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lliamchou (好想去外地旅行^^)
看板L_TaiwanPlaz
標題[申訴] 雙和板板主UponSunrise之劣退理由有疑慮
時間Mon Sep 3 12:14:39 2012
看過置底的 "[公告] 申訴前當事人必閱須知 & 申訴流程圖" 了嗎? (yes/no)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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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williamchou
被 告:ShuangHe板主UponSunrisem
請 求:退回劣文處分
理 由:理由1:UponSunrise板主第一封來信註明理由雙和板規3-7-2給予我刪文並
劣退,我回信說明以雙和板規3-7-2我都並無觸犯到,何以刪文劣退?
UponSunrise板主第二封來信仍未回答我提出疑問,並未以何項規定給予我刪文並
劣退,只籠統說明"商業文依規定禁止營利 除共乘外之"補貼車資"明顯已有對價
行為 故依規定給予劣"的字眼。
我第二封回信請板主針對我的疑問提出解釋,並主動說明我是否違反雙和板規
3-7-2? UponSunrise板主第三封來信仍未回覆我疑慮並逕自修改板主工作區有關
該篇文章之違反板規部分。
我想請教雙和板UponSunrise板主引用"錯誤的條文"審判,此判決是否有效?
並且就這點UponSunrise板主是否應給予我一個合理的道歉和解釋,板主並非萬能
他也是人,人也會犯錯,但犯了錯是否該承認錯誤和道歉?!
理由2:我第二封回信請教板主就我的商業文有"明顯營利行為"之處提出我並無營
利行為的解釋,再提出UponSunrise板主第二封來信提出的" 除共乘外之"補貼車
資"明顯已有對價行為 "之文字,看雙和板規及搜尋[公告],不論是營利、商業、
補貼、車資、共乘或是對價的文字,都搜尋不著相關規定或解釋,也就是說無相
關規定及公告,無法律條文、行政命令、解釋等的文字,這樣的判決是否妥當?
只靠板主逕自解釋容易引人誤觸板規地雷。
舉 證:63 9/01 UponSunrise ◇ 劣文退回([Upon] 3-7-2 <williamchou>)[商業] 好?
64 9/01 [備.忘.錄] ◇ (UponSunrise) 關於雙和板第18235篇文章劣文一事
65 r 9/02 UponSunrise R: 關於雙和板第18235篇文章劣文一事
66 9/02 [備.忘.錄] ◇ (UponSunrise) Re: 關於雙和板第18235篇文章劣文?
67 9/02 UponSunrise R: 關於雙和板第18235篇文章劣文一事
註:溝通紀錄若為信件 請將信件"轉錄"ctrl+x到組務版 不可複製貼上
若為水球 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版 不可複製貼上
請與板主確實溝通完畢,溝通未完就申訴視同程序不符水桶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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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135.122
※ 編輯: williamchou 來自: 111.240.135.122 (09/03 12:16)
1F:→ FBI0309:同意U版主判定本篇為營利行為。 09/03 2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