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1234 (ask)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Re: [申訴] 政黑板 lovebbcc 版主於#1Fcimmjk之判決
時間Sun Apr 29 21:53:21 2012
本人已列舉出組內判例、板內判例證明,
板規二-4並無規定,被害人須先證明所洩漏之個資,確為其所有,
版主才判違規者違規。
反倒是,版主只要認定違規者所洩漏的是個人資料,不需要被害者
親自檢舉,不需要被害人出示身分證證明,即可判決違規者違規。
若要先被害者自證身分,亦可以,那麼以前的判決,就要重新改判
,原先的違規者,就變成無辜者,原先的被害者,就變成活該者。
既然lovebbcc版主不再回應,那麼就請小組長判決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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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5.228.185
1F:→ dreamysky:您指我的2-4成立判決『只是板主認定』,此乃不實指控! 04/29 22:29
2F:→ dreamysky:不能因為我不是當事人就可以混淆視聽,在此提出嚴正抗議 04/29 22:31
3F:→ ask1234:#1ENwgsv- <==此案是版主判決的,請問版主是如何認定 04/29 22:34
4F:→ ask1234:耍螳螂拳的拳手是江XX本人? 04/29 22:37
#1DWrfsds <==這個判例,dreamysky版主是被洩漏個資的受害者,
請問版主,你有拿身分證向bonju2前版主,證實你的姓名嗎?
前一個判例,dreamysky版主是審判者的身分;
後一個判例,dreamysky版主是被害者的身分。
前一個判例,dreamysky版主有證實耍螳螂拳拳手的身分嗎?
後一個判例,dreamysky版主有證實自己的身分嗎?
※ 編輯: ask1234 來自: 112.105.228.185 (04/29 22:42)
5F:→ dreamysky:已有足夠網路證據顯示,且非一人指稱該影片為江某! 04/29 22:39
6F:→ dreamysky:若組長認為此有參酌之必要,我再依組長指示說明! 04/29 22:40
7F:→ dreamysky:我是受害者一事,我當然有跟bonju2討論過該案例 04/29 22:44
※ 編輯: ask1234 來自: 112.105.228.185 (04/29 22:45)
8F:→ ask1234:討論就好了?不用拿身分證出來? 04/29 22:45
9F:→ dreamysky:針對2-4,我們什麼時候要求拿身份證出來過了?? 04/29 22:46
10F:→ ask1234:那如何證明所洩漏個資,確為受害者本人? 04/29 22:47
11F:→ dreamysky:就連愛逼西有要求您拿身份證證明V=曾某嘛? 04/29 22:47
12F:→ ask1234:那本人現在就是請教版主如何證明,受害者說是就是? 04/29 22:48
13F:→ dreamysky:如果您連身份證以外的方式都無法證明V=曾某,此案如何 04/29 22:49
14F:→ dreamysky:成立?本板如何認定身份,應不是此申訴案重點故不予回應 04/29 22:52
現在再談的就是被害者身分如何認定的問題,
貴板如何認定身份,有啥機密,不好意思說的?
既然lovebbcc版主提到要先確認Valverde就是曾XX,
他才能是被害者。
那本人也很清楚提到上述兩個判例,都有牽扯到dreamysky版主
,一個當審判者時,如何證實被害者的身分,一個當被害者時
,如何證實自己的身分?
總不會,
貴版想陷害無辜的人入水桶時,就說被害人不用證實身分;
想縱放違規的人時,就說被害者要先證實身分吧?
既然版主群要證實被害者身分,就應該確實說明在本人所舉
的兩次判例,當個審判者,dreamysky版主如何證實耍螳螂拳
拳手的身分;當個被害者,dreamysky版主又如何向b前版主
證實自己的名字就是那三個字?
既然dreamysky版主認為證實身分不用靠身分證,那當然要
解釋清楚貴版是如何認定被害者身分的方式。
※ 編輯: ask1234 來自: 112.105.228.185 (04/29 23:04)
15F:→ dreamysky:相信愛逼西板主沒要您提供身份證證明其身份,所以執著於 04/29 23:07
lovebbcc版主要被害人證明其身分,版主你又說不用拿身分證,
那應該怎麼證明Valverde就是曾XX?
※ 編輯: ask1234 來自: 112.105.228.185 (04/29 23:14)
16F:→ dreamysky:您可以看過往的成立案件,有哪些證據資料,可供參酌! 04/29 23:19
17F:→ ask1234:本人就是在請教版主,你那兩個判例,如何認定被害者身分? 04/29 23:21
18F:→ dreamysky:愛逼西是請檢舉人提證據,沒有要被害人自證其身份吧? 04/29 23:22
那本人就請教那兩個判例,檢舉人提出甚麼證據,證明被害者的身分的?
※ 編輯: ask1234 來自: 112.105.228.185 (04/29 23:24)
lovebbcc在
#1FdHNm3N (L_SecretGard) 提到:
就算valverde本人來申訴 也是要面臨自己要先承認valverde就是XXX
這樣才能成立。
如果說valverde根本不能證明其為XXX 如何定罪
何來沒有要被害者自證其身分?
※ 編輯: ask1234 來自: 112.105.228.185 (04/29 23:28)
19F:推 dreamysky:若組長有需要參酌,吾再奉指示說明,要不然與此申訴案 04/29 23:28
20F:→ ask1234:版主要人家被檢舉時,說明要說清楚,自己被申訴,還要小組 04/29 23:29
21F:→ dreamysky:申訴案無關,恕不予回應! 04/29 23:29
22F:→ dreamysky:好像有『就算』二字,不知您有無看到?您是V本人乎? 04/29 23:31
23F:→ ask1234:長要求才肯說。版主不說明,小組長應就既有證據來判決。 04/29 23:31
24F:→ dreamysky:那就端看您當時的既有證據,我們判2-4不成立恰不恰當囉 04/29 23:34
25F:→ dreamysky:但此申訴案之外的案件,我對您的不實指控提出嚴正抗議! 04/29 23:36
26F:→ ask1234:哪裡不實?d板主要指控,也要先說本人哪一句話不實吧? 04/29 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