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elie (站方ISO级认证非i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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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dierguarder怎可自打和打IBIZA嘴巴?
时间Sun Apr 27 21:55:02 2008
曾在国民党威权时代帮助当权者迫害国民人权的法官,凭什麽可以不经转型正义审判淘汰
,如今还能担任审判同样未遭正义清算的主子国民党最有权势者的审判长?程序正义都荡
然无存,还奢望法官被告蛇鼠一窝的这场判决有实质正义?这在真正民主文明先进国家都
是无法想像的事,而只有你们这群柏杨笔下谑称的「酱缸蛆」,满脑腐臭的党国反智教育
,才会不痛不痒,视为理所当然。不学无术就算了,学了更心术不正,读圣贤书、法律书
所学何事?却净做些助纣为虐、替迫害集团扭曲真相真理的无良事,枉费父母苦心栽培。
当然更可能父母就是既得利益共犯之一,从小就是拿酱缸当奶瓶,也怪不得代代缺德了。
※ 引述《changchunlun ()》之铭言:
: : 原文:若有賸余亦无庸缴回,容或发生有部分首长未将所领取「领据特别费」,全数
: ^^^^^^^^^^^^^^^^^^^^^^^^^^^^^^^^^^^^^^^^^^^^^^^^^^^
: : 实际用於「因公支出」,亦属支领人应否承担「道德责任」「行政责任」乃至「政治
: ^^^^^^^^^^^^^^^^^^^^^^^
: : 责任」之范畴,而与刑事犯罪无涉。
: 这一段你显然没看懂 也许是根本故意不懂
: 这是说 有人领了钱 却没有全部用於「因公支出」
: 法官有认为马英九没有用於因公支出吗? 你做了完全错误的解释
: 他是指有「部分首长」,谁呢?或许是陈水扁 或许是谢长廷 或许是苏贞昌
: 但是 法官的意思是 用陈瑞仁的见解 人家领走了 就不用查了 你到底懂是不懂啊
说你这个人不敢有个人的独立见解你还不服气?你从头到尾只敢拿法官的一字一句在玩文
字游戏,从来不敢跳脱到你身为国家主人的客观立场,从事实真相、普世真理来真正讨论
事情。
此案审理马英九,怎会扯到其他政府首长?当然指涉的就是马英九,你连这点都不敢面对
,还指望你能有公正见解?如果马英九确实所有特别费款项都因公支出、明目详实,法官
有必要鬼扯这一段吗?事实就是马英九拿不出特别费因公使用的证据,才公然说谎推翻先
前公开说过特别费为公款且公用,才需要案发後补吐合乎特别费之赃款,才只敢以私款论
为辩护主轴,才需要胡诌大小水库谬论,一审法官才需要搞笑去挖大宋公使钱陋史,然後
二审法官才需要鬼扯上面那一段。种种完全不合情理的党国一丘之貉窘态丑态你不去大力
质疑批判,只顾宥於法官护主字句玩文字游戏,很可悲耶你知道吗!
: 我说你上了钩 掉进陷阱你不服气?去看判决书第70页:
: 被告马英九确於台北市市长任期内,实际上已将所领得之领据核销之特别费,
: 全数因公支用完毕,并无所谓「不法所得」
: 法官已经认定马将领据核销特别费,实际全数因公支用完毕
法官依据什麽事实来认定?法官讲什麽你就听什麽?
法官只敢讲马任内捐款大於特别费所得,不敢讲那些捐款大部份是当初早已公布周知的选
举补助款,不敢讲其实国民党根本没资格领选举补助款,捐出是刚好也是赎罪而已,不敢
讲捐出的选举补助款还大部份进了国民党自己阵营的基金会,更不敢讲其他捐款还是案发
後才心虚连夜补捐的。用一句「法官认定」就想堵有独立人格、会独立思考者的嘴?
: 当然就不是他在46页中所骂的要负道德政治责任的那些
: 「未全数实际用於因公支用」的「部分首长」
: 这是最简单的逻辑 你还看不懂吗?
对,所以是法官吃饱撑着了没事做要去讲这一段?马主子案太好审了,反正乱判一通也有
人会盲信,悠闲到也对绿营特别费案发表个人看法好了!
: (我真是太好心了 居然跟脑残讲逻辑)
: 二审法官用字非常准确的 他在46页怎麽用 在70页也全部照用 一个字也没漏掉
: 就是怕这个社会就是有些大白痴 或是无聊的政客 可能会脑残看不懂
: 脑残到不知道他是说马英九以外的「部分首长」要负道德责任 政治责任
: 看到46页那一段就认为法官在婊马的
: 其实是在自婊而不自知 还颇自得其乐呢
: 我前一po给你留面子 你就是不领情 你今天自婊之後
: 不要老羞成怒又骂法官是为蓝服务 设陷阱害你
: 你既然要用法官的文字当工具来吵架 结果不能得手
: 就别牵拖到工具 要怪就怪你自己吧 不要这麽不爽快
: 你读书不彻底 难怪大学第一年就得休学 不要怪到党国体制害你念不完
: 还是好好反省你的自大 还有你错误到家的逻辑观念 你对於明白清楚的事证视若无睹
你提出过什麽「明白清楚」的事证?全是法官的鬼话废话而已,好好笑。
: 再补充一点:
: 你这一整段 漏掉前面 又以自己的喜恶解读
: 这段是法官在引用陈瑞仁不调查陈水扁领据特别费的论点来婊侯宽仁
: 这整段的用意是拿检察官在处理陈马两个案件上的矛盾在婊检察官
: 哪有在骂马英九?
