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Re: [問題] HatePolitics板主slcgboy犯規處置
時間Tue Dec 6 21:47:55 2016
1.KIM 說的是他自己犯違,被檢舉後自己處份自己
這案和 JamesSoong申訴案沒有關係
板主違反站規,給予小組警告有何不合理?
板主違反迴避原則是違反站規
│ 文章代碼(AID):
#1CLXxDNX (SYSOP) [ptt.cc] [公告] Ptt申訴制度變更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YSOP/M.1280712397.A.5E1.html │
申訴案所負責板主需要迴避時
小組長代為處理
│ 文章代碼(AID):
#1OH3kvwC (L_SecretGard) [ptt.cc] [問題] HatePolitics板主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SecretGard/M.1480866745.A.E8C.html │
2016/12/4
板友在Hatep_picket檢舉
slcgboy的上述違規行為
依政檢審案流程,
只能由kim和Neptunium進行審案,
但slcgboy卻自己審理了自己的行為。
2.goetze檢舉slcgboy未按自己定的板規即自行判決
我判決文中也說了,goetze檢舉slcgboy
違反政黑板規7-10
所有判決/版規/爭議判決為2位以上板主有共識下執行,若不足2位則依據先
前已定共識。
和JamesSoong申訴案也沒有關係
※ 引述《AskWhat (問沙小......朋友)》之銘言:
: 版主被程序搞死,也太嚴重了吧?!
: slcgboy 版主的案子就算違反政黑版規七-10,沒有達到二位版主以上共識
: ,最多也就是判決無效,又不是惡意亂判,小組長請政黑版主群重新判決
: 就好了,不改判再警告就好了,這太嚴重了。
: 另一案子,就算 slcgboy 版主沒有利益迴避,同樣沒有罰則,同樣最多也
違反站規,按群組規是警告,有罰則。
A兄你精研各項站規應該很清楚
│ 文章代碼(AID):
#1I1vxxS1 (About_Life) [ptt.cc] [公告] 生活娛樂館組規 201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About_Life/M.1376231163.A.701.html │
三、板主懲處
1.板主無故隱板及違反本站或本組之規定或公告,依違情節程度作以下之懲處:
1>警告。
板主於一年內遭警告兩次就解除板主職務。
2>解除板主職務。
3>褫奪於本群組內任板主之權。
2.累犯者加重懲處。
我完全沒有提到也不在意他是否惡意亂判、見獵心喜這二案如果他有問題
他自己可以來提出抗辯,並提出佐證他沒作上面二件事。
那可以撤除處份。
政黑板板主們,都把板規修的看起來板主受了很大的限制
但實際上,從關於新任政黑版主群違反政見案開始
我就覺得,如果板主作不到自我限制,就是想要直接管理
那就不要寫在板規中,然後再去違反他,不若就直接把這條拿掉
該怎麼判就怎麼判,有事上小組群組
但是,板規修的看起來板主受了很大的限制,然後又不想受限制的理由在那?
文章代碼(AID):
#1N4UOEyh (L_SecretGard) [ptt.cc]
[公告] 關於新任政黑版主群違反政見案
已說明過
PTT未規定板主應有道德良知或需遵守政見
原三位侯選人,於競選政見中
均表示願意於上任後,遵守政黑板規之「第七章 板主規範」所有條文
但,事後違背板友信任,於上任後即不願受任何約束
逕行廢止對板主之約束,乃板主個人道德良知。
比如板主欲廢止任期制,欲永遠擔任板主,亦無法限制
板友於投票選出板主時,即認同該員,前案判決後,亦無人發起罷免
代表板友不認為板主欺騙板友,不實行政見有錯,小組亦無強制板主實行政見之理
板主個人道德,不在小組判定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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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偶爾聽到周圍有人喊你的名字,你到處張望卻找不到人?
有沒有想過,這其實是你的朋友和家人在試圖喚醒意外後昏迷的你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3.202.149.149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SecretGard/M.1481032079.A.ED2.html
※ 編輯: jobli (103.202.149.149), 12/06/2016 21:53:36
※ 編輯: jobli (103.202.149.149), 12/06/2016 21:54:10
1F:推 hw102050: 小組長 你還是沒解釋你為什麼違反自己 220.132.242.10 12/06 21:55
2F:→ hw102050: 組規15/16條 應給72hr回應之條文 220.132.242.10 12/06 21:55
3F:推 hw102050: 另關於g檢舉s案,你都到了政檢版 220.132.242.10 12/06 21:59
4F:→ hw102050: 你難道沒看到K/S對於程序不正的補救 220.132.242.10 12/06 21:59
5F:→ hw102050: 讓JS提起重審並重新補滿2位板主意見 220.132.242.10 12/06 22:00
6F:推 hw102050: -- 220.132.242.10 12/06 22:14
7F:→ hw102050: 至於第1點,#1Krr3rx6 當初這篇你是怎麼 220.132.242.10 12/06 22:14
8F:→ hw102050: 判? 不也是直接交由其他板主處置 220.132.242.10 12/06 22:15
9F:→ hw102050: 也並未追究s站規,而你現在的處置也無不 220.132.242.10 12/06 22:16
10F:→ hw102050: 當,但你組規在那,判決卻前後不一 220.132.242.10 12/06 22:16
11F:→ hw102050: 說得不好聽一點,你的判法跟當初軍旅版 220.132.242.10 12/06 22:17
12F:→ hw102050: 桶你的板主其浮動標準讓人難以適從 220.132.242.10 12/06 22:19
13F:→ hw102050: -- 220.132.242.10 12/06 22:20
14F:→ hw102050: 最後小組的責任中,還有輔導旗下板主 220.132.242.10 12/06 22:20
15F:→ hw102050: 或許你很忙,但新手板主更需你的幫忙 220.132.242.10 12/06 22:22
16F:推 wac08: 這麼理直氣壯的話 等群組長判決下來111.241.225.108 12/07 00:07
17F:→ wac08: 就不要修正你的判決啊 不要龜縮喔~111.241.225.108 12/07 00:07
18F:→ goetze: 違規行為明顯,要怎修正判決? 223.139.45.1 12/07 06:55
19F:推 joh: 制度本身如此,本來迴避條款嚴格一點來說 36.227.102.99 12/07 19:32
20F:→ joh: 是要組長追認,現在是另外兩位判決就好了 36.227.102.99 12/07 19:33
21F:→ joh: 這種事情有甚麼好吵的? 36.227.102.99 12/07 19:33
22F:推 hw102050: 因為模糊地帶跟執行細項並為明文的關係223.140.191.168 12/07 22:10
23F:→ hw102050: 未223.140.191.168 12/07 22:11
24F:→ r13974682: 某J也違規行為明確 為啥要改 111.249.217.85 12/07 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