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訴人ID:AskWhat
二、被申訴看板/被申訴人ID:HatePolitics/setzer
三、申訴事由:
setzer版主於本人之檢舉案(第二項違規):
#1JJdscs8 (HateP_Picket)
及本人之申訴案(第二項違規):(詳如
檢附證據二)
之判決,違反政黑板規二-10,本人不服,故於小組提出申訴。
說明如下:
1.政黑板規二-10的立規精神,禁止對『具有相同投票對象之群體』歧視或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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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一般罰則性板規
10.
對具有相同投票對象之群體以及本板具有相近政治傾向之群體
歧視或
攻擊。
例如:糞蛆、蠢吱、無腦689、無腦609等。
(是否對政治傾向群體歧視或攻擊由板主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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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黑板規二-10,不同於歷任版主所設之板規,係setzer版主任政黑板時
所立下之板規,起源於版主剛上任時所訂之臨時規定「政黑板臨時工作
要項 7-c」(詳如
檢附證據八),規定時提到為避免板友攻擊特定群體選
民,以
負面字詞形容如609、689之
支持者代稱皆將
視為違規。
舉例:「蠢」為負面字詞,「吱」為綠營支持者之代稱,以蠢形容吱,
稱其為蠢吱,係以負面字詞形容特定群體之選民(或支持者),及違反
規定。
本人所提之檢舉案,該違規者以「瘋」形容吱,以瘋形容人,不但是負
面字詞,而且已達公然侮辱的攻擊程度(詳如
檢附證據七)。
2.政黑板規二-10,沒有提到可以用「遊戲名稱的變字」的方式來攻擊。
setzer版主在回應本人之檢舉案及申訴案,以違規者用遊戲名稱的變字
來攻擊特定群體選民為由,說這樣不違規,政黑板規二-10來個字提到
這樣可以的?
再依據判例:
#1IVwADMQ (HateP_Picket)(詳如
檢附證據六),
該案違規者,按setzer版主的邏輯,以電影名稱(驅魔人)的變字
「蛆魔人」來攻擊「蛆」,結果判決,警告一次。
可以假借網路遊戲「楓之谷」
用「瘋吱谷」來攻擊「吱」;
不可假借電影名稱「驅魔人」
用「蛆魔人」來攻擊「蛆」?
這豈不是雙重標準?
3.「瘋吱谷」是在嘲諷某個討論區,不是在攻擊特定群體選民?
版主以此為由,解釋這是在攻擊「討論區」,不是「特定群體選民」?
若有人罵某人的家是瘋人院,那是在罵「家」,還是在罵住在裡面的人是瘋子?
若有人罵政黑板是瘋人版,那是在罵「版」,還是在罵在政黑板裡的版友是瘋子?
這邏輯顯而易見,當有人罵瘋吱谷時,是在罵谷,還是在谷裡面的吱都是瘋子?
依據政黑板規二-10,你可以說某個討論區的人都是吱吱,但不可罵那些吱吱
是瘋子,因為政黑板規二-10,不論「吱」在政黑版、在立法院、在外太空,
還是在某一個討論區裡,你都不能罵「吱」是瘋子。
若「瘋吱谷」能以「是在攻擊討論區,不是在攻擊吱。」的理由來脫罪,
那麼以後就可以罵「狗雜碎689黨」、「畜生吱家」,反正這叫做在罵「
黨、家」,沒辦法聯繫有在罵「689、吱」,這樣合邏輯嗎?
以上,為本人此次申訴之說明。
四、申訴訴求:
1.依據政黑板規二-10,可不可以用「瘋吱谷」來罵某一討論區的吱是瘋子?
2.最根本核心的問題,「瘋吱谷」三個字有沒有攻擊到「吱」?
以上,懇請小組長裁決此案。
五、檢附證據:
證一:本人之於政檢版所提檢舉案及版主判決:
#1JJdscs8 (HateP_Picket)
證二:本人所提之第一封申訴信
證三:setzer版主回應本人申訴之判決
證四:本人所提之第二封申訴信
證五:政黑板板規:
#1GoJXqk5 (HatePolitics)
請詳閱二-10
證六:政黑檢舉版判例:
#1IVwADMQ (HateP_Picket)
證七:法院判決:
http://www.lawgov.org/life/life15.html
證八:政黑板臨時工作要項:
#1Gewz3eA (HatePolitics)
請詳閱7-c
※ 編輯: AskWhat (112.104.18.102), 04/23/2014 00: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