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nimiga (nini)
标题Fw: (justBLuE) Re: [通告] 关於讨论买卖文的文章
时间Tue Jul 16 13:34:12 2013
※ [本文转录自 ninimiga 信箱]
作者: ninimiga (nini)
标题: Re: [通告] 关於讨论买卖文的文章
时间: Sun Jul 14 01:49:31 2013
首先,我不能理解。
针对 Kamiya 的检举,我有明确的证明,另一位网友挑明了引战,检举是针对他们
乱版的部份,我是不晓得对方检举我那一部份,至少他们在挑衅的时候我是很理智的
请他们停止,并搞清楚当时提议的诉求。
我检举的两个人摆明来乱的,这样的处置我不能接受。
※ 引述《justBLuE (亲爱的小歪提和北极熊)》之铭言:
: ※ [通告] 共 3 人收件
: ※ ninimiga Kamiya Zu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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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 ninimiga & Kamiya
: 首先很感谢两位积极帮版主想买卖文更好的处理方式。
: 我觉得两位的出发点都是对的,也都有考虑的很周延,
: 你们想到的也都是我们有想过的问题,所以才做出今天这种规范。
: 不管是系统设定发文门槛,或是我们设定买卖文的门槛,我们都有做,
: 系统目前没有办法设定有注册才能发文,所以是我们自己查,
: 会只限定在星期五,也是因为可以集中管理。
: 我承认最近因为同事离职,工作份量变double有被影响,没有办法像之前随时在线上,
: 但我会尽快针对违规文章做处理。
: 其实我觉得大家有讨论是好的,我可以从大家的论点去想看看还可以做怎样的改变,
: 但网路就是这样,因为大家不是当面讲话,
: 一个红色的嘘字,或是每个人用语表达的方式不同,很容易就会有误会。
: 今天因为是我没有准时处理买卖文的违规,而让ninimiga开启了这个话题,
: 让大家在讨论的时候产生误会,或认为对方有挑衅之意,这是我的不对。
: 所以针对两位的检举信件,我不会对任何人做处分,
: 我会在板上回覆大家的讨论串中提到的问题,这样的解决会比浸水桶或警告来的好。
: 以上,希望两位能理解罗,也真的感谢你们带出的讨论~
: justBL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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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ninimiga (1.171.213.75), 时间: 07/16/2013 13:3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