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nimiga (nini)
標題Fw: (justBLuE) Re: [通告] 關於討論買賣文的文章
時間Tue Jul 16 13:34:12 2013
※ [本文轉錄自 ninimiga 信箱]
作者: ninimiga (nini)
標題: Re: [通告] 關於討論買賣文的文章
時間: Sun Jul 14 01:49:31 2013
首先,我不能理解。
針對 Kamiya 的檢舉,我有明確的証明,另一位網友挑明了引戰,檢舉是針對他們
亂版的部份,我是不曉得對方檢舉我那一部份,至少他們在挑釁的時候我是很理智的
請他們停止,並搞清楚當時提議的訴求。
我檢舉的兩個人擺明來亂的,這樣的處置我不能接受。
※ 引述《justBLuE (親愛的小歪提和北極熊)》之銘言:
: ※ [通告] 共 3 人收件
: ※ ninimiga Kamiya Zu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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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 ninimiga & Kamiya
: 首先很感謝兩位積極幫版主想買賣文更好的處理方式。
: 我覺得兩位的出發點都是對的,也都有考慮的很周延,
: 你們想到的也都是我們有想過的問題,所以才做出今天這種規範。
: 不管是系統設定發文門檻,或是我們設定買賣文的門檻,我們都有做,
: 系統目前沒有辦法設定有註冊才能發文,所以是我們自己查,
: 會只限定在星期五,也是因為可以集中管理。
: 我承認最近因為同事離職,工作份量變double有被影響,沒有辦法像之前隨時在線上,
: 但我會盡快針對違規文章做處理。
: 其實我覺得大家有討論是好的,我可以從大家的論點去想看看還可以做怎樣的改變,
: 但網路就是這樣,因為大家不是當面講話,
: 一個紅色的噓字,或是每個人用語表達的方式不同,很容易就會有誤會。
: 今天因為是我沒有準時處理買賣文的違規,而讓ninimiga開啟了這個話題,
: 讓大家在討論的時候產生誤會,或認為對方有挑釁之意,這是我的不對。
: 所以針對兩位的檢舉信件,我不會對任何人做處分,
: 我會在板上回覆大家的討論串中提到的問題,這樣的解決會比浸水桶或警告來的好。
: 以上,希望兩位能理解囉,也真的感謝你們帶出的討論~
: justBL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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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ninimiga (1.171.213.75), 時間: 07/16/2013 13:3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