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tterybingo (總有一天等到你)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申訴] 不服政黑#18pwIKEm判決與#18px2iHi解釋
時間Wed Sep 17 20:13:43 2008
一、檢舉人ID:lotterybingo
二、被檢舉看板/被檢舉人ID:HatePolitics/Rechtmann
三、檢舉事由:不服雙重標準判決
四、檢附證據:
察ROCKMANX6於政黑
#18kuM3D6之文:
作者 ROCKMANX6 ( )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新聞] 北社譴責吳國棟,認應愛戴總統、效忠領袖。
時間 Mon Sep 1 14:02:42 2008
───────────────────────────────────────
http://0rz.tw/f14Hj
北社嚴厲譴責爆粗口的名嘴吳國棟,認為吳應忠於國家,愛總統,並且對領袖
展現效忠之情。
※
經多方查證,並無北社嚴厲譴責吳國棟且認其應效忠國家領袖愛總統之相關新聞,
足證此篇文章係不實消息,屬捏造無誤。
教育部國語辭典:【造謠】捏造不實的說辭
可見此篇「說辭」完全符合板規所列「造謠」,既違犯之自當予以懲處。
wwwea小組長嘗云:就算是文構類似 也不代表那只是改編
不代表沒有造謠成分 改編一辭倒是推託無疑
並不代表就可以亂講話 什麼歪理
是故,就算其文附某連結,也不代表那只是惡搞,不代表沒有造謠成分,
惡搞一辭倒是推託無疑,並不代表ROCKMANX6就可以亂講話,什麼歪理!
kendofox小組長曾謂:板主沒有義務去判斷文章內容是否屬於反串或是惡搞的幽默
網路文化可以惡搞 但是不代表可以傳撥錯誤資訊
你說你是惡搞 OK 但是你傳撥錯誤資訊也是事實
是以,板主並無義務去判斷該文章內容是否惡搞,就算意圖惡搞,
也不代表可以傳播錯誤資訊,容或板主要說他是惡搞,OK,
但ROCKMANX6傳播錯誤資訊也是鐵般事實,自當繩之板規以儆效尤!
wwwea小組長又說:那你應該向政黑提出 惡搞文章務必要掛惡搞的主張
既然沒有掛 別人只能當你是在造謠
本人惡搞不過掛[最新],最新什麼尚有可議空間(例如最新惡搞…),就判定造謠,
然ROCKMANX6可是直接掛上[新聞],足見彼企圖誤導誘導其乃新聞報導之惡意犯意,
既然沒有掛[惡搞],別人包括板主自然只能當他是在造謠,豈可多方為其狡言脫罪?
kendofox小組長也說:難道板眾檢舉該篇文章的板眾不就是被你錯誤資訊給誤導?
誠哉斯言!呼應wwwea所言,他沒掛[惡搞]就算了,反而變本加厲直接掛[新聞],
別人自然會當它就是新聞報導,包括本人在內,初看還以為北社真譴責吳國棟,
經查證方知所言非實,遂義憤檢舉該篇文章,就是被他錯誤資訊給誤導所致!
kendofox小組長亦說:充斥著"嚴肅指責口氣" 我一絲一毫看不出所謂惡搞出來的笑點
ROCKMANX6所捏造「嚴厲譴責…」云云,亦充斥嚴肅指責口氣,
一絲一毫看不出所謂惡搞出來的笑點,試問板主好笑在哪裡?
※
Rechtmann板主說:惡搞文,一般人顯難因此而誤信此文章內容為真。
R君所發表者,一般正常、理性之板友皆能得知其係單純之惡搞相片
此言差矣!
其一、板主並無義務斷定是否惡搞,惡不惡搞非重點,重點在於真不真實,
其既為亂講話的錯誤資訊無誤,即構成造謠,此小組長們已開示如前述!
其二、文附連結想必是惡搞與否關鍵爭議處,然觀之連結圖片中文句:
「我愛總統 效忠領袖 台灣北社」,
與該文敘述:
「北社嚴厲譴責爆粗口的名嘴吳國棟,認為吳應忠於國家,愛總統,
並且對領袖展現效忠之情。」
並無任何違逆、矛盾、衝突、突兀感等戲劇性,而能激發任何幽默莞薾效果,
反而與該後段描寫相符,此般手法只會讓一般人更因此確信整段資訊為真實,
此乃所謂「以偏概全」之技耳!因為既然北社確曾印製該標語,
則更容易誤誘一般人進而聯想北社以該主張標語譴責吳國棟自有脈絡而可信。
亦即該連結非但非惡搞之證,卻是增長謠言效果之必要(或必成)輔助手段,
更反證造謠無誤(無論"有意→必要"、"無意→必成",助謠效果益強是事實)。
顯見R板主所云「顯難誤信」,乃「想當然爾」之「思考怠惰」,
絲毫經不起事理邏輯之深入檢驗!
