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gotigo5566 (鐵劍5566~KING)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申訴] HatePicket badken對本人的水桶異議
時間Tue Sep 2 01:51:26 2008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過。
若對板主解釋不服或板主3天以上都不理會,再使用本申訴管道。
請申訴者於申訴文內提出明確的溝通證據,未提出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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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舉人ID:tigotigo5566
二、被檢舉看板/被檢舉人ID:HatePicket/badken
三、檢舉事由:badken於HatePicket版以本人寄信關切檢舉案件處理進度,認定為挾怨
報復,將本人水桶三個月。本人異議如下:
1.關心進度為私底下寄信行為,並無涉HatePicket鬧版問題,版主badken以寄信之
行為將本人在HatePicket水桶,殊無法接受!
2.za755029被檢舉時間點為8月23日,HatePicket當時置底規定為推文若非板主或被
檢舉人之說明則水桶兩個月,並自行來信解除。 (2007.07.26新增)
badken認定za755029無違反版規,是適用8月29日才置底公佈的版規,因適用新舊
版規認知不同被認定是挾怨報復,殊屬冤枉。
3.檢舉版中檢舉za755029之文章,日期為8月23日,但版主直至本人寄信關心進度才
處理。本人為關心自己檢舉進度,僅寄一封信請版主處理,竟被認定為"三番兩次
寄信挾怨報復此人",令人不解。本人在被水桶前寄給版主兩封信件,一封是請求
版主改判對whoxxx的信件,一封則是請求版主處理za755029檢舉文的信件,"三番
兩次"之說不知從何而來?
4.版主處理檢舉文進度明顯落後,黑特版四位版主竟對檢舉za755029多篇檢舉文視
而不見,8月23日檢舉文章,竟有許多至今日尚未處理。
5.經多次溝通,該版主仍堅持原看法認定本人應該水桶,此種看法無法令人心服。
該版主更私底下寄信表示本人是個笑話,殊非一名版主應有之言論。請撤銷水桶
之判決。
四、檢附證據:(以下為本人和版主溝通紀錄)
作者 tigotigo5566 (鐵劍5566~KING)
標題 請立即解除水桶
時間 Tue Sep 2 01:16:43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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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tePicket 2553號判決本人有異議
1.meow0318於8月29日訂定之版規為"推文若非板主、原文作者或檢舉人之說明則水桶兩個
月,並自行來信解除。"然而在8月29日之前的版規是規定"2. 推文若非板主或被檢舉人之
說明則水桶兩個月,並自行來信解除。 (2007.07.26新增)"
2.檢舉文章是在2008年8月23日發的,應適用舊法規定,當時舊法並沒有規定"原文作者"
因此即便za755029非匿名發檢舉文,依舊法仍然違反版規.
3.本件已備份
請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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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5.19.71
作者 badken (阿彥)
標題 Re: 請立即解除水桶
時間 Tue Sep 2 01:18:21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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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igotigo5566 (鐵劍5566~KING)》之銘言:
: HatePicket 2553號判決本人有異議
: 1.meow0318於8月29日訂定之版規為"推文若非板主、原文作者或檢舉人之說明則水桶兩個
: 月,並自行來信解除。"然而在8月29日之前的版規是規定"2. 推文若非板主或被檢舉人之
: 說明則水桶兩個月,並自行來信解除。 (2007.07.26新增)"
: 2.檢舉文章是在2008年8月23日發的,應適用舊法規定,當時舊法並沒有規定"原文作者"
: 因此即便za755029非匿名發檢舉文,依舊法仍然違反版規.
: 3.本件已備份
: 請改判
2539之前2515就已經發佈公告了
並且三番兩次寄信給板主
要求水桶該板友
您確定無惡意報復之心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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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想也許黑特真的是屬於我的世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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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4.1.8
作者 tigotigo5566 (鐵劍5566~KING)
標題 Re: 請立即解除水桶
時間 Tue Sep 2 01:19:57 2008
───────────────────────────────────────
※ 引述《badken (阿彥)》之銘言:
: ※ 引述《tigotigo5566 (鐵劍5566~KING)》之銘言:
: : HatePicket 2553號判決本人有異議
: : 1.meow0318於8月29日訂定之版規為"推文若非板主、原文作者或檢舉人之說明則水桶\
兩個
: : 月,並自行來信解除。"然而在8月29日之前的版規是規定"2. 推文若非板主或被檢舉\
人之
: : 說明則水桶兩個月,並自行來信解除。 (2007.07.26新增)"
: : 2.檢舉文章是在2008年8月23日發的,應適用舊法規定,當時舊法並沒有規定"原文作者"
: : 因此即便za755029非匿名發檢舉文,依舊法仍然違反版規.
: : 3.本件已備份
: : 請改判
: 2539之前2515就已經發佈公告了
: 並且三番兩次寄信給板主
: 要求水桶該板友
: 您確定無惡意報復之心情嗎?
