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rlassi (老贼)
看板L_TaiwanPlaz
标题[证据] 不服 TaichungBun 板主 NKB258 劣文、水桶之判决 (信件)
时间Mon Apr 6 13:07:40 2015
※ [本文转录自 Srlassi 信箱]
作者: Srlassi (老贼)
标题: Re: 申诉:退回文章(1.12)[交易] KOTO 手链、HP 51x全新原厂碳粉匣
时间: Sat Apr 4 19:22:10 2015
我不是要笔战,也不是要逃避版规,我向来是个守规矩的人,
也许前一封信,我说的不够清楚,换个方式说好了,
我想表达的是,1.12 是个有瑕疵的条文,容易引起争议。
我把张贴文章的程序再述一次:
一、在张贴文章时,个人习惯直接打主标,或者采「复制、贴上」的程序,
这样进入文章编辑模式後,并不会出现设计好的8项种类之内定规范。
(1)版规里,并无规定,一定要输入种类数字,进入标题编辑,
也就是说,「交易」属第8种类,可以按8进入,
但我的习惯采「复制、贴上」,延用上回的交易主标再做修改。
所以我的标题非属 2.1.16 的「其他」范畴,而是「交易」,
遵循的是 2.1.9 的「交易」规范。
(2)然 2.1.9 的「交易」规范,并无列述「交易」范本里的规定事项。
以「法」的层次来说,如果我的程序并无错误,
想当然尔,看不见范本内容,既然无从得知,如何去遵守?
二、我想再强调的是,我不是漠视版规,也不是有意规避,
范本里那几行字,无损於我的交易文张贴资格,我没有规避的必要。
三、希望版主可以好好思考我所谓的 Post 文章程序,
若觉得的确有所瑕疵,那麽请撤回我的处分,
不然,我们就请小组长仲裁吧。
※ 引述《NKB285 (VITA)》之铭言:
: ※ 引述《Srlassi (老贼)》之铭言:
: : 版主您好,我有几个疑问,望您回覆:
: : 试问:
: : 种类:1.自介 2.请益 3.食记 4.游记 5.徵求 6.闲聊 7.揪团 8.交易 (1-8或不选)
: : 在张贴文章时,有胪列上述几种选项,其中第9个选项即为「不选」,
: : 问题来了:
: : 当我因为编辑问题,以「不选」方式进入标题列,而标题仍是「交易」,
: : 进入文章编辑画面後,并不会有文头及文末的提醒事项,
: : 而版规里面,亦无规范张贴「交易」文者,要注明种类里的提醒事项,
: : 何以行使 1.12 版规,劣退我的文章,禁我水桶。
: : 依此逻辑:
: : 一、选择「不选」,再以「交易」作为标题是合法的,
: : 二、那见不到交易文的提醒,也就是见不到以下:
: : --------------阅毕请回答并请误将以下删除 删除与未回答视同违规-----------------
: : (必填)1.是否已检查符合交易资格(登入高於300次且超过50篇)?(是/否)
: : (必填)2.是否已检查10天内未po交易文(含已删文)?(是/否)
: : (必填)3.是否已检查15天内未po交易相同物品(含已删文)?(是/否)
: : (必填)4.是否已发文前详细看过交易相关板规是否更新?(是/否)
: : 三、版规里的「交易」事项,并没明订要注明第二项的内容。
: : 四、若前三项阐述为真,试问为何违反版规 1.12。
: 不选则为其他 请参阅其他之规定 交易中 除由他板转录(合购)之外
: 均需依照规定 回答 不可用 我是选其他选项没看到 来规避
: 否则板规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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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Srlassi (36.232.138.162), 04/06/2015 13:0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