对啊,这法官还真的是米虫,对於本案案情不详细推敲查证,空闲到净去找绿营政客特别
费案和凤毛麟角敢大公无私对马开刀的忠良正义检察官的麻烦呢!
: 这表示 你根本就完全不懂 还要说嘴 不知堂奥 还要大声嚷嚷
: 猴子吃到香蕉还会知道这是香蕉 你就算是吃到人蔘果 恐怕还会嫌不甜
: 真正没有独立思考能力 不做严谨深入研究的人
: 就是死性不改 不说谎会死的dielie你啊
: 我再好心帮你补上全部的原文,证明你根本是断章取义、人云亦云又完全不懂:
: 既然当初领据特别费在制度设计上,本赋予首长於视情形弹性自由运用权限,
: 如有不足支应开销时,应自行负担吸收,不得请求给予补助或费用;
: 若有賸余亦无庸缴回,容或有发生有部分首长未将所领取之「领据特别费」,
: 全属实际用於「因公支出」,亦属支领人应否承担「道德责任」、「行政责任」,
: 乃至「政治责任」之范畴,而与刑事犯罪无涉。换言之,首长特别费中之得以领
: 据列报部分,只须领取人当时居得申领特别费之首长职位,而无超支额度时,
: 不问事後款项之实际用途,即无诈领或侵占,甚且公务背信等犯罪问题。
整段话完全是党国法官顺着党国被告辩方的意,将党国政客故意把特别费设计成好贪污的
巧门,积非成是的自我幻想虚构成是「道德、行政、政治责任」,全然没有充份的「法、
理」证据可供支持,连在人民对是非公平正义之需求的法律「情」感上都站不住脚!
: 法官明着骂「部分首长」认为他们没有刑事也有道德、政治责任
: 暗着骂想跟陈瑞仁拼风头的侯宽仁 骂他们查黑中心内部的标准不一
谁标准不一了?谁无耻到像马英九拿人民钱不办事,还全汇给老婆当私房钱报财产,因财
产不明增加刚好特别费金额被抓包?个案情节不同,少拿来混淆视听。
其实也是,对马英九还真的是太「宽仁」,需要发票的另一半可没像对绿营的一样每张都
详查,且不直接用侵占公款贪污罪起诉,让党国法官被告辩方有漏洞可钻,害民害己!
: 也许还骂了你这种无知乱入 自以为是的心理疾病患者 不然你干嘛在这边自婊
: 你别自大了,我给你线索,结果你还要写,写出来,你只是自讨没趣
: 还自以为很有把握呢 中了煤坑的毒 还以为吃到仙丹 可悲啊
: : 另外你完全没有「比例原则」的良知常识,
: ^^^^^^^^^^^^^^^^^首先,比例原则根本没人这样用
: 叫你不要卖弄法律名词 你是不听还是看不懂 去读宪法行政法再回来说吧
: 这也扯得到比例原则,你乾脆把所有的长形物体都叫做香蕉好了
: 这也表示你的「良知常识」确实与众不同 需要治疗
: : 只会欺善怕恶,对邪恶大暴龙劣行败迹你不闻
: 你就是恶啊 分身乱板难道是善吗?公干板友 难道是善吗?不断说谎 难道是善吗?
之前叫你举证我何来「公X板友」,你龟了,现在又故谎重说,要不要脸啊你?大说谎家!
站方都说我不是分身了,又何来乱板?就算是分身,也是被迫害而「有正当理由」,也不
算乱板,去把板规看清楚好不好。另外「善意谎言」就是属於善,连这也要我教?当然你
的不断说谎是属於恶意的恶质,少来恶人先告状!
: 我就是看你的恶看不下去 看你明明为恶还要自以为善 要来点醒你的啊
谁规定「比例原则」只能用在法律?典型法匠傲慢心态,可笑。你还是只敢玩文字游戏,
不敢对实质正义做回应,我的恶比起党国之恶,如何罪大恶极到你可以无视後者,我杀人
越货了吗?我窃据国家人民财产了吗?我制造无数惨案冤狱了吗?我迫害人民自由人权了
吗?我破坏政治民主公平了吗?我操弄沾污媒体司法本该有的公正神圣吗?我腐蚀中华民
国公民的文明智识、文化素质了吗?我败坏台湾社会的道德良知了吗?赶快严谨论证啊!
通篇只会打一堆言不及义的废话耍嘴皮,真的替你感到很丢脸耶!
: 你别自以为是「邪恶大暴龙」的本尊了
: 你根本就只是大暴龙身边摇旗呐喊的罗喽罢了
: 只学到暴龙的邪恶 却分不到暴龙吃賸的碎屑 因此怒急攻心 急着立功
: 你连煤坑暴龙集团都不承认你是他们的一分子
: 这表示你连做为暴龙尾巴的基本职能及功力都不足
: : 圣洁小白兔善行义举枭叫狼嚎穷追猛杀
: 看到这个「圣洁小白兔」我笑了 你要不要去圆山正宗小白兔要份工作
: 重新开始社会化?这样对你的病情会有帮助的
: 另外「枭叫狼嗥」恐怕也不要用 免得暴龙集团认为你不忠贞
: 月底检讨 要扣薪水 搞不好还要赔钱 到时候不要哭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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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192.234.157
※ peter1082:转录至看板 HatePolitics 04/27 21:56
※ 编辑: dielie 来自: 210.192.165.171 (04/28 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