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d725 (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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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申訴] 不服政檢板setzer板主之判決 #1GkT9jvN
時間Mon Dec 3 15:38:12 2012
※ 引述《setzer (setzer)》之銘言:
: ※ 引述《kid725 (基德)》之銘言:
: : 我被人身攻擊後
: : 要求對方改善言行 不要口出穢言 乃是合理要求 遠遠沒有侮辱意味
: : setzer板主卻稱我"指稱網友嘴巴不乾淨" 而加以懲處
: : (setzer:指稱網友[嘴巴不乾淨]已構成引戰標準)
: : 板主應以具體事實作為判決依據
: : setzer板主不應以我從未說過的"嘴巴不乾淨" 作為判決依據
: : 故認此判決顯有失當之處
: 1. [希望下次你嘴巴可以變得乾淨點]若不是指控網友現在[嘴巴不乾淨]
: 板務面看不出使用者需要特別寫出這樣子的期望的理由 況且您在本
: 申訴文亦自承其修文發言是為了要求檢舉者不要[口出穢言]
這邊分為兩點作回應
一是板主的判決依據 是我從未說過 也就是莫須有的"嘴巴不乾淨"
在這裡板主甚至作出一個更奇怪的判定 也就是
"不要口出穢言"="嘴巴不乾淨"
故我不得不質疑板主在這方面判斷的
適當與否 這也是我此次上訴的重點
二是板主所說的"版務面看不出使用者需要特別寫出這樣子的期望的理由"
事實上我就經常在板上強調 不要用有侮辱性的詞語作不具名的攻擊之類
用"看不出如此期望的理由" 來否定我對使用者的合理要求 有失公允
難道我不能要求屢次人身攻擊的板友稍有收斂? 如此要求並不合理?
下次任何人要求板友"不要口出穢言" 或其他要求 板主是否也要依據此理懲處?
那如果身為一個版主 要求板友"不要口出穢言"或是"不應口不擇言"
不就構成"群體性侮辱"或"群體性引戰"?
不知此種想法 是否就是造成政黑長期以來偷渡幹板友風氣未曾稍減的原因?
: 2. 政黑板被一再要求應當為幹政治不幹板友 使用者若認為被針對引戰
: 應當尋求板規處分來保護自己權益 且在檢舉成功後檢舉者並沒有可
: 以針對被檢舉者反言相譏的發言特權 或者是在應當為平等存在的板
: 友關係間享有單方向的行為要求
這邊就要請問 要求對方改善言行是否應視為"引戰"
若板主覺得"檢舉成功後 不得反言相譏" (姑且不論要求對方改善是否構成反言相譏)
那麼板主您"判決成功後 跑去反言相譏" 此種帶頭作出不良示範的行為又該如何解釋?
: 請小組長查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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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おう。貴方が、私のマスターか」
「ねこ型ロボット・ドラえもん、召喚に従い参上した。マスター、指示を」
「───これより我が四次元ポケットは貴方と共にあり、貴方の運命は私と共にある。
────ここに、契約は完了し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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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id725 來自: 112.104.122.114 (12/03 15:40)
1F:→ ssnlee:就輸的閣下不甘願在那狂跳呀你是要解釋啥? 203.74.102.124 12/15 2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