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1234 (ask)
標題Fw: [申訴] setzer版主於#1Gjsslcb之判決
時間Fri Dec 7 21:13:27 2012
※ [本文轉錄自 ask1234 信箱]
作者: setzer (setzer)
標題: Re: [申訴] setzer版主於
#1Gjsslcb之判決
時間: Fri Nov 30 15:06:45 2012
※ 引述《ask1234 (ask)》之銘言:
: 一、
: 本人第一篇建議文:#1GhrvXjz (HateP_Picket)
: 談的是「政治黑特檢舉版版規 二-9」
: 講的重點是「非當事人在申訴文下回推文,亦違反板規二-9」
: 本人第二篇建議文:#1GiYkKB6 (HateP_Picket)
: 談的是「政黑檢舉板臨時條款 第4條」
: 講的重點是「申訴文與檢舉文為不同時,現行政黑檢舉版板規的漏洞」
: 這兩篇談的東西不同,正常人應該都看的出來,版主也不是據此
: 判本人違規,故本人不再解釋。
: 二、
: 而本人修文回應setzer版主下列推文:
: ==============================================================================
: 推 setzer:1. suwilliam在卸任板主後雖然在#1GTlF1Dc表示非當事人不能 11/26 01:13
: → setzer: 對申訴文回推 然而該使用者在#1Gg8h8ZS的申訴文亦有回應 11/26 01:14
: → setzer: 推文的動作產生 因此直接認定前板主認為申訴文不可回推 11/26 01:14
: → setzer: 是有疑慮的 11/26 01:14
: ==============================================================================
: setzer版主在本人第二篇建議文中,推文回應第一篇推文的判例,
: 本人修文回應版主的推文,反而成了本人被處違規的依據?
: 這算是版主陷害本人嗎?
: 請版主解釋,版主可以在本人第二篇建議文,提到本人第一篇建議
: 文,本人回應,反倒違反板規的判決標準?
判例
#1GVNJtmO與本人所回應有關
#1GTlF1Dc #1Gg8h8ZS推論suwilliam前板主之立場並
無關連
而在本人回應您的建議修改板規後 您分別在兩篇文章修文寫了以下的字句
#1GhrvXjz
在政黑檢舉板板規二-9,早已對申訴文規範在內,
非當事人在申訴文下推文,同樣違反板規二-9,
且亦有判例:
#1GVNJtmO (HateP_Picket)
#1GiYkKB6
請問setzer版主,本人已多次提及本版
判例:
#1GVNJtmO (HateP_Picket),不
曉得setzer版主有無前去查看?
特別是在
#1GiYkKB6 的修文 您亦自承了[多次提及]
板務方認為 對於相同的議案建議者已提出資料後
不宜因板主未依期望之建議行事而一再重複提出
由於只要是建議者提出之資料 板務一定都有看過並經過考慮
故您的行為已違反政黑板規2-10 板務判決您禁言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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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0.16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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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ask1234 (112.104.151.45), 時間: 12/07/2012 21:1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