物 謝謝 04/05 16:56
65F:→ sonamic:人有失啼 馬有亂足 打錯字了 謝謝樓上國文小老師XD 04/05 16:57
66F:→ sonamic:另外建議更新版規第四條 版主公告不在期限 04/05 16:58
67F:→ sonamic:不要被檢舉了才說那是公告 版主不是很注重"法"嗎? 04/05 16:59
68F:推 JoyceYi:不好意思 我是生物老師 閃(ㄕㄢˇ) 散(ㄙㄢˋ) 04/05 16:59
69F:→ sonamic:警察值勤違規被檢舉都有個法條來免責 你應該也需要:P 04/05 17:01
70F:→ sonamic:原來生物老師國文素養也那麼好 我們國家有救了 04/05 17:02
71F:→ sonamic:我相信我還有很多錯字 老師慢慢指導我吧XD 04/05 17:03
72F:推 Darknies:我相信你還要被糾正的不只是你的中文.... 04/05 18:01
73F:推 sonamic:洗耳恭聽阿XD 說縮快縮 04/05 18:50
74F:推 pipiblue:是說 果然國文不好 04/05 18:51
75F:推 sonamic:沒辦法 我是草包(攤手) 04/05 18:53
76F:推 pipiblue:沒錯 本篇重點 該使用者 濫用信件申訴 以及 04/05 18:54
77F:→ pipiblue:並以水球信件等方式騷擾本版其他使用者 這才是重點 04/05 18:55
78F:→ pipiblue:其他模糊焦點的推文 小組長可以不用管 04/05 18:55
79F:推 sonamic:樓上在下指導棋嗎? 本篇不受理我可以另行檢舉阿:P 04/05 18:56
80F:推 dreammoon30:版主群已經過討論 並同意此判決 在此說明 04/05 22:24
81F:→ sonamic:何時? 請說明時間點 並提供交談記錄給小組長 04/05 22:25
82F:推 DIDIMAX:恩~我也同意阿~ 04/06 00:54
83F:推 Amgine:附議 XD 04/09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