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adoralive (存亡之秋)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Re: [申訴] HatePolitics板 #17-x9khg 判決不當
時間Sat May 24 13:04:39 2008
※ 引述《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之銘言:
: 判決一的部分
: 當時雙方對話如下
: → olalaolala:DOA這麼熱血 黨產大弊案嚴重幾萬倍怎麼可以放過KMT呢
: → olalaolala:快點蒐集證據 具名檢舉或提告!
: → deadoralive:olalaolala就是標準既得利益捍衛不公不義者 懶得理你 04/08 15:19
: 1.程序方面, 當時板上因為deadoralive的分身問題吵了一兩天
: 我已經在前一天勸告雙方不要再互相攻擊, 可是沒有用
: 隔天凌晨, deadoralive以檢舉文檢舉MUTSuTOkaTA, 我判決其水桶三天
: MUTSuTOkaTA來信說deadoralive也有違規狀況, 但他已經水桶無法發文, 請我處理
: 我看過文章之後認為確實有人身攻擊情況, 且M板友確實無法在板上發文
: 於是我便加以處理
一、請舉證該信件。
二、板規 第四章 檢舉及申訴制度
3.檢舉他人違反板規者,需檢附相關證據,並發表檢舉文於板上。
直接寄信給板主但不在板上發表檢舉文者,不予受理。
4.欲申訴者,亦應發表申訴文於板上。若該ID遭水桶,則可寄信給任一板主。
寫得很清楚,「寄信給板主但不(未)在板上發表者不予受理」,你為何受理?
三、「寄信」是指「欲申訴者」,MUTSuTOkaTA並非申訴,可見案情並無冤屈,
他乃有罪之身,又有何資格(且有禮遇不受板規約束不用於板上發表)能檢舉人?
對照看到有人說按板規寄信給dierguarder申訴,卻換來一句你煩不煩,怎差那麼多?
以上程序正義已不完備,基本上以下根本屬於言論自由範疇,小組長不用理會即可。
: 2.olalaolala在推文中並沒有說什麼
: 更何況即使他說了什麼, 也不能以「標準既得利益捍衛不公不義者」予以人身攻擊
講過了,這在政黑的用語中實在輕微得可以,用「牠、去死」罵我都行,這樣不行?
他這種國民黨支持者,當然也是你言之鑿鑿的政黑批評對象,為何又不行?真奇怪耶!
我可不是罵「標準既得利益捍衛不公不義的畜生」,這樣當然不行,
不是請你找出法院判定這樣屬人身攻擊的判例好符合板規嗎?怎麼又躲避了呢?
: 判決二的部分
: 原文如下
: → deadoralive:偷報事件已入司法程序 綠卡事件馬仍逃避說明 騙子夫妻 04/08 15:50
: deadoralive在推文中說 「騙子夫妻」, 很明顯他罵的是周美青
周美青罵不得嗎?那麼偉大!
板規第三章第5項:
對非政治人物亦非板友之非自願成為關注焦點之無辜者公幹者,板主直接砍文。
但涉及社會公益者,不在此限。
先別說基本上(準)第一夫人已算半個政治人物,
當時馬英九被檢察官指控人贓俱獲罪證確鑿的特別費公款,
最後可是入了周美青的帳戶,嚴重涉及社會公益問題,這樣還不能批判?
: 然而在此事件中, 其實是金恆煒因為提不出證據而被控告
: deadoralive的推文確實是有造謠的問題, 事後的解釋顯然只是為了脫罪
可否請你勇敢面對「白紙黑字」的這一句:
對於這指控,馬英九回應,妻子沒偷報紙,同時『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
可否請小組成責成板主不要總是故意逃避對其不利論點,我發現他常常如此。
被控告就是進入司法程序,請不要玩文字遊戲!
進入司法程序就是讓司法最後定奪孰是孰非,而不是你未審先判的說人造謠!
政治小組已全面將造謠條款凍結,就是為了防止你這種自比法官濫用心證的板主,
政黑板的政治屬性佔了一半,並且有黑特的性質,當然更應該比照辦理,
好保障板眾對政客「大黑特黑」的特殊言論自由需求!
根據當時大量新聞報導,本人自然有加以批評的言論自由,
政黑板哪個不是媒體一炒作就大肆批評甚至叫囂謾罵?
例如謝長廷的內奸事件,完全沒有進到司法程序,當時板上就可以罵翻天,
而當事人丈夫都已證實進入司法程序的,
你到現在還矇上眼睛說沒有進入司法程序,這不是太奇怪了嗎?
堂堂國家元首第一家庭,在尚未定罪的無罪推定原則之下,
尚且在政黑罵的遠比「騙子夫妻」還難聽許多,啥畜牲都出來了,
馬英九的政治權貴家庭明顯在人格和誠信上有重大瑕疵,竟然批評都不行?
怎麼標準又那麼不一樣?
: 判決三的部分
: 原文如下
: → deadoralive:國民黨省外省垃圾權貴吃香喝辣連累無辜外省人
: → deadoralive:結果這些無辜外省人後代反過頭來連合欺壓台灣人
: 我當時判決第一句是在批評少數外省權貴, 沒有歧視問題
: 但是第二句說「說無辜外省人後代連何欺壓台灣人」就很明顯是族群歧視
: 我不認為這有什麼需要說明的地方
請問說「德國人聯合納粹欺壓猶太人」是在歧視德國人嗎?
請問說「日本人聯合皇軍欺壓中國人」是在歧視日本人嗎?
你的遁詞邏輯光在語意學上就說不通!
請不要又逃避問題癥結!
我是對其「政黨支持傾向投票行為」表達不滿與批判,關族群問題何事?
這個問題是你要降尊紆貴的親自下來討論甚至論戰,我都隨時候教,
豈是你用司法手段來壓制他人不滿自由言論,這叫以力(制)服人,不是以理(說)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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