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lulu (I'll be there.)
站內L_SecretGard
標題Re: [轉錄]Re: [通告] 水桶名單 - heeroyu事件
時間Sat Oct 1 03:42:19 2011
※ 引述《Faberge (你的大F)》之銘言:
: 噓 halulu:你以維古代就沒淫婦啦? 08/02 07:33
: 1.使用不雅文字、挑釁、辱罵、人身攻擊者。(發/回/推/名)
: 若您認為"淫婦"不是不雅文字 請提出舉證
: 若您認為您的發言沒有挑釁辱罵之意 也請您提出舉證
: 以這樣的言語發言 我們很難判斷您沒有輕視對方的心態 期待對方開罵
: 恐有引戰之嫌疑
: 還望您多加說明
-F
我個人是在詢問在他心中是否"古代沒有淫婦"
對我來說這只是一個詢問事情的詢問句,淫婦在此只是一個名詞。
因為就他的文章當中 (
#1EDlG_6m (Boy-Girl))
"
我想我大概是從小看過太多小說戲劇中傳統婦女的那種清純端莊的形象,
漸漸的讓我只能接受女生是那種形象
"
淫婦在古代章回小說都有
所以他這裡的論述對我來說是一個疑問,
亦無指稱特定人士,何來輕視之說?
您的說法讓我覺得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並非挑釁,且原發文者亦無回答該問題。
我想問他是否以為古代就沒有"淫婦"這類的人出現
就如同舉例日治時代的生番熟番此用詞,
不表示認同原住民就是番,只是那時候是如此稱呼。
於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國文教學碩士班王碩慧之論文
"從性別政治論《金瓶梅》淫婦的生存"
http://ppt.cc/t!7k
淫婦一詞論文標題都使用了
倘若不雅的話何以使用於論文標題?
小說 金瓶梅 第五回
鄆哥幫捉罵王婆 淫婦鴆殺武大郎
以上為兩個舉例
淫婦是筆記小說、論文常用詞
不是什麼不雅名詞
也請版主舉證「淫婦」一次為不雅的證據?
併望請更改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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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之上,嫌疑人應以無罪推定,怎麼換了地方,人人都是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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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5.160.93
1F:→ smilelover:你看一下 我在那篇的推文 你可以引用 我有回 ^_^ 10/01 03:43
2F:→ halulu:不用了謝謝 10/01 03:45
3F:→ Faberge:感謝您的說明 請給我一些時間 根據規定我有三天預備期 :( 10/01 03:45
4F:→ halulu: 我被判七天我已經被關了一天了還要三天預備期=_= 10/01 03:46
5F:推 smilelover:你可以用"你以維古代就沒淫婦啦?" 整句來叫他舉證 10/01 03:46
6F:→ smilelover:記得 不要被他牽著走 你那句話根本沒有不雅 ^_< 10/01 03:48
7F:→ halulu:不用你教我=_= 10/01 03:49
8F:→ smilelover:我不是在教你啦 我是在提醒你 不要被他牽著走 你會贏的 10/01 03:50
9F:→ chris920309:S大好像在看好戲呢 您和大F有深仇大恨嗎? 10/01 03:51
10F:推 smilelover:看戲? 我第一次來男女版 但F大的作風 就路見阿 XD 10/01 03:54
11F:→ halulu:S 你是郝市長唷? 10/01 03:58
12F:→ FinalAce:H不需要證明淫婦不是負面形容詞啊!對象又不是發文者。 10/01 10:35
13F:→ bbbing:文法讀錯了啦,這寫法是說"使用不雅文字"等四項是違規的 10/01 10:42
14F:→ bbbing:如果把第一個頓號拿掉,才需要有受方 10/01 10:46
15F:→ FinalAce:樓上B大我懂你意思了!你說得有道理耶!但版主的理由...有" 10/01 10:52
16F:→ FinalAce:對方"一詞,代表版主看待這條板規認定是需要受方的。 10/01 10:57
17F:→ halulu:大F我只想說,你如果覺得你不該判我們水桶就趕快放出來 10/03 00:41
18F:→ halulu:並和無端受牽連者解釋。 意氣之爭不要扯到別人身上 10/03 00:43
19F:→ halulu:甚至關上協商大門 你要被水桶的怎麼服氣。 10/03 00:44
20F:→ halulu:既然你本人覺得還有三天預備期為什麼不把我放出來 10/03 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