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ainDion (scryer)
站內L_SecretGard
標題Re: [申訴] Hate板主QkooQ無故水桶
時間Fri Apr 13 04:14:27 2007
※ 引述《QkooQ (愛羅武勇* KOO )》之銘言:
: 標題: Re: [申訴] Hate板主QkooQ無故水桶
: 時間: Fri Apr 13 03:47:11 2007
: 文章如下,我做違規部分說明
: 作者 AlainDion (scryer) 看板 Hate
: 標題 [震怒] 住台北縣泰山鄉貴子路67巷5號的腦殘
: 時間 Tue Apr 3 01:04:18 2007
: ───────────────────────────────────────
: 如果那個佔頻寬載爽爽的是你
: 你他媽最好現在自己給我拔線
: ~~~~~~不佔文章篇幅,做適當轉貼~~~~~~~~~~~~~~~
: 由於之前東華事件也是這樣慢慢的蘊釀而來,這文章屬於邊緣文章
: 雖然未直接指名道姓指出為何人,但對於此租屋處人可能看到這篇文章
: 或者是有人告知他們的情況下,我請作者是否可以改善標題
: 水球告知後,無修改之意,但文章最後已自行刪除。
邊緣文章定義不清 板主並未能指出違反何處板規 就以邊緣文稱之
之後以水桶為要脅要求我刪除文章 這算哪門子執行板規?
另所謂水球告知請我改善標題 本人同意你公開我們之間水球往來紀錄
請提出證據 否則我將反過來提出我所有的水球紀錄
來證明你從頭到尾都只是挾水桶以令板胞
且經我解釋仍然不願改變態度
: 後來另發文章直接對板務的問題直接文章如下:
: 作者 AlainDion (scryer) 看板 Hate
: 標題 [黑特] 板主怎麼當的 憑什麼叫我刪文 !?
: 時間 Tue Apr 3 01:17:34 2007
: ───────────────────────────────────────
: 這是引用哪門子板規?!
: 說我po出私人資料 幹 我是po出哪個屎蛋的私人資料?!
: 你拿整個地址去找 找到一棟大樓 這就叫狗屁公佈私人資料?!
: 這跟我說他媽的住輔大這邊出租公寓的有啥不同?!
: 幹 怕事就是怕事 什麼叫如果真的有人上來看到就不妙了?!
: 這真是第一次聽到這種要我砍文的理由
: 所以幹譙惡房東的文也砍光吧 吳老奸上來看到告官就慘了 是吧?!
: 真棒的標準 真棒的水準 !!
: 不砍就水桶?! 不裡我解釋?! 好大的官威?!
: 我在這幹譙還要怕人看到嘛?!
: 事主看到了或是要上來搬椅子坐又怎麼樣?!
: 我指名哪個人了嗎?!
: 如果知道是哪個人 我直接踹他房門了我還在這丟人現眼哭么嘛?!
: 媽的巴子 骨頭挺一點好不好?!
: 明明就是一篇對事不對人的文章 搞的這麼複雜
: 幹 更不爽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59.121.200.151
: 此篇我給於,劣文+禁聲板規處理。
: 板規:
: 4. 連續挑釁(推)文,吵架,人身攻擊,刻意引發筆戰。
: ﹂*直接砍文,並給劣文及水桶票兩星期一張。
本人即使對板主對於第一篇文章的強橫態度不滿 仍加以自刪
之後才po出本篇文章 我相信對板主還是有相當服從
何來連續挑釁(推)文,吵架,人身攻擊,刻意引發筆戰之說?
又 本人是對於板主管板標準不一有所埋怨才發表此文
板主也自承前文僅為"邊緣文"不是嗎? 難道這完全沒有討論空間?
全文亦無針對任何個人做人身攻擊 而只是單純針對前文事件批判 對事不對人
故此文內容應當屬於Hate板內相關事宜
若是對於板主判決有所異議 而以該板的方式吐苦水 就算對板主挑釁
那麼Hate豈不是變成一言堂 任何質疑板主作為之文章均可無限上綱為挑釁?
: 16.不得將他版事物帶來這吵。
: ﹂*開頭者劣文退回,水桶兩星期。
: 回文者一律砍除。吵架,人身攻擊比照版規處理
: 文章標題,內容..等,不能以任何形式讓人能知道指那個板
: 他板事務此規範,適用於本版。
本事件從頭到尾都在Hate發生 何來"它板"事務?
請QkooQ解釋我到底帶了哪個"它板"事務來吵
: 作者 AlainDion (scryer) 看板 Hate
: 標題 [黑特] 智障啊 板規在這裡
: 時間 Tue Apr 3 01:27:30 2007
: ───────────────────────────────────────
: 洩漏個人資料
: 再度聲明,網路上言語的自由度,並非完完全全的無限化。
: 針對此點,當事人可對發言者提出告訴。
: 且內文若影響甚為嚴重者,將有可能會吃上嚴重官司。
: 若有法律上行為,PTT有權將使用者資料提供有助於司法單位進行調查程序。
: 真棒 我是哪裡違反了...
: 你告訴我啊 你告訴我啊 (猛搖肩膀~)
: 我看是板主權限無限化了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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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59.121.200.151
: 此篇為同一事情的文章,
: 給於直接刪除,未另外有板規的處罰。
本人再度直接引用板規 要求板主解釋
然而板主僅是逕行刪除 完全不予回應
甚至連砍文公告理由都沒有 現在才在此提出解釋
然而本篇文相較於前文 引用理由板規更加直接 完全無情緒性字眼 僅要求板主解釋
更無可能違反任何板規 結果直接被砍的無影無蹤
QkooQ板主 你是在鎮壓言論嘛?
你完全不允許板規與判決爭議的討論文章在板上出現 對你又有什麼好處嘛?
增加內文
本人於Hate板上提出對於板主執行板規與判決之異議之權利
受本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三編第四章第25-26條保障
故本人認為該板主行為亦違反站規
請加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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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199.154
※ 編輯: AlainDion 來自: 59.121.199.154 (04/13 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