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plefff (鱷魚嘎力攻擊)
看板L_RelaxEnjoy
標題Re: [申訴] Biker版主Derek324kimo判決
時間Sat Mar 2 15:43:17 2019
※ 引述《Derek324kimo ( D for Demon)》之銘言:
: ※ 引述《maplefff (鱷魚嘎力攻擊)》之銘言:
: : 3. 板友認為不該被這樣處罰的說明 認為板主處理不當的說明
: : 在大多數版,公告文都是作為意見表達的平台,而且公告文標題就包含「版務溝通」,
: : 結果我只是跟Biker版主Derek324kimo意見相否,並無不理性謾罵,
: : 就直接讓我連回覆的機會都沒有,判定我引戰水桶。
: : 這樣叫做版務溝通嗎?連站內信都直接說你去申訴,要我怎麼溝通?
: : 我的意見更是版上大部分的人的意見,並且完全是針對某人的「所做作為」
: : 而不是所謂針對某ID。難道一個人的行為跟行為人本身是有辦法徹底分開討論的嗎?
: : 這樣的水桶完全違犯言論表達自由。
: : 請組務群再次公正判決,謝謝!
: : --
: 一、
: 由轉錄之公告文全文內容可知,
: 本板並未禁止噓文、甚至該文章中直接表明「可以噓」,
: 但是要遵守板規及其他相關規定,
: 使用者 maplefff 之推文顯見並未閱讀公告內容。
該公告明顯不鼓勵對某行為人干擾版務行為噓文,
本人推文所謂「難道不能噓」,係指「難道不該噓」之意,
僅為簡單推文用詞不甚精確,遭水桶處分亦無法補充說明,
從上下文應可推論得知。
以此為水桶理由,不免陷入說文解字,羅織入罪?
: 二、
: 判定水桶之推文中、明確針對特定使用者,
: 攻擊其文章內容與為人,
: 在其他一般文章業已符合引戰之行為,
: 更甚者、在該篇公告中已明確提及公告發出後三個月內會嚴加判定,
: 未詳細閱讀公告、且不尊重板規的引戰行為,
: 根據Biker板板規一所規範本可判水桶一個月,
: 裁定水桶兩週已是從寬處置。
評論不可以針對干擾版務的「文章內容」、「發文者行為」
否則我應該針對什麼做評論?在Ptt有除此之外可以做評論的東西嗎?
此外特定干擾版務運作行為,乃緣由特定行為者,
兩者具有因果關係,自然不可能分割而論。不針對特定使用者,要如何進行評論?
難道跟習近平一樣,以後評論都要稱「那個人」?
對該干擾看板行為、版務判定、長期版務執行評論, 又何有引戰、攻擊?
版主Derek324kimo顯然有偏頗認定、扭曲本人合理言論自由為攻擊語言。
: 三、
: 該公告文中目前僅有使用者 maplefff 被判處水桶,
: 其他使用者不論正反意見皆可自由交流,
: 差別在於遵守板規與否、而不是所謂的「沒有言論自由」,
: 更甚者,
: 自詡代表大部分人之意見、或有言過其實,
: 想表達意見可以,
: 但假借正義或多數人之聲行言語暴力之行為就是違規,
: 因此做出違反板規一之處分。
: 以上申訴之答辯,勞煩小組長了。
是不是大多數意見,自有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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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合理評論、檢視使用者elynn889文章與行為, 雖此否定意見仍屬言論自由範疇,
難稱為語言暴力、人身攻擊行為。
此外特定使用者elynn889更多干擾看板文章已經被他自己大量刪除,
為數眾多以千行記的討論、評論也隨之被刪除,雖無明確違反版規,
版主Derek324kimo長期放任該行為,難認無造成看板資訊交流、討論功能減損。
Derek324kimo版主對針對干擾看板行為噓文持反對意見,要求來信檢舉處理,
然而一般版友根本無法查閱已刪除文章,實務上根本難以進行。
答辯如上,請組務群公正判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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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RelaxEnjoy/M.1551512599.A.E56.html
※ 編輯: maplefff (1.168.1.151), 03/02/2019 15:5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