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chs (PTT已死)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Re: 生活娛樂館 聲明及回應
時間Mon Jul 31 02:24:12 2006
很抱歉 我覺得我的推文一定會被想成反正我就是贊成方
黑特鄉民最大這樣 Orz... 所以還是回文解釋一下好了
其實現制不限制 有討論空間 搞不好很多人本來其實是贊成的
我也認為其實現制沒什麼不好
但是這就樣像你們所說的 當初就該講明 "就是因為他亂 所以我禁"
因為也如你們所言 權力的確是在管理者身上 這我是心服口服的
基本上他們算是無給職服務...
如果一開始就如此表明 我想後來再來說管理者本來就有權那就很有說服力
也不會變成現在一方面是在怪罪看板亂 一方面只為反而反
一方面一直希望管理者出來說明的也得不到回應(通常被歸類成暴民= =)
但是這次的情形是
他的理由很奇怪 說什麼回歸基本立意(我上篇也有問 那為何該群組不比照辦理)
之後的公告態度更是差勁
而在執行過後的回應更沒有看到理由 就只看到在耍悲劇(抱歉了 我的感覺就是這樣)
就因為如此 如果當初就講明了那就好說
而不是在用了許多奇怪的理由後 要求回應卻相應不理才會引爆這次事件...
我認為現制沒什麼不好 如果當初說明白 限制可以很好的達到預期的效果
但是就是處理方式有問題 所以在當天一限制後 版面就整個混亂
再吵什麼鄉民暴民的就都已經模糊掉原本的問題了= =....
你可以往上看本版版主給的回應 我服阿
但是這樣的回應在實施之前出來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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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4.208.7.121
1F:推 simdavid:我想影響最大的就是因為公告後緩衝時間太 61.223.214.62 07/31 02:24
2F:→ simdavid:短吧。如果有一、兩個禮拜的時間來緩衝, 61.223.214.62 07/31 02:25
3F:→ simdavid:那幾天的暴動未必會出現。 61.223.214.62 07/31 02:25
4F:推 kochs:我覺得不管緩衝時間多多 當初就該說清楚立場 134.208.7.121 07/31 02:25
5F:→ kochs:而不是說些似是而非的理由 說清楚了 認同你 134.208.7.121 07/31 02:26
6F:→ kochs:的自然會為你發聲 其實我也覺得黑特之前也太 134.208.7.121 07/31 02:27
7F:推 poning:但我覺得無論如何都會鬧。要找理由很簡單。 220.135.33.45 07/31 02:26
8F:→ kochs:亂了 134.208.7.121 07/31 02:27
9F:→ poning:只是講清楚,支持的聲音會比較多。 220.135.33.45 07/31 02:27
10F:→ kochs:可他今天就是連個理由都說不清楚 姿態又高 134.208.7.121 07/31 02:27
11F:推 simdavid:回poning,我以自己的觀點來說啦,自從抹 61.223.214.62 07/31 02:28
12F:→ kochs:說真的 只要撇去hate的不良印象 把這種事情 134.208.7.121 07/31 02:28
13F:→ poning:不不。我是說鄉民找理由亂很簡單。 220.135.33.45 07/31 02:28
14F:→ simdavid:布發表連署後,已經沒什麼人在鬧了。 61.223.214.62 07/31 02:28
15F:→ kochs:套到任何一個看板上 一定都會引起紛爭 134.208.7.121 07/31 02:29
16F:→ kochs:而且如果拿黑特的亂來解釋 那會有盲點 那就 134.208.7.121 07/31 02:30
17F:→ kochs:是政黑的連坐 134.208.7.121 07/31 02:30
18F:推 poning:我覺得群組長之前並非說不清楚,是不想說。 220.135.33.45 07/31 02:31
19F:推 kochs:所以態度有問題不是嗎 我講難聽一點 不告知 134.208.7.121 07/31 02:33
20F:→ poning:我對政黑不熟,而我看到的多數是在講黑特。 220.135.33.45 07/31 02:32
21F:→ kochs:就賞你巴掌 對有權力的人來說就是傲慢 死也 134.208.7.121 07/31 02:33
22F:→ poning:其實K兄跟我說的是兩件事了, 220.135.33.45 07/31 02:34
23F:→ kochs:該知道怎麼死的 至少還心服口服 134.208.7.121 07/31 02:34
24F:→ poning:我也認為群組長態度不對,不過鄉民那種亂法 220.135.33.45 07/31 02:34
25F:→ kochs:恩 我懂= = 我也認同你的看法 134.208.7.121 07/31 02:34
26F:→ poning:更不對。 220.135.33.45 07/31 02:35
27F:→ kochs:我覺得雖然兩個都不對 因果還是要弄清楚 但ꠠ 134.208.7.121 07/31 02:36
28F:→ kochs:這也不表示我認同"果" 不需為他犯的錯負責 134.208.7.121 07/31 02:36
29F:→ kochs:同樣的 也不能因為果的過錯比較大 就合理化 134.208.7.121 07/31 02:37
30F:→ kochs:造成這個果的 適切性 Orz.. 表達的好爛... 134.208.7.121 07/31 02:37
31F:→ poning:簡單的說就是兩邊都要為自己做的負責。 220.135.33.45 07/31 02:40
32F:→ poning:題外話︰民法上有所謂過失相抵的概念。 220.135.33.45 07/31 02:41
33F:推 kochs:即便如此 成的對立也已經造成傷害 唉 134.208.7.121 07/31 0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