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宣判] ask1234 申訴 lovebbcc 兩案(05/15)
時間Fri May 25 00:09:24 2012
【裁判字號】D0058
【裁判日期】05/25 (因應小組長實習資格投票 延展至 10天判決)
【裁判案由】
申訴事由:
政黑版面之檢舉文章 文章代碼(AID):
#1FgZgH5i (HatePolitics)
經版主 lovebbcc推文判決
ask1234 違反3-2成立 前科一次 水桶20天
ask1234認為該檢舉內容 有指向性不足的情形
又
ssnlee在回應ask1234 的回應文時,直接發文,以「小鬼」稱呼ask1234
經 ask1234 檢舉後
版主遂於 文章代碼(AID):
#1FgudHFb (HatePolitics)
判定無違規情形 ,對於此判決不服
申訴訴求:
對於上述二案更改判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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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判文:
#1FiWRepk (L_SecretGard) 申訴案 駁回
#1FiXBE3A (L_SecretGard) 申訴案 請版主群重新審視後再依版規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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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判文:
1.ask1234 於05/15
所提之
#1FiWRepk (L_SecretGard)與
#1FiXBE3A (L_SecretGard) 兩申訴案
係申訴同一版主之 不同判決
又 兩案之肇因 皆因
#1FgZgH5i (HatePolitics) 之檢舉案 而產生之後續發展
故 兩案 合併判決
第一個檢舉案 #1FiWRepk (L_SecretGard)
2.查 原被檢舉文章
#1FgD-TPh (HatePolitics) 發布之前已經有一系列
部分以標題 => [抓到] 這就是標準的中間(藍教徒)選民心態 之相關文章
並自
#1Fg90r6z (HatePolitics) 此篇文章開始
內容 則該為 有關 馬英九總統宣示申辦亞奧運之相關系列 討論文章
此 被檢舉文章
#1FgD-TPh (HatePolitics) 內容亦是
有關 馬英九總統宣示申辦亞奧運之 相關內容
就時間點以及內容來看
應視為同一系列文章
該內容 確有因為該系列文章 之相關發文者
以
1.你他媽的用白癡中文理解出馬囧是說2024年才去申請奧運嗎?
2.幹林老木!!你的白痴中文居然理解申辦2024年的奧運,要先辦亞運?
有人身攻擊之嫌疑 並以 〝你〞 這個代名詞
來針對特定人士或群體
縱使另改標題發文
然無法 改變 此篇
#1FgD-TPh (HatePolitics) 發文
肇因 這個討論串之部分人士之發、回文內容不滿 因而發表 之事實
故 應視整個討論串而確定
是否有達人身攻擊之標準
而非單單只憑 幾句話 或是 一篇文章之片面內容
3.從2 查此系列發文者之一 ssnlee 認定
#1FgD-TPh (HatePolitics)
有對其人身攻擊之可能 並提出檢舉
確有所依據
再查 此系列文章 之
#1FgA5tcf (HatePolitics) 內推文部分
ask1234 亦有針對 ssnlee downtoearth 等人 提問與回應
故 版主認定
#1FgD-TPh (HatePolitics) 該篇文章
確有針對 少數特定參與此議題討論之 版友
做情緒性的攻擊言論
經檢舉後 依據版規
禁止以暱稱、簽名檔、諧音、譯音、推文或發文攻擊版友。
公幹單一版友,係指客觀上可得而知係指何一ID者,以刑法上亦構成公然侮辱
或誹謗或侵害隱私之方式為認定。(是否公幹單一版友由版主認定)
給予處分
4.又檢視 原被檢舉文章內 推文部分
ssnlee與ask1234 二人 確就此系列話題亦有相關爭論之事實
且已經達到爭執的程度
1F:→ ssnlee:廢文連發就為了面子~~超悲的。 05/08 16:59
2F:→ ssnlee:你花了一個下午就只找到這個東西?會不會太悲情了點? 05/08 17:00
3F:→ ask1234:本篇就是第一篇了,連中文都看不懂嗎? 05/08 17:00
4F:→ ssnlee:叫聲崔爺,另北幫你呀~~別哭了。 05/08 17:01
5F:→ ssnlee:你以為你神明在浮字呀?每篇為了需要可以浮不同的字出來? 05/08 17:02
