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low (无愧於心)
看板L_SecretGard
标题Re: [申诉] 政黑不当判定
时间Tue May 20 14:29:13 2008
※ 引述《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之铭言:
: ※ 引述《slow (无愧於心)》之铭言:
: : 包含出入境纪录和工作纪录
: : 我们都可以提的出来
: : 我们都不怕查分身了,为什麽板主不愿意让帐号部做判定,
: : 请给我理由?
: : 选举都选完了,够了吧!
: 我在about_life还有前面都有提到过
: 我相信这些id(或者这些id中的部分id)的拥有者不是你
: 但那又如何?
: 你或你妹确实是有使用过这些id po文的前科
: 你也承认你曾经拜托他们帮你po文
: 而且当时在政黑po文的那些帐号来源的确都是和你一样
: 你当时以你们在打麻将为由解释
: 但是後来又发现这些id在一二月间, 和你一起从台湾到纽约
: 这些id是不是由你所有并不重要
: 政黑处罚的是当你的id被水桶, 你用其他id上来发文或推文的情况
: 这些id是你的也好, 是你借用的也好, 都是违反规定的
1.有的ID根本没在政黑PO过文,何谓闹版?
2.这些ID的使用行为都是该使用者自负,他们的PO文行为与我何干?
今天如果有人指控aaabbb是你IBIZA的分身,那aaabbb不能上去回应和解释吗?
如果因为aaabbb上去回应和解释,结果板主就把你IBIZA永久水桶,
说你闹版,你能接受判决吗?
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请问为什麽我要替他们的行为负责?
请问他们为什麽要被认定是我? 是因为偶而相同的IP?
那这样同一间公司上班的同事或是同一家人就都是分身罗?
就算他们没有PO过文也是闹版罗?
这些问题很简单,你能回应吗?
我的要求真的很简单,版主提出分身判定而已。为什麽你们不肯或是不敢?
选举都选完了阿。
: : 只找IP相同的证据,那上站几千次不同的时候怎麽不提出来?
: : 另外分身闹版的指控,可否提出来在哪边"闹版"?
: : 你们PO文随译指控别人分身,就不能让别人回应?回应就代表"闹版"?
: : 这样的逻辑很适合去编周星驰的电影。
: : 闹版几篇了可以跟我说嘛?只有在莫须有的指控下推文回应叫做"闹版"?
: : 政黑的闹版标准还真令人吃惊
: 政黑闹版的标准其中之一就是指某人在被水桶之後, 利用别的id继续发文或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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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9.22.23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