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1234 (ask)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Fw: [申訴] 不服amperp版主之 #1GTvE7EV 判決
時間Mon Oct 15 10:57:58 2012
※ [本文轉錄自 HateP_Picket 看板 #1GURJbCr ]
作者: ask1234 (ask) 看板: HateP_Picket
標題: [申訴] 不服amperp版主之
#1GTvE7EV 判決
時間: Sun Oct 14 02:37:22 2012
一、申訴人ID: ask1234
二、被申訴看板/被申訴人ID: HateP_Picket / amperp
三、申訴判決:
文章代碼(AID):
#1GTvE7EV (HateP_Picket)
推 amperp:政黑的網友因政黑的文字被政黑的網友告,
確實與政黑有關 10/14 00:47
推 amperp:申訴通過,水桶解除 10/14 00:48
四、申訴事由:
1.從「新版板規二-12」來談:
「與
政黑 有關」
不等於「與
政黑主旨 有關」。
依據本人所檢附的新、舊版規二-12得知,舊版規定
發文與
版面無關
,才違反規定,但
新版規二-12,已經更改,規定
發文與
本版主旨無
關,就違反規定,且在新板規一-4也清楚寫明,本版主旨為
宣洩對
政治人物與政治現象不滿之用。
因此,新版板規二-12規定,發文可不再只是版面有關就可以了,而
是要與本版主旨(即為
宣洩對政治人物與政治現象不滿之用)才行。
而lovebbcc前版主發表的文章,為
政黑板版友之間的官司糾紛,
請問amperp版主,這三篇文章與
「宣洩對政治人物與政治現象不滿」
有何關係?
「發文與政黑無關」跟
「發文與本版主旨無關」是兩回事,
最後,可否請amperp版主告訴我們,新版板規二-12,是發文
要與政黑有關,還是要與本版主旨有關ꄊ
2.從「威廉蘇前版主的板規說明」來談:
依據威廉蘇前版主對於新版規執行標準說明中提到:
#1G6XaL-o (HatePolitics)
================================================================
過去似乎不少版友都以為~只要內容跟政黑版本身或政黑版友有關就OK了~
但本版成立的宗旨為"黑特政治"~!@#$%
由於
本版成立的宗旨是"黑特政治"~媒體間惡鬥的話題應轉往媒亂版討論~
針對政府單位與官員或朝野政黨與政客的黑特才是
本版該有的文章~
================================================================
由此可知,現行版規,不再是發文與政黑板本身或版友有關就可以了,
而是要與
本版主旨有關才行,也因為如此,新版板規二-12,才會特別
修改,並強調
發文與本版主旨無關,即違反板規。
3.從「lovebbcc前版主的判例」來談:
依據lovebbcc前版主的判決說明:
#1GI4Sy9J (HatePolitics)
短短的幾行判決說明,多次提及
「本版主旨」四個字,可見,
lovebbcc前版主並非不知新版板規二-12規定,發文要與
本版
主旨有關,而非單單與本版有關即可,該案違規者只是讓馬
囧總統出來跑跑龍套,lovebbcc前版主都不認為該文與本版
主旨有關,而lovebbcc前版主發表的這三篇文章,連龍套都
沒請馬囧總統出來跑,何來與本版主旨有關?
綜合上述,依據板規、判例、新版規執行標準說明,在在顯示
新版板規二-12規定,
發文要與
本版主旨有關,而非與本版有
關即可,而何謂
本版主旨,亦在
板規一-4有詳細說明。
且三篇文章,是三次違規,並非一次違規,amperp版主僅以
一次違規來計算,亦不合規定,而lovebbcc前版主參與制定
板規,且有親自判決的判例,知法犯法,且一再累犯,amperp
版主僅以與政黑有關,即判該三篇發文不違規,實不合規定
,故本人在此提出申訴,望版主能予以改判。
五、申訴訴求:
1.希望amperp版主重新審議
#1GRR6yo5、
#1GRukFoY、
#1GTu4462
三篇違規文章,並改判之。
2.三篇違規文章,若判決違規,應該三次違規,並非只有一次,
請版主重新量度水桶天數。
六、依據板規:
政黑板板規(新版)
第一章 總則
4.
本版主旨為
宣洩對政治人物與政治現象不滿之用,請勿將版友當作發洩對象。
第二章 一般罰則性版規
12.
