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rlassi (老賊)
看板L_TaiwanPlaz
標題[證據] 不服 TaichungBun 板主 NKB258 劣文、水桶之判決 (信件)
時間Mon Apr 6 13:07:40 2015
※ [本文轉錄自 Srlassi 信箱]
作者: Srlassi (老賊)
標題: Re: 申訴:退回文章(1.12)[交易] KOTO 手鍊、HP 51x全新原廠碳粉匣
時間: Sat Apr 4 19:22:10 2015
我不是要筆戰,也不是要逃避版規,我向來是個守規矩的人,
也許前一封信,我說的不夠清楚,換個方式說好了,
我想表達的是,1.12 是個有瑕疵的條文,容易引起爭議。
我把張貼文章的程序再述一次:
一、在張貼文章時,個人習慣直接打主標,或者採「複製、貼上」的程序,
這樣進入文章編輯模式後,並不會出現設計好的8項種類之內定規範。
(1)版規裡,並無規定,一定要輸入種類數字,進入標題編輯,
也就是說,「交易」屬第8種類,可以按8進入,
但我的習慣採「複製、貼上」,延用上回的交易主標再做修改。
所以我的標題非屬 2.1.16 的「其他」範疇,而是「交易」,
遵循的是 2.1.9 的「交易」規範。
(2)然 2.1.9 的「交易」規範,並無列述「交易」範本裡的規定事項。
以「法」的層次來說,如果我的程序並無錯誤,
想當然爾,看不見範本內容,既然無從得知,如何去遵守?
二、我想再強調的是,我不是漠視版規,也不是有意規避,
範本裡那幾行字,無損於我的交易文張貼資格,我沒有規避的必要。
三、希望版主可以好好思考我所謂的 Post 文章程序,
若覺得的確有所瑕疵,那麼請撤回我的處分,
不然,我們就請小組長仲裁吧。
※ 引述《NKB285 (VITA)》之銘言:
: ※ 引述《Srlassi (老賊)》之銘言:
: : 版主您好,我有幾個疑問,望您回覆:
: : 試問:
: : 種類:1.自介 2.請益 3.食記 4.遊記 5.徵求 6.閒聊 7.揪團 8.交易 (1-8或不選)
: : 在張貼文章時,有臚列上述幾種選項,其中第9個選項即為「不選」,
: : 問題來了:
: : 當我因為編輯問題,以「不選」方式進入標題列,而標題仍是「交易」,
: : 進入文章編輯畫面後,並不會有文頭及文末的提醒事項,
: : 而版規裡面,亦無規範張貼「交易」文者,要註明種類裡的提醒事項,
: : 何以行使 1.12 版規,劣退我的文章,禁我水桶。
: : 依此邏輯:
: : 一、選擇「不選」,再以「交易」作為標題是合法的,
: : 二、那見不到交易文的提醒,也就是見不到以下:
: : --------------閱畢請回答並請誤將以下刪除 刪除與未回答視同違規-----------------
: : (必填)1.是否已檢查符合交易資格(登入高於300次且超過50篇)?(是/否)
: : (必填)2.是否已檢查10天內未po交易文(含已刪文)?(是/否)
: : (必填)3.是否已檢查15天內未po交易相同物品(含已刪文)?(是/否)
: : (必填)4.是否已發文前詳細看過交易相關板規是否更新?(是/否)
: : 三、版規裡的「交易」事項,並沒明訂要註明第二項的內容。
: : 四、若前三項闡述為真,試問為何違反版規 1.12。
: 不選則為其他 請參閱其他之規定 交易中 除由他板轉錄(合購)之外
: 均需依照規定 回答 不可用 我是選其他選項沒看到 來規避
: 否則板規形同虛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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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Srlassi (36.232.138.162), 04/06/2015 13:0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