其三、請問R板主,難道真的認為藍民佔多數所盤倨之政黑之板友大多是正常、理性?
君不見,造假成性、烏龍新聞冠軍的藍統媒,每每釋放未經證實的鬥綠假消息,
板上遂「萬蛆攢動」般,不問真假就對相關人等排山倒海討伐詈罵,
對「實事求是」的需求感極低,這是「理性的正常人」所應有之行為嗎?
不會盲信貴為前板主的「權威消息」嗎?
你敢說政黑仇恨衝腦的眾多藍民,具有身為現代文明公民所該具備,
先進文明之民主、法治、人道、人權、第四權等普世智識價值,
且嵌以「真、善、美」為人性光明終極目標而追求之?
若你連此真相都故意無視甚至粉飾,怎能相信你所謂「正常、理性」之「偽證」,
是基於真理與真心之真話,而足使人折服?
※
請問R板主,既然你言之義理鑿鑿、正之義辭嚴嚴,
彷若匡正威權箝思餘毒奮不顧身、捍衛言論自由不遺餘力,
敢問本人完全契合政黑板旨風格,脈絡完整、動機明確的政治新聞惡搞,
竟遭惡意曲解誣陷入罪成造謠而枉坐冤獄時,您人在哪裡?
對前板主權貴之言論自由視若珍寶、傾力辯護,
對小板友草芥之言論自由棄如蔽屣、不屑一顧,
如此雙重標準、兩套待遇,選擇性的正義就是假正義,
無法讓人感受司法天秤所基所求的公正性。
不是會套用司法公文書,遣詞用字像法律達人,受過專業的「法匠」訓練,
就是好判官、好板主。
視(鄉)民如傷、苦民所苦,雖聽政客唬到膩,仍不失為金玉良言。
※ (以下原文附錄,因本人檢舉申訴信件已經R板主轉錄,故不再贅附)
#18pwIKEm
作者 Rechtmann (黑騎士)
標題 [轉錄][檢舉] #18kuM3D6 ROCKMANX6 造謠/扭曲事實
時間 Tue Sep 16 20:20:35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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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Rechtmann 信箱]
作者: lotterybingo (總有一天等到你)
標題: [檢舉]
#18kuM3D6 ROCKMANX6 造謠/扭曲事實
時間: Fri Sep 12 21:58:22 2008
經查並沒有北社譴責吳國棟的新聞存在,純粹他空穴來風的捏造。
我有所本改編新聞惡搞都被從嚴判定是造謠,他這個無中生有的就更是造謠無誤了。
其他三個板主都跟身為前板主的他有淵源,不可能公正判決的,
所以我只寄信給您,希望您能秉公處置,謝謝!
7.故意使用讓多數板友不舒服的文字,或故意竄改引用文章或是刪除與竄改推文紀錄者。
(西斯語、大量髒話、惡意抹黑、歧視、造謠、扭曲事實等。)
作者 ROCKMANX6 ( )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新聞] 北社譴責吳國棟,認應愛戴總統、效忠領袖。
時間 Mon Sep 1 14:02:42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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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社嚴厲譴責爆粗口的名嘴吳國棟,認為吳應忠於國家,愛總統,並且對領袖
展現效忠之情。
#18BiwIiu → 警告一次 水桶應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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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Rechtmann:惡搞文,一般人顯難因此而誤信此文章內容為真。 09/16 20:22
2F:→ Rechtmann:暫時認定與板規無違,結案。09/16 20:23
#18pwkFDG
作者 Rechtmann (黑騎士)
標題 [轉錄]不服你判ROCKMANX6造謠為惡搞
時間 Tue Sep 16 20:50:22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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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Rechtmann 信箱]
作者: lotterybingo (總有一天等到你)
標題: 不服你判ROCKMANX6造謠為惡搞
時間: Tue Sep 16 20:28:02 2008
依據組務最近判例
本人即便惡搞
只要內容為造謠不為真實
一律依板規造謠懲處
請依此標準辦理
若否
請即授權本人至組務申訴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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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px2iHi
作者 Rechtmann (黑騎士) 站內 HatePolitics
標題 [公告]lotterybingo檢舉及申訴之回應
