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gue (壞人)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Re: [建議] Hatepolitics的前科制
時間Sun Aug 1 21:07:23 2010
※ 引述《dierguarder (黑炭)》之銘言:
: ※ 引述《dakkk (萊斯)》之銘言:
: : 小弟近半年常到政黑板 有時後上班時間趁沒太多事的時後也會偷上
: : 有時後覺得這個板好像生活的一部分一樣
: : 小弟沒記錯的話 在這個板被水桶過三次
: : 一次是在與板友在推文的對話中做出了群體攻擊的板規 水桶7天
: : 第二次是對板務有所疑問 所以po了板務相關的文章 水桶7天
: : 最近的這一次 上星期五 因為一天超貼到6篇新聞 水桶21天
: : 為什麼會是21天 因為板主前查我的記錄發現 前面的有犯過板規 所以x3
: : 以上是事件的大致經過
: : 對於這樣的處罰 由於罪證確鑿 小弟也沒法申訴
: : 不過有幾點小弟想說一下
: : 第一點 政黑有限制檢舉的篇數 但由於政黑一向藍大於綠
: : 這也是為什有人會笑稱政藍板的原因
: : 由於某集團的人大於另一個集團的人
: : 所以如果有人集合起來用他們的檢舉分配專門針對少數人
: : 那恐怕板規會成為鬥爭工具
: : 當然 你可以說 不要犯板規就好了
: : 不過事實上 某政黨傾向的人 被水桶的次數是多於另一個
: : 而且那傾向的人數原本就不多 這是小弟觀察到的事實
: : 所以建議檢舉制度是否做檢討
: 只要不犯規 就不會成立 OK?
現在的犯不犯規已經改成由版主自由心證
10.發文將他板紛爭帶入本板,討論與本版無關之他版事務,公幹他板事務與板友等。
他板定義為PTT1、PTT2上非本板的板面。
這段文字說明了,只禁止討論與本版無關之他版事務,
卻被版主扭曲為,只要提到其他版就不行,
並且說是少數版友刻意玩文字遊戲歪曲解讀.
但是版主本人卻轉了不少其他板的文章來討論,
誰歪曲解讀,我想很明白了.
有眼睛的人都看的出來,這條規定並未說明提到其他版就得水桶,
但版主對每一個人分別採不同的作法,
所以不犯規,版主會想辦法玩文字遊戲歪曲解讀,硬栽贓嫁禍給版友.
: : 第二點 前科制是一個蠻奇怪的制 政黑的確有說 他們的板規是類似刑法的
: : 不過用 我討論過板務這個違規對我另一個超po文章作前科判定
: : 然後作三倍的刑期 這點實在有點不合邏輯 也不太像是目前的刑法吧?
: 如何不合邏輯 累犯法官在裁量上本來就會有心證加重
然後版主就持續硬栽贓嫁禍給版友配上這所謂的前科制
讓原本就沒犯版規的版友在目前沒小組長或公平公正公開的團體裁決下
連續加重其水桶時間
因為目前也沒有其他人能裁決申訴的情況下,濫用其權力,
視自己的心情任意判決
: : 第三點 我在24小時內 po了六篇文章 的確是違規
: : 不過我24小時內的第一篇跟第六篇 差了有23小時左右
: : 而且當中有一篇 因為板友說不適合就刪了
: : 這樣就判了21天 實在是很奇怪
: 規定24小時為何要凹23小時 是轉錄文章新聞才會違規
: : 綜合以上三點 我認為 檢舉制度在限制上應該有所改變
: : 然後前科制度應該以同樣的違規來看
: : 再者 對於刑期應該有裁量權 例如是不是惡意而天數有所不同...等
: : 以上就是小弟的建議 謝謝
: 不是惡意要如何判斷
惡意與否就比之前更難判斷了,像版規2-10,還有申訴空間,但這轉錄的確違規就沒什好說了
--
17048
4 7/19 WeLoveTaiwan
□ [閒聊] 我只想問民進黨一個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189.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