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hackup (迷你的海灘)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Re: [申訴] 八卦版主 peggytang 不當劣文
時間Sun Aug 31 19:05:36 2008
※ 引述《complains (New Metal)》之銘言:
: ※ 引述《whackup (迷你的海灘)》之銘言:
: : 組務你好
: : 我於前日在八卦版發文,
: : 因非惡意違反版規而被劣退.
: : (同版另一篇文經另外的版主提醒就即時改正, 顯非惡意.)
: : 詳細內容可參閱 gossippicket 版 1214 篇.
: : (另與 peggytang 版主有數封私人信件, 若組務需要可提供.)
c 版主你局外人不了解, 我覺的你沒必要插手這件事.
: 有個西方哲人這樣說的
: 不知者有罪
你知道這句話的真正意義嗎?
: 不知情的人 往往是最罪大惡極的
這句話非常可笑, 請問你是從那裡看來的?
: 我舉個例子
: 在新加坡 吐口香糖是會受到法律懲罰的
新加坡根本就沒賣口香糖, 這兩件事相比根本是不倫不類.
: 拿既定之舊有認知 是不是顯得鄉憨
: 國有國法 板有板規
: 既然要去那個版發文 就有先熟知該版板規的義務
事實上, 在版上一般第一次犯版規的人多半是警告.
當你提醒我, 讓我把當篇文章改正之後.
另一版主卻找更早之前的文章其中的"一個字"給我劣退.
這本身就已經是陷版民於不義之中.
(而且是在半日之後, 刪文時間更是我質疑 peggytang 版主管版不當的時候.
更是突顯本次劣退的問題是否流於個人情緒的產物.)
: 有義務後 才有享受該版發文之權利
: 不知者無罪 在八卦版 我可以挑明跟你說 這不成立
: 我直接以八卦版主的身分駁回你
: 我也認為再上訴上去也無任何意義
坦白說, c 版主你並不是組務,
我不太明瞭你有何權力可以說這是一件無意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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