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Re: [申訴] 申訴汪梯板不當劣文
時間Mon Dec 1 01:30:23 2008
※ 引述《betel1 (正妹專屬好人)》之銘言:
: 若就版主前文之標準
: 該員應該提供的是我修改前的全文備份
: 以及我修改後的全文備份互相參照(而且必須確認是真的)
: 才可以證明我的確有修改其推文
: 如今題指憑題告者這兩行字就可以說我改其推文
: 而我要澄清
: 卻必須有修改前後的原文備份
: 此點是否呈現出版主的處置不對等之差異?
可是 現在你提供了什麼?
拿了別人提供的證據 當作你的證據??
你現在什麼都沒提供
就在這裡說 你沒改...
說真的 現在看起來
在您沒有提供任何的証明前提下
這...要我怎麼去維護您的權利??
別人已經提供了資料
如今 我必須等您提供 對您有利的證據 才能更改您的判決 不是嗎??
是否 您該去尋找 這部份的相關資料
才比較實際呢??
不然 您要我如何對等 看待本案的相關申訴??
以上說明
VOT1077 12/01 01:30
: ※ 引述《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之銘言:
: : 公告裡面就有提供 原申訴者提供節錄的證據
: : 原推文
: : 推 hsing30:這個 樓上 (攤手) = =" 11/30 21:34
: : 經修改後
: : 推 hsing30:這個 樓上 R.I.P = =" 11/30 21:34
: : 經原推文者來信申訴
: : 告知 並未有 詛咒他人的意思
: : 該推文已經被修改
: : 造成 該推文者的意思被扭曲 並造成他人誤會
: : =========================
: : 至於修文前 推文的完整紀錄 這個我就不知道系統有沒有這方面的東西
: : 我並沒有根據 一個 原申訴者在 推文的申訴 才給予判決
: : 而是 有特別要求 申訴者給予相關修改前後的內容
: : 才能給予判決
: : 相關查核動作 已經有做了
: : 現在 被申訴者 如果要證明 己身無罪的話
: : 我當然也希望 您能提出證據
: : 不然 現在各說各話
: : 可是在人家有提出證明的前提下
: : 我無法知道您說的是否為真
: : 只能相信 來信申訴並提供相關証明的人
: : 以上 說明....
: : VOT1077 2008/12/01 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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