7F:→ ssnlee:第一篇為了不讓小夫被幹爆可以只浮『馬狗也有申辦奧運』這05/08 17:04
8F:→ ssnlee:些字,第二篇為了怕自己被打臉『只浮出那個要辦那個字字眼05/08 17:05
9F:→ ssnlee:和比大小』,上篇被打爆,這篇又只浮出『亞運相關』,你這05/08 17:06
10F:→ ssnlee:樣一魚多吃,只看自己想要看的字會不會太痛苦呀? 05/08 17:06
11F:→ ssnlee:別這樣,檢舉的被打臉,換一隻帳號出來洗白呀?一起上會不 05/08 17:07
12F:→ ssnlee:會呀? 05/08 17:07
13F:→ ssnlee:話說檢舉王欠了我一個2006前台灣舉辦過什麼國際賽事的問題 05/08 17:09
14F:→ ssnlee:你是要用[檢舉]這個標題說話才會順暢嗎? 05/08 17:10
15F:→ ask1234:居然有人認為藍教徒跟臭蛆是同樣的啊? 05/08 17:11
16F:→ ssnlee:是類似亞奧運的運動會,別跟我說什麼吱吱拷槍大會。 05/08 17:11
17F:→ ask1234:ssnlee你還是先回答馬囧要申辦2024年奧運,要不要先辦亞運 05/08 17:12
18F:→ ssnlee:不敢回答呀?你不要開檢舉王,心痛就下場好嗎?05/08 17:12
19F:→ ask1234:啊?05/08 17:12
20F:→ ssnlee:奇怪了話說小夫被定是2006年講的,是不是該你先回呀?05/08 17:13
21F:→ ssnlee:一個是2006一個是2011你看不懂嗎?05/08 17:13
22F:→ ssnlee:如果2006可行,沒道理2011不行對吧?05/08 17:14
23F:→ ask1234:人家在講馬囧申辦2024年奧運,藍教徒相不相信,關謝屁事?05/08 17:15
24F:→ ssnlee:還是又要表演一次顏色鬼摭眼給大家看看?05/08 17:15
25F:→ ssnlee:幹嘛?不敢回答呀?05/08 17:15
26F:→ ask1234:謝辦不辦得成,跟馬囧辦不辦得成,有何關聯?05/08 17:15
27F:→ ssnlee:不要講12年後嘛,你六年前是怎麼個可以法你也說來聽聽呀。 05/08 17:16
28F:→ ask1234:不敢回答?不林老木,馬囧申辦2024年奧運是不是詐騙,你無 05/08 17:17
29F:→ ask1234:法回答嗎? 05/08 17:17
30F:→ ssnlee:沒關連嗎?六年前可以為何一年前不行這倒是說說看? 05/08 17:17
31F:→ ssnlee:生氣了咧!不要這麼弱好不好? 05/08 17:17
32F:→ ssnlee:只是問你個時間點問題而已連人家老木都提了,現在是怎樣? 05/08 17:18
33F:→ ssnlee:講輸要翻桌呀? 05/08 17:18
34F:→ ask1234:換句話說馬囧說申辦2024年的奧運,你覺得可行,不是嘴砲? 05/08 17:18
35F:→ ssnlee:換句話說2011不行,2006年是嘴炮嚕? 05/08 17:20
36F:→ ssnlee:邏輯要一致呀。 05/08 17:20
37F:→ ssnlee:怎?又換隻啦?那隻不行了嗎? 05/08 17:21
38F:→ ssnlee:有沒有自己給自己找台階下的八卦呀? 05/08 17:22
39F:→ ssnlee:我看你這次要換多久。 05/08 17:23
40F:→ ssnlee:《私人信箱》有新進信件還沒看 <----準備檢舉第二發了嗎? 05/08 17:27
41F:→ ssnlee: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把t開頭的開出來吧,這種小魚小蝦我 05/08 17:33
42F:→ ssnlee:打膩了,本尊開出來制約不會那麼多,戰的也開心呀! 05/08 17:34
43F:→ ssnlee:可惜有人的檢舉帳號掛了,要再開另一隻了,哭哭~~ 05/08 17:37
44F:推 ssnlee:有人一次被掃兩隻帳號崩潰了嗎? 05/08 20:21
5.從2~4
的確 版規內有規定 對於 〝單一版友〞發文攻訐的標準
但必須考量 政黑版規三-2 之律定精神
明確指出
=> 以刑法上亦構成公然侮辱或誹謗或侵害隱私之方式為認定
但版主不是法官 故需對於此類 有可能違反現實法律 之檢舉 與被檢舉對象
需有更審慎 之 認定
只要有對 特定版友(群) 攻訐之發文與言論之情形
經檢舉 則應 謹慎 審視之
就本案來說 係 屬於發文對 〝少數特定版友群體〞攻訐的案例
但全觀 該時間內之 綜合整體討論串
與
#1FgD-TPh (HatePolitics)之內容 所稱=>
林杯是說有了世大運做為基礎,下一階段的國家目標就是要申辦2024年奧運,哪
個白癡亂回,說是有了亞運作為基礎,才申辦2024年奧運的?
