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elie (站方ISO級認證非iso!!!!)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Re: [申訴] dierguarder怎可自打和打IBIZA嘴巴?
時間Sun Apr 27 21:55:02 2008
曾在國民黨威權時代幫助當權者迫害國民人權的法官,憑什麼可以不經轉型正義審判淘汰
,如今還能擔任審判同樣未遭正義清算的主子國民黨最有權勢者的審判長?程序正義都蕩
然無存,還奢望法官被告蛇鼠一窩的這場判決有實質正義?這在真正民主文明先進國家都
是無法想像的事,而只有你們這群柏楊筆下謔稱的「醬缸蛆」,滿腦腐臭的黨國反智教育
,才會不痛不癢,視為理所當然。不學無術就算了,學了更心術不正,讀聖賢書、法律書
所學何事?卻淨做些助紂為虐、替迫害集團扭曲真相真理的無良事,枉費父母苦心栽培。
當然更可能父母就是既得利益共犯之一,從小就是拿醬缸當奶瓶,也怪不得代代缺德了。
※ 引述《changchunlun ()》之銘言:
: : 原文:若有賸餘亦無庸繳回,容或發生有部分首長未將所領取「領據特別費」,全數
: ^^^^^^^^^^^^^^^^^^^^^^^^^^^^^^^^^^^^^^^^^^^^^^^^^^^
: : 實際用於「因公支出」,亦屬支領人應否承擔「道德責任」「行政責任」乃至「政治
: ^^^^^^^^^^^^^^^^^^^^^^^
: : 責任」之範疇,而與刑事犯罪無涉。
: 這一段你顯然沒看懂 也許是根本故意不懂
: 這是說 有人領了錢 卻沒有全部用於「因公支出」
: 法官有認為馬英九沒有用於因公支出嗎? 你做了完全錯誤的解釋
: 他是指有「部分首長」,誰呢?或許是陳水扁 或許是謝長廷 或許是蘇貞昌
: 但是 法官的意思是 用陳瑞仁的見解 人家領走了 就不用查了 你到底懂是不懂啊
說你這個人不敢有個人的獨立見解你還不服氣?你從頭到尾只敢拿法官的一字一句在玩文
字遊戲,從來不敢跳脫到你身為國家主人的客觀立場,從事實真相、普世真理來真正討論
事情。
此案審理馬英九,怎會扯到其他政府首長?當然指涉的就是馬英九,你連這點都不敢面對
,還指望你能有公正見解?如果馬英九確實所有特別費款項都因公支出、明目詳實,法官
有必要鬼扯這一段嗎?事實就是馬英九拿不出特別費因公使用的證據,才公然說謊推翻先
前公開說過特別費為公款且公用,才需要案發後補吐合乎特別費之贓款,才只敢以私款論
為辯護主軸,才需要胡謅大小水庫謬論,一審法官才需要搞笑去挖大宋公使錢陋史,然後
二審法官才需要鬼扯上面那一段。種種完全不合情理的黨國一丘之貉窘態醜態你不去大力
質疑批判,只顧宥於法官護主字句玩文字遊戲,很可悲耶你知道嗎!
: 我說你上了鉤 掉進陷阱你不服氣?去看判決書第70頁:
: 被告馬英九確於台北市市長任期內,實際上已將所領得之領據核銷之特別費,
: 全數因公支用完畢,並無所謂「不法所得」
: 法官已經認定馬將領據核銷特別費,實際全數因公支用完畢
法官依據什麼事實來認定?法官講什麼你就聽什麼?
法官只敢講馬任內捐款大於特別費所得,不敢講那些捐款大部份是當初早已公布週知的選
舉補助款,不敢講其實國民黨根本沒資格領選舉補助款,捐出是剛好也是贖罪而已,不敢
講捐出的選舉補助款還大部份進了國民黨自己陣營的基金會,更不敢講其他捐款還是案發
後才心虛連夜補捐的。用一句「法官認定」就想堵有獨立人格、會獨立思考者的嘴?
: 當然就不是他在46頁中所罵的要負道德政治責任的那些
: 「未全數實際用於因公支用」的「部分首長」
: 這是最簡單的邏輯 你還看不懂嗎?
對,所以是法官吃飽撐著了沒事做要去講這一段?馬主子案太好審了,反正亂判一通也有
人會盲信,悠閒到也對綠營特別費案發表個人看法好了!
: (我真是太好心了 居然跟腦殘講邏輯)
: 二審法官用字非常準確的 他在46頁怎麼用 在70頁也全部照用 一個字也沒漏掉
: 就是怕這個社會就是有些大白癡 或是無聊的政客 可能會腦殘看不懂
: 腦殘到不知道他是說馬英九以外的「部分首長」要負道德責任 政治責任
: 看到46頁那一段就認為法官在婊馬的
: 其實是在自婊而不自知 還頗自得其樂呢
: 我前一po給你留面子 你就是不領情 你今天自婊之後
: 不要老羞成怒又罵法官是為藍服務 設陷阱害你
: 你既然要用法官的文字當工具來吵架 結果不能得手
: 就別牽拖到工具 要怪就怪你自己吧 不要這麼不爽快
: 你讀書不徹底 難怪大學第一年就得休學 不要怪到黨國體制害你唸不完
: 還是好好反省你的自大 還有你錯誤到家的邏輯觀念 你對於明白清楚的事證視若無睹
你提出過什麼「明白清楚」的事證?全是法官的鬼話廢話而已,好好笑。
: 再補充一點:
: 你這一整段 漏掉前面 又以自己的喜惡解讀
: 這段是法官在引用陳瑞仁不調查陳水扁領據特別費的論點來婊侯寬仁
: 這整段的用意是拿檢察官在處理陳馬兩個案件上的矛盾在婊檢察官
: 哪有在罵馬英九?
