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hackup (迷你的海滩)
看板L_TalkandCha
标题Re: [申诉] 八卦版主 peggytang 不当劣文
时间Sun Aug 31 19:05:36 2008
※ 引述《complains (New Metal)》之铭言:
: ※ 引述《whackup (迷你的海滩)》之铭言:
: : 组务你好
: : 我於前日在八卦版发文,
: : 因非恶意违反版规而被劣退.
: : (同版另一篇文经另外的版主提醒就即时改正, 显非恶意.)
: : 详细内容可参阅 gossippicket 版 1214 篇.
: : (另与 peggytang 版主有数封私人信件, 若组务需要可提供.)
c 版主你局外人不了解, 我觉的你没必要插手这件事.
: 有个西方哲人这样说的
: 不知者有罪
你知道这句话的真正意义吗?
: 不知情的人 往往是最罪大恶极的
这句话非常可笑, 请问你是从那里看来的?
: 我举个例子
: 在新加坡 吐口香糖是会受到法律惩罚的
新加坡根本就没卖口香糖, 这两件事相比根本是不伦不类.
: 拿既定之旧有认知 是不是显得乡憨
: 国有国法 板有板规
: 既然要去那个版发文 就有先熟知该版板规的义务
事实上, 在版上一般第一次犯版规的人多半是警告.
当你提醒我, 让我把当篇文章改正之後.
另一版主却找更早之前的文章其中的"一个字"给我劣退.
这本身就已经是陷版民於不义之中.
(而且是在半日之後, 删文时间更是我质疑 peggytang 版主管版不当的时候.
更是突显本次劣退的问题是否流於个人情绪的产物.)
: 有义务後 才有享受该版发文之权利
: 不知者无罪 在八卦版 我可以挑明跟你说 这不成立
: 我直接以八卦版主的身分驳回你
: 我也认为再上诉上去也无任何意义
坦白说, c 版主你并不是组务,
我不太明了你有何权力可以说这是一件无意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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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whackup 来自: 59.156.161.191 (08/31 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