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udete (芬芳)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申訴] amperp 昧於板規 對明確犯行視而不見
時間Mon Aug 27 21:10:56 2012
一、申訴人ID:gaudete
二、被申訴看板/被申訴人ID:HatePolitics/amperp
三、申訴事由:
#1G41l7O8 (L_SecretGard)
MrTexas引用時間、空間皆差距甚遠的證據就告SorrowFollow成功
但cpws引用本人的「天使」說法而辱罵我一定腦袋有洞
證據之不論時間或空間可說幾乎緊密連結
證據力與證據能力都遠比上段所述來得充分好多倍卻又不採認
為何標準如此南轅北轍?
連被檢舉人自己都沒否認罵的是我還跟我繼續論戰
為何這樣都能幫他拗成無罪?
四、申訴訴求:勿枉勿縱。
五、檢附證據:
溝通過程在[證四]
→ amperp:人身攻擊的指向從以前到現在能成立,基本上是兩個要素:
→ amperp:1.點名ID、暱稱與真名 2.用當事人簽名檔。 其餘的要構成都
→ amperp:不多見,就這樣。
奇怪板規明明就寫「客觀上可得而知」
根本不需要指名道姓
你扯那些做什麼?
從以前到現在成立人身攻擊多的是沒有指名道姓的判例
請不要一再昧於事實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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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36.225.107.103
※ 編輯: gaudete 來自: 36.225.107.103 (08/27 23:25)
1F:推 IOUI0UIOU:gaudete這篇的措辭變的比較文雅了??????122.121.154.171 08/28 17:08
2F:→ IOUI0UIOU:某某分局很漂亮 有機會來記得帶相機留念122.121.154.171 08/28 17:09
4F:→ gaudete:這篇amperp自己打自己嘴巴 36.225.101.67 08/30 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