發文與
本版主旨(政治黑特)無關,或將個人恩怨帶入版上作為爭吵之用。
政黑板板規(舊版)
12.將個人恩怨帶入版上,
發文與
版面無關,作為爭吵之用,先予以推文警告,再犯者
給予水桶。
七、依據政黑板判例:
#1GI4Sy9J (HatePolitics)
八、新版規執行標準說明:
#1G6XaL-o (HatePolitic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0.208
1F:→ lovebbcc:不要申訴了 桶我好了我沒意見 10/14 02:39
2F:→ lovebbcc:這麼晚還不睡 早點睡 晚上沒跳IP了喔 10/14 02:40
3F:→ ask1234:IP會變動,才是正常,倒是lovebbcc版主的IP都沒變過,那比 10/14 02:42
4F:→ ask1234:較特別。 10/14 02:42
5F:→ ssnlee:今天大概不用大冒險吧。 10/14 02:54
6F:推 f78:我記得曾經也是有類似文章在板上,也是有一堆ID想要版主刪文 10/14 02:55
7F:→ lovebbcc:我又不像尊下有四五種IP的 連回家裡用VPN部可以喔XD 10/14 03:07
8F:→ lovebbcc:請AMPERP無視我的申訴 我自己沒有家尚足夠的政治黑特點 10/14 03:20
9F:→ lovebbcc:的確用我知前的標準是該桶的 你就桶我吧 10/14 03:21
10F:推 musoutensei:照你們前一梯的標準是不該桶的 沒有誰對誰錯 隨緣吧 10/14 03:25
11F:推 musoutensei:那像PTT停機這類悠關板眾權益公告也不能轉到政黑板囉? 10/14 03:32
12F:推 musoutensei: 攸 10/14 03:36
13F:→ lovebbcc:我真的只想給樓上一句話就好 言多必失 (豐收倒床xd 10/14 03:42
14F:推 musoutensei:說前一篇還這一篇? 10/14 03:44
15F:→ musoutensei:幫你說情欸!哼!好心沒好抱!(大嫂貌似在我身後非常火 10/14 03:45
16F:→ lovebbcc:我只能笑了 惹天惹地你不只惹了艾逼西還惹了 沒做過風險 10/14 09:39
17F:→ lovebbcc:評估嗎? 10/14 09:39
18F:推 amperp:不是每個被告的都會到這板,lovebbcc在政黑母板發表是必要的 10/14 10:37
請教版主,這些被告與「本版主旨」有何關聯?
版友間糾紛的官司很重要,即便非關本本主旨,
版主也執意讓他們違規張貼?
個人良心建議,版主下判決,最好考慮破壞板規公信力
以及形成判例後的影響。
將來
能不能有人說運動對政黑板友的健康很重要,
這政黑板PO運動文?
能不能有人說公然侮辱的法治教育對政黑板版友很重要,
在政黑板PO公然侮辱的司法判決?
能不能有人說有的政黑板友中文不好,發文辭不達意,
在政黑板PO國學常識,教導政黑板友?
PTT有法律版,這些政黑板友私底下的官司糾紛,可以去
那裏討論;真有興趣私下聯絡,相關證人也可以在被傳
喚到庭後,互留連絡方式,私信討論。
政黑板的主旨,不是用來作版友打官司後的聯誼活動,
亦不是作為政黑板友打官司後,發表心得報告用的。
本人已舉例相當清楚,若版主執意破壞版規,本人只好上
訴至小組,請小組長決斷。
※ 編輯: ask1234 來自: 112.104.0.208 (10/14 16:58)
※ 編輯: ask1234 來自: 112.104.0.208 (10/14 17:27)
※ 編輯: ask1234 來自: 112.104.0.208 (10/14 17:30)
19F:→ f78:版主,你怕了嗎?反正早晚都會去組務的 10/14 17:32
20F:→ ask1234:f78,本人知道你愛跟著我,但也注意一下本版板規二-9嘛!! 10/14 17:47
21F:推 f78:我又不選版主.... 10/14 17:48
22F:→ ask1234:我怕你被浸水桶,沒得跟,那就不好了。 10/14 17:57
23F:→ f78:又不是沒被浸過,有啥好怕,我也不擔心不能一直申訴 10/14 18:22
24F:→ f78:有些ID不能申訴就感覺真的就沒用了 10/14 18:23
25F:→ f78:收假回來看到你的申訴文很開心啊,像我在歐洲玩就沒跟你了 10/14 18:24
26F:→ ssnlee:版規的公信力好像就被你和蘇威廉搞的威信無存吧!一個拼命 10/14 18:25
27F:→ ssnlee:申訴把白的申訴成黑的,一個帶頭自婊,立版規還自己一腳踹 10/14 18:25
28F:→ ssnlee:掉當作不算數。 10/14 18:25
29F:→ ask1234:本人哪一件把白的申訴成黑的? 10/14 20:30
30F:→ ssnlee:不如你想想你那件不是把白的申訴成黑的吧! 10/15 03:21
31F:→ ssnlee:相關就相關,還在那有一堆但書咧! 10/15 03:23
32F:→ ssnlee:一堆但書後就會變成無關?這些但書不就是把白的講成黑的? 10/15 03:30
33F:→ ask1234:這邏輯真的很有問題,你在哪學的邏輯? 10/15 04:45
34F:→ ask1234:板規是版主訂的,不是本人訂的;判決是版主、小組長判的, 10/15 04:46
35F:→ ask1234:不是本人判的。 10/15 04:47
36F:→ ask1234:沒有版主訂的板規、沒有版主與小組長的判決,本人再怎麼申 10/15 04:47
37F:→ ask1234:訴,能改變什麼? 10/15 04:48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sk1234 (61.64.19.253), 時間: 10/15/2012 10:5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