時間 Tue Sep 16 21:12:11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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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本件檢舉為無理由
理由
本板板規第二章第七條:
7.故意使用讓多數板友不舒服的文字,或故意竄改引用文章或是刪除與竄改推文紀錄者。
(
西斯語、大量髒話、惡意抹黑、歧視、造謠、扭曲事實等。)
就板規第二章第七條之文字觀之:
一、該條後段處罰之要件主要在於「故意竄改引用文章」、「刪除與竄改推文紀錄」,
下方括號僅為例示之用。則其如果係引用「報紙」報導,卻偷偷刪改原文內容,使
人誤以為係原報導之內容,方符本條例示中「造謠」之要件。
二、如單純係個人所發表之文章,與事實不符,則應透過板上言論糾正之,非任意以板
規水桶相繩,以兼顧板友言論自由之保護。況且板主人數有限,且亦無如檢察官或
司法警察機關之公權力,難認有針對板上文章,逐一調查其真偽之可能,且板主之
言論與意見,亦非即可認為與事實無誤。則究竟事實真相為何,有無造謠,實不宜
單純交由板主判斷,而應透過板友間之討論、辯論,以發現之。
三、縱上述,本板前開板規,應做如下解釋:僅在板友於引用他人文章、資料時,故意
竄改其內容,且使他人不易發現,而誤以為其係原文章之內容者,使克相當;並非
只要網友之言論,與事實有所出入,即須以板規相繩。又各類惡搞文章在板上所在
多有,板務慣例上亦無對之作任何限制或處罰,併予指明。
四、又就該個案觀之,R君所發表者,一般正常、理性之板友皆能得知其係單純之惡搞
相片,甚難認有人會因此而認為蘋果日報真有此一報導,似亦非屬造謠,故其行為
尚與板規無違。
據上論斷,本件檢舉為無理由。如有不服,請逕依板規或站務相關規定申訴之。
2008年9月16日
板主 Rechtma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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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192.233.227
3F:→ Jerry7323:這篇1000P耶 真好賺 211.74.226.3 09/17 20:20
4F:推 iamwhatami:累了嗎,喝口水休息一下吧。140.114.201.112 09/17 20:47
5F:推 bbbing:問一下小組長,目前預定前案結後桶它 122.116.40.85 09/17 21:02
6F:→ bbbing:那它有權利再發申訴嗎? 122.116.40.85 09/17 21:02
7F:→ lotterybingo:水桶又沒法源,你先幫小組長生出來OK?210.192.233.227 09/17 21:03
8F:→ lotterybingo:連劣退都莫名其妙,各依哪條組規請問?210.192.233.227 09/17 21:39
9F:推 geosys:這種寫檢舉文的精神,都可發表好幾篇論文了 118.165.167.93 09/17 21:50
10F:推 SylvanStyx:他是故意的 59.105.132.119 09/17 21:50
11F:→ SylvanStyx:這樣永遠有案在身,就不會被水桶 59.105.132.119 09/17 21:51
12F:推 bbbing:所以我故意提這點啊,我以為它會腦羞刪推文 122.116.40.85 09/17 22:20
13F:推 kendofox:喔 公告前的結案後 就執行了 61.230.81.253 09/17 22:54
14F:推 kendofox:後面這兩串沒執行的意思 61.230.81.253 09/17 22:54
15F:推 kendofox:話說他要我改判耶 我倒忘了這件事情 61.230.81.253 09/17 22:55
※ 編輯: lotterybingo 來自: 210.192.233.227 (09/17 23:09)
16F:→ lotterybingo:依哪條組規執行劣退和水桶 請速舉證210.192.233.226 09/18 16:58
17F:推 kendofox:說過的事情幹麻還要舉證 你自己不肯面對 61.224.36.144 09/18 18:41
18F:推 kendofox:舉再多次我也救不了你 61.224.36.144 09/18 18:41
19F:→ lotterybingo:我去群組請你舉證耶你不是要我去申訴210.192.233.226 09/18 18:46
20F:→ lotterybingo:笑死了 以後你都別叫板友板主舉證了210.192.233.226 09/18 18:47
21F:→ lotterybingo:只要回你:說過的事情幹麻還要舉證 你210.192.233.226 09/18 18:48
22F:→ lotterybingo: 自己不肯面對舉再多次我也救不了你!210.192.233.226 09/18 18:48
23F:→ lotterybingo:你就這種溝通態度哦? 淨做壞榜樣!210.192.233.226 09/18 1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