對啊,這法官還真的是米蟲,對於本案案情不詳細推敲查證,空閒到淨去找綠營政客特別
費案和鳳毛麟角敢大公無私對馬開刀的忠良正義檢察官的麻煩呢!
: 這表示 你根本就完全不懂 還要說嘴 不知堂奧 還要大聲嚷嚷
: 猴子吃到香蕉還會知道這是香蕉 你就算是吃到人蔘果 恐怕還會嫌不甜
: 真正沒有獨立思考能力 不做嚴謹深入研究的人
: 就是死性不改 不說謊會死的dielie你啊
: 我再好心幫你補上全部的原文,證明你根本是斷章取義、人云亦云又完全不懂:
: 既然當初領據特別費在制度設計上,本賦予首長於視情形彈性自由運用權限,
: 如有不足支應開銷時,應自行負擔吸收,不得請求給予補助或費用;
: 若有賸餘亦無庸繳回,容或有發生有部分首長未將所領取之「領據特別費」,
: 全屬實際用於「因公支出」,亦屬支領人應否承擔「道德責任」、「行政責任」,
: 乃至「政治責任」之範疇,而與刑事犯罪無涉。換言之,首長特別費中之得以領
: 據列報部分,祇須領取人當時居得申領特別費之首長職位,而無超支額度時,
: 不問事後款項之實際用途,即無詐領或侵佔,甚且公務背信等犯罪問題。
整段話完全是黨國法官順著黨國被告辯方的意,將黨國政客故意把特別費設計成好貪污的
巧門,積非成是的自我幻想虛構成是「道德、行政、政治責任」,全然沒有充份的「法、
理」證據可供支持,連在人民對是非公平正義之需求的法律「情」感上都站不住腳!
: 法官明著罵「部分首長」認為他們沒有刑事也有道德、政治責任
: 暗著罵想跟陳瑞仁拼風頭的侯寬仁 罵他們查黑中心內部的標準不一
誰標準不一了?誰無恥到像馬英九拿人民錢不辦事,還全匯給老婆當私房錢報財產,因財
產不明增加剛好特別費金額被抓包?個案情節不同,少拿來混淆視聽。
其實也是,對馬英九還真的是太「寬仁」,需要發票的另一半可沒像對綠營的一樣每張都
詳查,且不直接用侵佔公款貪污罪起訴,讓黨國法官被告辯方有漏洞可鑽,害民害己!
: 也許還罵了你這種無知亂入 自以為是的心理疾病患者 不然你幹嘛在這邊自婊
: 你別自大了,我給你線索,結果你還要寫,寫出來,你只是自討沒趣
: 還自以為很有把握呢 中了煤坑的毒 還以為吃到仙丹 可悲啊
: : 另外你完全沒有「比例原則」的良知常識,
: ^^^^^^^^^^^^^^^^^首先,比例原則根本沒人這樣用
: 叫你不要賣弄法律名詞 你是不聽還是看不懂 去讀憲法行政法再回來說吧
: 這也扯得到比例原則,你乾脆把所有的長形物體都叫做香蕉好了
: 這也表示你的「良知常識」確實與眾不同 需要治療
: : 只會欺善怕惡,對邪惡大暴龍劣行敗跡你不聞
: 你就是惡啊 分身亂板難道是善嗎?公幹板友 難道是善嗎?不斷說謊 難道是善嗎?
之前叫你舉證我何來「公X板友」,你龜了,現在又故謊重說,要不要臉啊你?大說謊家!
站方都說我不是分身了,又何來亂板?就算是分身,也是被迫害而「有正當理由」,也不
算亂板,去把板規看清楚好不好。另外「善意謊言」就是屬於善,連這也要我教?當然你
的不斷說謊是屬於惡意的惡質,少來惡人先告狀!
: 我就是看你的惡看不下去 看你明明為惡還要自以為善 要來點醒你的啊
誰規定「比例原則」只能用在法律?典型法匠傲慢心態,可笑。你還是只敢玩文字遊戲,
不敢對實質正義做回應,我的惡比起黨國之惡,如何罪大惡極到你可以無視後者,我殺人
越貨了嗎?我竊據國家人民財產了嗎?我製造無數慘案冤獄了嗎?我迫害人民自由人權了
嗎?我破壞政治民主公平了嗎?我操弄沾污媒體司法本該有的公正神聖嗎?我腐蝕中華民
國公民的文明智識、文化素質了嗎?我敗壞台灣社會的道德良知了嗎?趕快嚴謹論證啊!
通篇只會打一堆言不及義的廢話耍嘴皮,真的替你感到很丟臉耶!
: 你別自以為是「邪惡大暴龍」的本尊了
: 你根本就只是大暴龍身邊搖旗吶喊的囉嘍罷了
: 只學到暴龍的邪惡 卻分不到暴龍吃賸的碎屑 因此怒急攻心 急著立功
: 你連煤坑暴龍集團都不承認你是他們的一分子
: 這表示你連做為暴龍尾巴的基本職能及功力都不足
: : 聖潔小白兔善行義舉梟叫狼嚎窮追猛殺
: 看到這個「聖潔小白兔」我笑了 你要不要去圓山正宗小白兔要份工作
: 重新開始社會化?這樣對你的病情會有幫助的
: 另外「梟叫狼嗥」恐怕也不要用 免得暴龍集團認為你不忠貞
: 月底檢討 要扣薪水 搞不好還要賠錢 到時候不要哭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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