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minosa (芬多精)
標題Fw: [溝通] 不服#1FVmOh54惡意誣判!
時間Fri Apr 6 23:54:50 2012
※ [本文轉錄自 luminosa 信箱]
作者: dreamysky (官小職卑 權輕位賤)
標題: Re: [溝通] 不服
#1FVmOh54惡意誣判!
時間: Fri Apr 6 23:26:43 2012
※ 引述《luminosa (芬多精)》之銘言:
: ※ 引述《dreamysky (官小職卑 權輕位賤)》之銘言:
: : 判決理由:
: : 1.高級性專櫃,只有可能是高級 性專櫃或是 高級性 專櫃。若被檢舉人舉例什麼高級
: : 性專櫃可以放鞭炮者,本板工可接受翻案。
: 請檢舉人或板主舉證全世界所有「高級性」專櫃都不可以和不可能放鞭炮,
: 怎麼會要無罪推定的我自證無罪?你在胡扯什麼?
因為沒有,所以本板工認定
您講得是高級性專櫃
因為通篇講性產業
所以本板工認定打砲係指性行為。
要不然通篇含標題論述性產業
突然提及到所謂的『高級性質的專櫃』放鞭炮
這種沒有過去例證的事件,說服力不足。
但是若您能提出先例證明有可能有這樣的事情發生
即可翻案!
: : 2. 通篇文章闡述中華民國可能的性產業發展,故放鞭炮的說法恕無法認同。
: 你無法認同我的言論思想,關我什麼事?你誰啊你?
我是正黑板板工!
: : 3. 中華民國任何法律皆無指出只有中華兒女得以從事性產業
: : 故被檢舉人論述:『發展「觀」賞中華女兒脫光「光」產業』
: : 據針對性,歧視人民的工作權
: : 違反板規2-7-1
: 你又胡扯什麼?我哪句哪句「歧視」人民工作權?請舉證!
你說來『發展「觀」賞中華女兒脫光「光」產業』,為何只限定中華兒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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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2.104.2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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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luminosa (61.230.7.176), 時間: 04/06/2012 23:54:50
1F:推 goetze:組長呀!像這種傢伙真的不用跟他客氣了吧? 04/06 23:59
2F:推 f78:政黑司法?剛剛有人提這個咧,哈哈哈哈 04/07 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