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Re: [檢舉] AskWhat非當事人申訴
時間Sun Oct 5 20:58:23 2014
判決:
1.本案不受理
理由:
1.依小組規:
9.非當事人不得提出申訴及檢舉,違者第一次水桶一年,再犯永久水桶。
*因警告、水桶、劣文為標的之申訴僅限以當事人為主。
*要申訴,就用本尊來,分身來就是被劣退水桶
*無明確當事人之板務申訴不限,任何使用者皆得予提起申訴。
2.ASK申訴的主體是版主,他不是以警告、水桶、劣文為標的
版主你引了本文,未引細則故本案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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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年前,1895年的大年三十。革命義士康有為放眼破碎江河,深知唯有變法才能救國。
他找來自己的得意門生梁啟超,試圖說服弟子跟他一同改變中國。
他語重心長的問梁啟超︰「難道你就沒想過年輕有為的感覺嗎?」
這番話令梁啟超楞了兩秒,隨即他堅定的點了點頭,抱住有為狠狠地親了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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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etzer: 疑問 那兩項改判案各有當事人 也算無明確220.136.213.168 10/05 21:03
2F:→ setzer: 當事人?220.136.213.168 10/05 21:03
3F:→ jobli: 他申訴的目的是你,不是因為那二個人220.133.254.117 10/05 21:15
4F:→ jobli: 被警告、水桶、劣文220.133.254.117 10/05 21:15
5F:→ brella: 哈 114.39.230.145 10/06 11:54
6F:→ ssnlee: ASKWHAT申訴的東西是setzer對我的判決還有 114.38.33.165 10/07 02:03
7F:→ ssnlee: 後面那串腦補說我是在讓他難看的東西吧? 114.38.33.165 10/07 02:04
8F:→ ssnlee: 不過耀武揚威也能是申訴點,這就很妙。 114.38.33.165 10/07 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