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nlysnoopy (有散光近視的小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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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申訴] HATE板主onlysnoopy 水桶過重
時間Sat Mar 15 19:39:50 2008
※ 引述《justkid (justkid)》之銘言:
: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過。
: 若對板主解釋不服或板主3天以上都不理會,再使用本申訴管道。
: 請申訴者於申訴文內提出明確的溝通證據,未提出者不予受理。
: ==============================================================================
: 一、檢舉人ID:justkid
: 二、被檢舉看板/被檢舉人ID:justkid/onlysnoopy
: 三、檢舉事由:水桶判決不當
: 四、檢附證據:
: 在推文中,針對特定族群攻擊,
: 水桶一個月,到期自行來信解除。
: 5. 宗教、學校、地域、種族、職業、性別、政治傾向等…針對特定族群攻擊之文章。
: 發文犯規者水桶兩週,文章劣退。推文內引戰者水桶一個月。
: ●34622 14 3/14 m2225527 □ [震怒] 怎有這種沒道德的護士??
: 推 justkid:我就說護士都是廢物了吧..... 218.166.65.4 03/14 14:52
: 我只有攻擊而已,並沒有引戰..我要引戰的話
: 不會只推一次...我會講更多事情..我質疑版主判斷引戰標準??
: 版規是說發文攻擊犯規2周 ..而我只是推文攻擊..沒有意思引戰..
: 理由上面有講..onlysnoopy版主如果要水桶我的話...頂多也是2週才對..
: 而不是我單純推文攻擊...就水桶一個月吧...
: 水桶我2周..我會心服口服..水桶一個月。我覺得跟版規不符
: 而且版規有不完備..並沒有說單純再推文攻擊要怎麼判決!!
: 還有我覺得板主有放大解釋版規定義之嫌(因為不完備的關係)
: 我完全照版規來看喔,也問過其他版友意見!
: 大家也認為應該判2周水桶才對 請小組長裁決!!
這位同學,我想你這篇檢舉文本身就不具有意義。
組務板板規寫道:
2.對板主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
若對板主解釋不服或板主3天以上都不理會,再使用本申訴管道
溝通不限制方式,信件往來、水球紀錄甚至看板上文章回應跟推噓文都可接受
請申訴者於申訴文內提出明確的溝通證據,未提出者不予受理。
判決是今天凌晨判的,你說你寫信給我,我都沒有回。
真的很不好意思,我早上出門,一直到傍晚五點多才回到家,
回到家以後才開電腦,沒有回信是理所當然的。
所以你根本還沒有跟我討論過,你就直接來檢舉了。
先不說這些,來談談判決。
如同其他板主解釋,
就族群方面,你提到了"護士",而護士本身就是一個族群,
你並沒有指定某幾個人,所以依照字面上的意思,我們可以將可認定為你是攻擊群組。
就水桶方面,
板規寫道:發文犯規者水桶兩週,文章劣退。推文內引戰者水桶一個月。
發文方面犯規就是水桶兩週,推文就是罰一個月。
而你承認你有攻擊護士這個族群。
一般來說,就是因為有攻擊,才會導致引戰的開始,
如同 #1476 中, zseal 前輩所舉之例,
或許大家會因為你一句話就開始戰起來,並不是說要連續推文才會引戰。
某天我講錯一句話,因而和家人吵了起來,就只是因為短短的一句話而吵架喔,
並不是要長篇大論、連續發言才會導致戰爭的開始。
而且 kendofox 前輩也說了:
「不管是用推文引戰、推文攻擊族群、發文引戰、發文攻擊族群,
都是違反版規第五條。」
結論就是,
只要有攻擊、意圖引戰,我們都是認定違反板規。
所以我才水桶你。
還有,請問你和哪位板主有先討論過了呢?
我想和他交流一下意見與想法,謝謝你。
附帶一提,回文的幾位都是黑特的前板主和現任板主,
接觸板規、熟悉板務的時間比我還要長,處理的經驗也比我多,
我相信他們講的話是有一定的公信力,管理的模式也是相似。
他們並沒有煽動,只是以他們管板經驗來看待此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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