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dness (悲傷JULIET)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Re: [申請] 多重帳號查詢
時間Tue Mar 16 19:23:31 2010
※ 引述《penlyly (請勿拍打與餵食)》之銘言:
: 提出多重帳號查詢懲處案件的限制與辦法
: 由申請人於該事件所屬的組務板提出, 需詳述案件經過, 檢附各項證據文件,
※ 引述《kendofox ((舉杯)安心上路!)》之銘言:
: 若使用者有 相同IP 且有多重ID鬧版之情事
: 或 近似IP有多重鬧版之情事 方可送出申請
: 這是本組送出多重ID檢舉之最低限度
麻煩小組長看一下上述站務和組務的處理原則,
請問板主有善盡論證詳實之責嗎?
板主指控我是gbioryl板友,現在先假設就算是好了,
請問gbioryl有任何違規嗎?我有在他違規時分身發文嗎?
沒有的話,如何構成「多重ID鬧版之情事」之罪狀?
然後板主為何、如何認定gbioryl(或其他人)和我是同一人?
請問板主有針對此關鍵處詳述任何一字一句嗎?
沒有的話,請問我要怎麼針對板主莫須有的指控點做出回應?
※ 引述《tjackalym (抱抱)》之銘言:
: 但考量板主用於判決需要判定是否該使用者為不受歡迎使用者或多重帳號之狀況
: 故同意針對 sadness 與 gbioryl 兩帳號作申請查詢動作
小組長在這裡也被板主誤導了。
我的檢舉悉為板規第二章,依規定板主「查知」即該處理,無論檢舉者有無或方法身分。
難道非告訴乃論之罪,因為告發者是罪犯之身,司法機關能以此為由拒絕受理查辦?
我想這在法治社會是很荒謬的邏輯。
: 請使用者針對帳號使用情形提出說明即可
可否請小組長提點本人應該針對什麼東西來說明什麼東西嗎?
前面說過了,板主完全沒有針對為何我是他們所指控的那些人做出詳細論證,
我實在不知從何、如何說明起。
我在政黑就只是單純發表黑特政治的文章,
而政黑本來就允准對特定政黨支持者做批判,
根本不是bismarcp所虛構「不能隨便斷定他人政治思想立場」這回事,
我的帳號使用情形完全沒有任何問題。
我想問題最大的是政黑板主,
以「板規」做工具,以「立場」做心證,
所以當我對同其立場之政客或板友理直氣壯而火力強大時,
即便於板規上我沒有任何犯罪行為,仍因我的「政治原罪」而須「思想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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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204.137.74
※ 編輯: sadness 來自: 123.204.137.74 (03/16 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