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low (無愧於心)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Re: [申訴] 政黑不當判定
時間Tue May 20 14:29:13 2008
※ 引述《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之銘言:
: ※ 引述《slow (無愧於心)》之銘言:
: : 包含出入境紀錄和工作紀錄
: : 我們都可以提的出來
: : 我們都不怕查分身了,為什麼板主不願意讓帳號部做判定,
: : 請給我理由?
: : 選舉都選完了,夠了吧!
: 我在about_life還有前面都有提到過
: 我相信這些id(或者這些id中的部分id)的擁有者不是你
: 但那又如何?
: 你或你妹確實是有使用過這些id po文的前科
: 你也承認你曾經拜託他們幫你po文
: 而且當時在政黑po文的那些帳號來源的確都是和你一樣
: 你當時以你們在打麻將為由解釋
: 但是後來又發現這些id在一二月間, 和你一起從台灣到紐約
: 這些id是不是由你所有並不重要
: 政黑處罰的是當你的id被水桶, 你用其他id上來發文或推文的情況
: 這些id是你的也好, 是你借用的也好, 都是違反規定的
1.有的ID根本沒在政黑PO過文,何謂鬧版?
2.這些ID的使用行為都是該使用者自負,他們的PO文行為與我何干?
今天如果有人指控aaabbb是你IBIZA的分身,那aaabbb不能上去回應和解釋嗎?
如果因為aaabbb上去回應和解釋,結果板主就把你IBIZA永久水桶,
說你鬧版,你能接受判決嗎?
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請問為什麼我要替他們的行為負責?
請問他們為什麼要被認定是我? 是因為偶而相同的IP?
那這樣同一間公司上班的同事或是同一家人就都是分身囉?
就算他們沒有PO過文也是鬧版囉?
這些問題很簡單,你能回應嗎?
我的要求真的很簡單,版主提出分身判定而已。為什麼你們不肯或是不敢?
選舉都選完了阿。
: : 只找IP相同的證據,那上站幾千次不同的時候怎麼不提出來?
: : 另外分身鬧版的指控,可否提出來在哪邊"鬧版"?
: : 你們PO文隨譯指控別人分身,就不能讓別人回應?回應就代表"鬧版"?
: : 這樣的邏輯很適合去編周星馳的電影。
: : 鬧版幾篇了可以跟我說嘛?只有在莫須有的指控下推文回應叫做"鬧版"?
: : 政黑的鬧版標準還真令人吃驚
: 政黑鬧版的標準其中之一就是指某人在被水桶之後, 利用別的id繼續發文或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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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9.22.23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