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CKMANX6 ( )
站內L_SecretGard
標題Re: [申訴] Hatepolitics板 ROCKMANX6板主判決不公
時間Fri Jun 29 11:02:30 2007
當時判 ijofi水桶的原因在於:
18618
54 6/28
TsaoNiLaoMu □ 中國人有何罪
1F:→ bluela:請弄清楚 06/28 13:56
2F:→ KennethSmith:不知道這樣像不像一隻蛆-----> @@~~ 06/28 13:56
3F:→ bluela:雙頭洨?XD 06/28 13:57
4F:→ ijofi:@@大概是因為見識到了政黑板眾的水準感到讚嘆吧 06/28 13:56
5F:→ bluela:要是版重水準都像ijofi 才需要感嘆吧 @@ 06/28 13:57
6F:→ ijofi:洨是●~~吧 06/28 13:57
18636
41 6/28
Milan22Kaka □ 自己賺錢養家也有錯?
7F:→ ijofi:政黑板眾都是很有水準的 當然不會對人不對事 06/28 14:13
8F:推 ijofi:所以Milan22Kaka你看政黑板眾很有水準的 不會對人不對事 06/28 14:22
ijofi主要提出的抗議有三點:
1.沒有人身攻擊。2.對泛藍和泛綠板友不公。3.第一次犯規應該先警告。
一一回應:
1.人身攻擊方面,有時並不需要直接以言詞攻擊。反諷也未嘗不屬於攻擊的一種。
比如說如果有人專門講:「某人真的是一點都不雜碎。」這樣反諷也可以認為是
攻擊的一種。而 ijofi這幾句話,對照其於 18618篇及7699篇等的言論,看不出
來他是真心推崇。
18618
54 6/28 TsaoNiLaoMu □ 中國人有何罪
9F:→ ijofi:....怎麼都跑光啦 06/28 13:14
10F:→ ijofi:難道如linhsiuwei所說,龜起來了? 06/28 13:15
7699 !
5/01
ijofi □ [請益]政黑板真的像別人所說 病了嗎?
作者 ijofi (毘)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請益]政黑板真的像別人所說 病了嗎?
時間 Tue May 1 09:45:12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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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在15921的檢舉文中
檢舉了TERRIST15810文中的Huvip的辱罵推文
且也去信hate2004板主
但想不到政黑板大竟遲不受理
雖有鎖文卻延宕半個月至今尚未判決
難道一向公正客觀的政黑板
竟真如外傳選擇性辦案
生病了嗎
煩請板主替小弟解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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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3.218.132
既然 ijofi以其為真心推崇讚賞來作出抗辯,我便提出其之前言論對照,以證
明其確有人身攻擊之犯意。
2. ijofi質疑我對泛藍或泛綠板友不公平。光看最新的判決就知道並非如此。
18771 !
6/29 ROCKMANX6 □
[公告] 18680 jimmyliu1217水桶七日
18773 !
6/29 ROCKMANX6 □
[公告] 18680 rodneytw及其分身ID水桶四十日
rodneytw和jimmyliu1217分屬不同陣營,且都以假設法人身攻擊,結果本刑反
而是挺藍的jimmyliu1217比較重,rodneytw是因為前科犯所以才加重。足見管板並
無對泛藍寬鬆而對泛綠嚴苛之情事。
3. ijofi質疑我沒有先警告而直接判水桶。
但依板規第二章第一條:
第二章 一般罰則性板規
1.違反板規者水桶三天至半年。
有前科與警告的,屬於惡意累犯者,刑期依照前科及警告次數加倍累計。
違反程度嚴重者,直接劣文,併科水桶處分。
違反程度輕微者,先予警告。警告後再犯者,等同有前科者處理。
本章個別條文有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
只有規定違規程度輕微者才能先予警告而不直接水桶,並未規定對任何初犯者
均須先行警告才能判水桶。因此我的處理並無違反板規。
綜上所述,我認為 ijofi之申訴係無理由。請組長明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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