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NOCHEN (豬仔議員起飆)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申訴] HatePolitics版主mornlunar管版不當
時間Mon Oct 2 18:19:57 2006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過。
若對板主解釋不服,或板主不與理會,請再使用本申訴管道。
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檢舉之申訴,
一概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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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舉人ID:menochen
二、被檢舉人/看板:mornlunar/HatePolitics
三、檢舉事由:濫用水桶與劣文
四、檢附證據:
1.與版主溝通文各在 HatePolitics版 20178與20195文中
20178 m
810/02
mornlunar □ [公告] MENOCHEN請進
20195
1610/02 MENOCHEN □ 版主請進
20225 m
1310/02
mornlunar □
[公告] MENOCHEN默哀案判決.
20178原文:
作者 mornlunar (噴水鯨魚NSR)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公告] MENOCHEN請進
時間 Mon Oct 2 10:07:09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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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來來,你給我解釋清楚
→ MENOCHEN:可以默哀到爽了....
這句話是怎樣?你要挑戰大家的極限嗎?
請留一點憐憫心給死者,對你來說很困難嗎?
我給你24小時解釋.
也就是10/3 10:06前給我提出套說法.
說明你這種沒人性的觀點,
否則引用版規第三條水桶三天.
合併前面加罰一個禮拜.
政黑板不歡迎沒有人性的人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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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5回應文
作者 MENOCHEN (豬仔議員起飆)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版主請進
時間 Mon Oct 2 12:19:36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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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默哀到爽...以版主的能耐看不出是諷刺還是沒人性,你這版主大位也白搭了!
當然你也可以解釋成後者來加罪,管版之責畢竟是人治,在先入為主的偏蓋下當然
可以是一言堂...
警察過勞死跟四口自殺一樣是死亡事件,為前者默哀,因為倒扁維持警務秩序而殉職
,這種默哀就跟加害者為受害者感到遺憾一樣吊詭...更別提默哀是種高姿態的遺憾。
警察家屬跟社會需要的是道歉,跟終止打著民主口號反民主的鬥爭..而不是有人死後,
用一句"遺憾"大家來分攤責任...這種可有可無的說詞是種安慰劑,安慰倒扁活動正當
性的自欺欺人說法....道德價值反應在現實人際之間,不是在理論上,更不是在網路上
打著"默哀"兩字就可表現...一堆人打著默哀這兩字居然可以是這麼廉價,這麼令人感到
無力而且不切實際,真的有心的話,去跟警察家屬弔念慰問一下...豈不是表現更有誠意
多了!
後者一家四口自殺也是憾事,而原文所提及的想法也是過度泛政治化,不哀掉還好
拿人經濟困頓,自殺事況來充當議題理由,豈不顯得更冷血...? 更殘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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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公告文
作者 mornlunar (噴水鯨魚NSR)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公告] MENOCHEN默哀案判決.
時間 Mon Oct 2 13:28:19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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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依據你的邏輯.一堆人打著默哀這兩字=廉價的安慰
所以版友各個都是加害者了 妳的邏輯應該是這樣
默哀不是種高姿態的遺憾,是種人性的真誠表現.
我沒有想到我國的教育居然可以教育出這種冷血人.
留一點憐憫心給死者,對你來說很困難嗎?
都是我國國民.立場不同就算了,有必要做到如此冷血嗎?
由於你的言論水準未達到可以討論的高度.
且三番兩次故意使用讓多數版友不舒服的文字.
一共三篇.
20203
1210/02 MENOCHEN
□ [震怒] 警察過勞 怪誰?
1F:推 MENOCHEN:你們的談話不俱有正面價值判斷,與實質助益..純自爽罷了! 10/02 00:28
2F:→ MENOCHEN:藉由上網默哀就能提升自己的道德感跟自以為是的正義嗎? 10/02 00:28
3F:→ MENOCHEN:繼續嘴砲吧!繼續自嗨吧...我也懶的理了!! 請好好玩吧... 10/02 00:28
4F:推 MENOCHEN:================以下開放默哀到爽===================== 10/02 13:05
依據政黑板版規第三條
3.故意使用讓多數版友不舒服的文字(西斯語.大量髒話.
惡意抹黑.歧視.造謠.扭曲事實)
處以水桶一個月.#20203 □ [震怒] 警察過勞 怪誰? 劣文一篇退回.
希望這個月的水桶能讓你好好思考如何找回你的憐憫心和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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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人抗辯:
在公告文中mornlunar以自我立場認定我的推文中帶有惡意,卻非有實證之理由
足以說明我抹黑版友或人身攻擊,而濫用禁文功能,影響使用人的權益甚鉅
且理由是"故意使用讓多數版友不舒服的文字"...
政黑版意見紛沓,眾所皆知...在版規中,有說明可以發表非針對性情緒性之言論
政黑版規:
因為「扁奴」、「馬蛆」等用詞可以在非針對特定使用者的情況使用。但是如
果直接指名道姓(ID)則不被允許。
自始自尾...我均未曾指名道姓誰是如何的惡意攻擊,但版主所憑藉的理由卻是...
冷血與讓版友不舒服...那請問政黑板中常見扁奴、馬蛆、猴子、十八鐵騎...
等等也可讓其他網友的不舒服的字眼,可曾被版主親身親自提出過為不適當的理由?
甚至還在包容之下,此種審定惡意之辭的雙重標準全憑版主一人主觀認定,未免有
失公允!!
在同個時刻中,我所回應一篇文章...#20203 □ [震怒] 警察過勞 怪誰?亦被設定劣文
原文:
mornlunar ◇
劣文退回(不當用辭)[震怒] 警察過勞 怪誰?
作者 MENOCHEN (豬仔議員起飆)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震怒] 警察過勞 怪誰?
時間 Mon Oct 2 12:46:37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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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馬英九所說的"法律是有彈性的"是這樣用的啊...
藍營真有格調呢!!
原來法律還有尊不尊守選擇權呢...台灣法律真他媽的像麻糬一樣有彈性!!
黑!! 依法申辦集會...辦的人就是法律!! 不守法的通通是腦殘!!
阿扁是選舉而出的法定總統...不行!! 阿扁下台最重要,法律綱紀都算其次
幹!! 藍營的...這就是你們的腦袋瓜嗎?
看起來法律真的像麻糬一樣有彈性呢...
馬英九的黨民教育施行的很成功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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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中...mornlunar所使用劣文之判定理由是"不當用辭"
內文中...均無針對任何版友來作說,也無人身攻擊的惡意之辭,
不知mornlunar使用"不當用辭"之判定理由憑據何在...?
還是意氣用事,濫用版主之權責來箝制版友的發表自由...?ꌊ
請查證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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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6.192.159
※ 編輯: MENOCHEN 來自: 59.116.192.159 (10/02 18:48)
5F:推 a12361510:M版的處理.我無權說什麼... 125.232.116.3 10/02 19:43
6F:→ a12361510:不過.ME兄.當版主已公開請你不要再說了 125.232.116.3 10/02 19:44
7F:→ a12361510:你還要一直說...這樣好嗎? 125.232.116.3 10/02 19:44
※ 編輯: MENOCHEN 來自: 59.116.196.117 (10/03 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