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bli (十七岁的梦 七十也感动♪)
看板L_SecretGard
标题Re: [检举] AskWhat非当事人申诉
时间Sun Oct 5 20:58:23 2014
判决:
1.本案不受理
理由:
1.依小组规:
9.非当事人不得提出申诉及检举,违者第一次水桶一年,再犯永久水桶。
*因警告、水桶、劣文为标的之申诉仅限以当事人为主。
*要申诉,就用本尊来,分身来就是被劣退水桶
*无明确当事人之板务申诉不限,任何使用者皆得予提起申诉。
2.ASK申诉的主体是版主,他不是以警告、水桶、劣文为标的
版主你引了本文,未引细则故本案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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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年前,1895年的大年三十。革命义士康有为放眼破碎江河,深知唯有变法才能救国。
他找来自己的得意门生梁启超,试图说服弟子跟他一同改变中国。
他语重心长的问梁启超︰「难道你就没想过年轻有为的感觉吗?」
这番话令梁启超楞了两秒,随即他坚定的点了点头,抱住有为狠狠地亲了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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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etzer: 疑问 那两项改判案各有当事人 也算无明确220.136.213.168 10/05 21:03
2F:→ setzer: 当事人?220.136.213.168 10/05 21:03
3F:→ jobli: 他申诉的目的是你,不是因为那二个人220.133.254.117 10/05 21:15
4F:→ jobli: 被警告、水桶、劣文220.133.254.117 10/05 21:15
5F:→ brella: 哈 114.39.230.145 10/06 11:54
6F:→ ssnlee: ASKWHAT申诉的东西是setzer对我的判决还有 114.38.33.165 10/07 02:03
7F:→ ssnlee: 後面那串脑补说我是在让他难看的东西吧? 114.38.33.165 10/07 02:04
8F:→ ssnlee: 不过耀武扬威也能是申诉点,这就很妙。 114.38.33.165 10/07 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