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l5069 ()
看板L_ShoppingMa
標題Fw: 檢舉證據 [公告] 板規增訂(修訂)
時間Fri Jan 1 20:53:24 2016
※ [本文轉錄自 hypermall 看板 #1MXbEBNL ]
作者: shyily (SkyLine) 看板: hypermall
標題: [公告] 板規增訂(修訂)
時間: Fri Jan 1 18:23:03 2016
2016/01/01修訂新版規之文字用詞。
1.禁止張貼任何政治影射、政治宣傳、特定政治人物之個人評論...等政治性相關話題。
包含本文、推文以及簽名檔。
違者水桶7日,情節嚴重者劣退文章1篇。
討論政治人物關於賣場相關之公開政策、新聞則不受此限制。
公告後即刻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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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5.187.89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ypermall/M.1451643787.A.5D5.html
※ 編輯: shyily (114.25.187.89), 01/01/2016 18:26:06
1F:噓 ql5069: 何謂"政治性",既有板規也未明確定義包含要件 01/01 19:02
2F:→ ql5069: 政治影射、政治宣傳、特定政治人物之個人評論 01/01 19:03
3F:→ ql5069: 若用廣義的"政治性",所有對於公共政策的討論,包含賣場 01/01 19:05
4F:→ ql5069: 的政策討論,通通都是具有政治性的 01/01 19:06
關於"政治性",我先引用wiki的政治人物頁面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94%BF%E6%B2%BB%E4%BA%BA%E7%89%A9
政治人物的定義:
政治人物是指以政治為職業,或積極投入政治活動或公共事務的人,
無論其動機是私人利益、黨派利益或國家利益。
政治性話題:以政治人物為主角的衍生話題。
關於此條例的例外部分我已經說明很清楚了,
可以討論政治人物對賣場相關的政策討論
在這邊我舉例2個新聞為例子。
1.賣場塑膠袋轉成北市垃圾袋 明年3月實施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556930
2.「別再假裝受害者」 賣場食品明年7月起強制自主檢驗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1230/621917.htm#ixzz3vzSS4k9y
話題百百款,板規無法每一項都管到。
即便法律都無法面面俱到,更何況只由不到幾任的板主所制定的板規。
我想如果有心人士要鑽板規漏洞來亂板,最終的那一把尺還是在板眾。
※ 編輯: shyily (114.25.187.89), 01/01/2016 19:16:27
5F:噓 ql5069: 我原先被你水桶的推文,是在回應asin404 01/01 19:20
6F:→ ql5069: 你卻說我是政治推文,那麼照你板規的定義 01/01 19:20
7F:→ ql5069: 請問我影射、暗示或評論什麼政治人物或事件? 01/01 19:21
8F:→ shyily: 你很明顯在說科P阿,需要我翻asin404的文章給你看? 01/01 19:22
9F:→ shyily: asin404是在新板規發布前推文,你是在板規發布後才推文 01/01 19:23
10F:→ shyily: 該文章主題明顯與科P無關,你突然插進一個政治話題。 01/01 19:24
11F:→ shyily: 你覺得我說明還不夠,申訴的主動權在你。 01/01 19:28
12F:噓 ql5069: 我是在說柯P沒錯啊,但是我是在評論政治嗎? 01/01 19:39
13F:→ ql5069: 你自己板規是訂"任何政治...之個人評論" 01/01 19:40
14F:→ ql5069: 請問這是我推文的意旨嗎? 01/01 19:40
15F:→ ql5069: 什麼叫做我插入政治話題,我就不是要帶入政治話題 01/01 19:41
16F:→ ql5069: 自己硬是要把我推文詮釋為政治性推文,還在這強辯 01/01 19:42
17F:→ shyily: 所以你是發表針對"asin404"的不滿評論嗎? 01/01 19:42
18F:→ ql5069: 我明講好了,我推文是針對asin個人立場,根本不是在講政治 01/01 19:42
19F:→ ql5069: 你終於懂了阿 01/01 19:43
20F:→ shyily: 那我需要改判板規3-2嗎?針對asin404的嘲諷性言語 01/01 19:44
21F:→ ql5069: 還可以丟"最終一把尺是板眾",拿板眾出來坦勒 01/01 19:44
22F:→ ql5069: 什麼時候"不滿言論"或"針對某人立場推文" 01/01 19:45
23F:→ ql5069: 可以被解讀為"嘲諷性言語"了? 01/01 19:45
24F:→ ql5069: 不過是個館版的人可以這樣無限上綱,恣意濫用板規 01/01 19:46
25F:→ ql5069: 跟獨裁者有什麼兩樣? 01/01 19:46
26F:→ shyily: "怎不出來嘴?" 這句我覺得已經構成挑釁的言語 01/01 19:46
27F:→ shyily: 你不滿可以去申訴 板眾覺得我做法不妥可以拔我職 01/01 19:47
28F:→ ql5069: 還有,你這樣在公開場合不當解讀我的言詞 01/01 19:47
29F:→ ql5069: 若對我個人名譽造成損害,請小心法律責任 01/01 19:48
30F:→ shyily: 你有意見可以洽組務板申訴 或 站內信討論 01/01 19:49
31F:→ ql5069: 我的原文是"怎麼不繼續說",什麼時候變成"怎麼不出來嘴"了 01/01 19:49
32F:→ shyily: 我不再於此討論串回應相關問題 01/01 19:49
33F:→ ql5069: 請你自己遵守板規,將你指控的"怎不出來嘴"原文附上 01/01 19:50
34F:→ shyily: 的確原文是"怎麼不繼續說" 打成"怎麼不出來嘴" 屬筆誤 01/01 19:50
35F:→ ql5069: 如果你沒有提出證據,請你自行請辭 01/01 19:50
36F:→ ql5069: 那麼請問"怎麼不繼續說"哪裡挑釁? 01/01 19:51
37F:→ ql5069: 我前面說的很清楚,你自己腦補胡亂詮釋本人言詞 01/01 19:51
38F:→ ql5069: 已對本人名譽造成損害,你要不要鄭重跟我道歉一下? 01/01 19:52
39F:→ shyily: 個人就"怎麼不出來嘴"一詞向"q15069"道歉 01/01 19:53
40F:→ ql5069: 沒有根據的東西,隨意指控就可以用"筆誤"一筆帶過喔? 01/01 19:53
41F:→ ql5069: 好便宜的胡言亂語,還是版主呢 01/01 19:54
42F:→ ql5069: 我看不懂前面二行的道歉"針對怎麼不出來嘴"是為了什麼道歉 01/01 19:56
43F:噓 ql5069: 這種敷衍的道歉方式,我不接受 01/01 20:00
44F:噓 ql5069: 第一,本人推文係針對asin404,非政治。 01/01 20:04
45F:→ ql5069: 第二,推文未對asin404人身攻擊,為針對其言論之回應。 01/01 20:04
46F:→ ql5069: 對於shyily版主對於本人推文為嘲諷性言論, 01/01 20:05
47F:→ ql5069: 以及曲解與捏造本人推文的舉動,表達嚴正抗議。 01/01 20:06
48F:→ ql5069: 修正,對於shyily版主定義本人推文為嘲諷性言論 01/01 20:07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ql5069 (123.193.210.83), 01/01/2016 20:53:24
※ 編輯: ql5069 (123.193.210.83), 01/01/2016 21: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