客觀來說 尚可認定
此篇
#1FgD-TPh (HatePolitics) 之 情緒性發文
以 〝哪個白癡亂回〞該句內容 得知
該文 係針對 有參與該 特定討論串之發文與回應之 特定版友群
指向性 明確
只要 有其中任一人出來檢舉
則版主 得以依據版規 處分之 並無失當
6.
申訴文內提及之前判決案例
#1FRQ_GK6 (HatePolitics)
#1Ewh3u7n (HatePolitics)
此兩案係 申訴人 與被申訴人
都有提及檢舉文內所述之 之特定對象 指向言論關鍵字
實難認定 檢舉人是要檢舉自己 還是 別人
與本案檢舉人 與 被檢舉人 兩造之指向言論明顯有相對立
三案標準 不同 故無法採用該判例
#1F2NP5b1 (HatePolitics)
此案因原被檢舉文章已遭系統刪除
亦無法認定其內容是否符合本案標準
但就檢舉文內容來看 因缺少其他資料 故明顯指向性不足
無法認定該單一推文之敘述為誰
依然 無法採用此案例
第二個檢舉案 #1FiXBE3A (L_SecretGard)
7.查
#1FgdXyD4 (HatePolitics) 此篇被檢舉文章
係因ssnlee 不滿 特定人ask1234 回應檢舉
所發布之再回應 文章
且根據內文
小鬼,自我感覺不要那麼良好什麼我對號入座臭蛆,老子上色的是上面那一句
你還有臉在那硬凹呀?真不愧是檢舉達咧!還懂的開誤導技,拜託愛搞就有擔
當一點好嗎?
明顯有對於 之ask1234 回應內容有不滿之處
內文並夾帶部分情緒用詞
8.故 ssnlee 所發布之 回應文章
#1FgdXyD4 (HatePolitics)
所引用之 張懸歌曲著作
內容所提及的 小鬼乙詞之使用時機
與本案被檢舉文章
#1FgdXyD4 (HatePolitics) 內所使用 小鬼乙詞之使用時機不同
並不能相提並論 版主遂不得依此判定該文 文中
ssnlee 使用 小鬼乙詞指稱 ask1234 並無輕蔑的意思
9.根據教育部辭典解釋 小鬼 乙詞
a.俗稱在陰間供閻王差使的吏役
然 ask1234 應該還無法在陰間工作
b.對小孩子親暱或不客氣的稱呼。亦稱為「小鬼頭」
但因為不滿特定人士 發表之內容回應 應該不屬於親暱 之用法
應能視為 ssnlee 對於 ask1234 不客氣稱呼
c.罵人的話,亦比喻小人。如:「閻王好惹,小鬼難纏。」
縱觀 ssnlee 與 ask1234 兩人於版上發文歷程
皆互有往來 且有經常性爭執的情形發生
故亦可認定 ssnlee 對於 ask1234 有罵人的情形
10.從上述7~9 三點 得知 ssnlee 發布
#1FgdXyD4 (HatePolitics) 此文
以小鬼乙詞 代稱 ask1234 確為負面之用法
且有罵人的可能性,請版主 同本案判決第4點之標準
只要有對 特定版友(群) 攻訐之發文與言論之情形
經檢舉 則應從嚴審視之
並依據版規 給予相關處置
10.政治黑特版 本應給予用版者
對於政治事件或人物 有所不滿時 抒發心情使用
而非讓版友間互相攻訐 黑特
然查 ssnlee 與 ask1234 兩造 有 利用版面檢舉與回應功能
與版面上爭吵 並發表情緒性言論之情事
此與 政治黑特 版 看板用途有所不符 並有影響版面秩序之可能
建請版主群得盡速針對此情形 修定版規 以避免未來此情形之發生
以上
心情小組 小組長 VOT1077 2012/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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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說 愛我沒有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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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過就過 你是不是會難過 ‧ 。 ‧ ○ ● * ‧ 。 ·
若如果拿來當藉口 那是不是有一點弱 ‧ 。 ▲V□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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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想什麼還怕什麼 快牽起我的手 ‧ 。 · By 梁靜茹 ~ 沒有如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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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VOT1077 來自: 114.34.170.190 (05/25 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