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odman (好人)
看板L_TaiwanPlaz
標題Fw: (NKB285) Re: [宣判] goodman 申訴 Andy5438 案
時間Sun Mar 8 20:57:48 2015
※ [本文轉錄自 goodman 信箱]
作者: goodman (好人)
標題: Re: [宣判] goodman 申訴 Andy5438 案
時間: Sat Feb 28 02:05:03 2015
好吧
我會儘量把漏洞給補齊的@@
不然僵持下去只是為難雙方而已 沒有任何好處
謝謝N板的諒解
※ 引述《NKB285 (SD)》之銘言:
: 事實上 規定是說明 要取得同意
: 儘管對方說 我的文章沒有限制轉錄
: 但是沒有取得同意 在台中板就違反這條規定
: 這條規定 前板主寫來 就是直接對轉錄人索取 同意證明
: 而非對於發文人確定是否同意
: 另外
: 2.1、發文種類: (自創標題、使用錯誤標題,依通則2&8處理。)
: 1.7: 所有轉錄文章一律適用板規規範。
: 2.2.9 轉錄他人文章請先徵求原作者同意。
: 2.2.10 以[交易][徵求][交換][贈送]或其他方式散布非具有合法著作權物品。
: -以上退文禁言14天
: 我先用1.2刪除了
: 你想好再看要怎麼轉 怎麼發吧
: 如果只是單純想讓大家看 明天開始我出差到台北 3天後才會回來
: 3/1以前我不會處理板務 這段時間是空白的 要利用請自行利用
: 寫一封信給TALK520取得轉錄資格 應該沒有很困難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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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不太推薦:
被ptt法院認證不勘被稱讚棒棒一百分的
http://i.imgur.com/GKO5hTq.jpg
心靈極度纖細不可褻玩之大大來推文
以免纖細的你又會覺得被嘲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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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goodman (1.165.28.89), 03/08/2015 20:5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