確非惡意報復
該篇檢舉文至今沒有版主處理過的紀錄
追蹤進度竟被認定為"惡意報復"
令人無法接受
請改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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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5.19.71
作者 badken (阿彥)
標題 Re: 請立即解除水桶
時間 Tue Sep 2 01:20:59 2008
───────────────────────────────────────
※ 引述《tigotigo5566 (鐵劍5566~KING)》之銘言:
: ※ 引述《badken (阿彥)》之銘言:
: : 2539之前2515就已經發佈公告了
: : 並且三番兩次寄信給板主
: : 要求水桶該板友
: : 您確定無惡意報復之心情嗎?
: 確非惡意報復
: 該篇檢舉文至今沒有版主處理過的紀錄
: 追蹤進度竟被認定為"惡意報復"
: 令人無法接受
: 請改判
該篇檢舉文我是不知道為啥沒人判
因為前幾個星期我電腦壞掉也向組務請過假了
現在我已做出判決
您卻又再那邊說三道四?
--
我永遠記得前女友對我說過:阿彥我想黑特才是真正屬於您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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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4.1.8
作者 badken (阿彥)
標題 Re: 請立即解除水桶
時間 Tue Sep 2 01:20:59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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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igotigo5566 (鐵劍5566~KING)》之銘言:
: ※ 引述《badken (阿彥)》之銘言:
: : 2539之前2515就已經發佈公告了
: : 並且三番兩次寄信給板主
: : 要求水桶該板友
: : 您確定無惡意報復之心情嗎?
: 確非惡意報復
: 該篇檢舉文至今沒有版主處理過的紀錄
: 追蹤進度竟被認定為"惡意報復"
: 令人無法接受
: 請改判
該篇檢舉文我是不知道為啥沒人判
因為前幾個星期我電腦壞掉也向組務請過假了
現在我已做出判決
您卻又再那邊說三道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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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永遠記得前女友對我說過:阿彥我想黑特才是真正屬於您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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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4.1.8
作者 tigotigo5566 (鐵劍5566~KING)
標題 Re: 請立即解除水桶
時間 Tue Sep 2 01:23:29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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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adken (阿彥)》之銘言:
: ※ 引述《tigotigo5566 (鐵劍5566~KING)》之銘言:
: : 確非惡意報復
: : 該篇檢舉文至今沒有版主處理過的紀錄
: : 追蹤進度竟被認定為"惡意報復"
: : 令人無法接受
: : 請改判
: 該篇檢舉文我是不知道為啥沒人判
: 因為前幾個星期我電腦壞掉也向組務請過假了
: 現在我已做出判決
: 您卻又再那邊說三道四?
自從版主判決後
我並沒有說三道四
不過針對水桶有意見而已
版主要適用新法判za755029沒違規我當然沒意見
即便我的論點和版主不同
我也不會顛覆這判決
但以挾怨報復本人不服
身為檢舉者追蹤自己檢舉的進度被認定是挾怨報復
以後誰敢為維持版務風氣而為檢舉?
請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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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5.19.71
作者 badken (阿彥)
標題 Re: 請立即解除水桶
時間 Tue Sep 2 01:24:16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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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igotigo5566 (鐵劍5566~KING)》之銘言:
: ※ 引述《badken (阿彥)》之銘言:
: : 2539之前2515就已經發佈公告了
: : 並且三番兩次寄信給板主
: : 要求水桶該板友
: : 您確定無惡意報復之心情嗎?
: 確非惡意報復
: 該篇檢舉文至今沒有版主處理過的紀錄
: 追蹤進度竟被認定為"惡意報復"
: 令人無法接受
: 請改判
抱歉語氣太重
先向您道歉
您要不要先私心想一想
我知道您不是這麼白目的人
現實中您也是一個好人
我已經注意您很久了
我也希望您能醒醒
為什麼要逼我?
我問您有好幾次他人檢舉您
我是不是也都是文章並非違規 也苦口婆心的勸導您過了
但其實我也知道您根本是在po豪洨文
我只是認定您認為只是出自於好玩的心而已
但不要在那邊狹帶報復的心情去看待一切
敢玩
就請您不要在意別人對您的評價是什麼
不要玩出火來就好了
玩出火來
別人對您並不是憤怒
而是把您當成一個笑話
您自己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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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4.1.8
badken的水桶公告
作者 badken (阿彥) 看板 HatePicket
標題 [公告] tigotigo5566水桶三個月
時間 Tue Sep 2 00:55:44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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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此人檢舉文
2466
2539
兩篇檢舉文章本無不妥
但仔細研究後發現根本就是狹帶私怨
惡意報復他人檢舉za755029板友
za755029本為該篇文章的檢舉者 無匿名檢舉
該人本就可以推文說明其案情以及討論之
並多次重覆po文寄信給板主要求水桶za755029板友
經查屬惡意報復
水桶三個月
期滿來信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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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永遠記得前女友對我說過:
阿彥我想黑特才是真正屬於您的世界! 幹!起碼你還交過女友!
/ \ \ / 我可是珍藏了幾十年皇家禮炮..
_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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彥╯ 凸
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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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ab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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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4.1.8
※ 編輯: tigotigo5566 來自: 114.45.19.94 (09/02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