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1234 (ask)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Re: [申訴] 政黑板amperp版主於#1GRS5BKf之判決
時間Fri Oct 5 17:27:57 2012
※ 引述《amperp (迷津慈航斬)》之銘言:
: → amperp:如果蘇板主在任,這案就由他負責,被申訴是他 210.69.152.253 10/05 17:11
: → amperp:現在只剩我,我不能以他的標準來面對申訴 210.69.152.253 10/05 17:12
amperp版主這樣的說法,很危險,這等於出自於
政黑板某一版主的公告、板規說明,其他兩位版
主可以否認。
正常的程序,若版主超過一位,amperp版主若對
威廉蘇版主的板規解釋有意見,應該在裡面商量
好了,在公布、或是重新修訂。
若amperp版主對威廉蘇版主的板規解釋,沒有提
出意見、或是反對,卻在版友依此提出檢舉時,
說那是別的版主說的,不關我的事,這會讓版友
對板規無所依循。
因此,amperp版主若對威廉蘇版主的板規二-12
解釋,不曾表示過意見,至今也沒有修改過板規
二-12,或是重新解釋板規二-12的適用範圍,就
貿然否定。
將來會不會有人檢舉某一條板規時,a版主又出
來說那是lovebbcc或是威廉蘇版主訂的,不關
我的事。
我說的危險就是這樣,整個板規的公信力崩毀。
本人曾在推文提到,板規制定的權力在版主,現
在a版主是版主,也是唯一的版主,當然有權力
修改板規二-12,或是重新解釋板規二-12的適用
範圍。
然在此(修改、重新解釋板規)之前,貿然否定其
他版主對於板規的解釋時,這實在於理不合。
冒昧問一句,威廉蘇版主曾經發置底文解釋新板
規二-12,提到黑特、嘲諷、挖苦、諷刺版友的
文章,皆屬於板規二-12的範圍,不曉得a版主
是否知情?
這置底文好像至少也放超過半個月以上吧?而且
還有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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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9.253
1F:→ suwilliam:現任版主要對他自己的判決負責~由他解釋123.194.130.152 10/06 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