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850258 (0318)
看板L_RelaxEnjoy
標題[申訴]倉鼠板板主任意水桶
時間Sat Dec 25 19:17:20 2010
[ 浸 潤 水 桶 公 告 ]
*浸潤水桶者ID︰g850258
*文章標題︰ □ [問題] 無言的制度 系列文
□ [心得] 戰,不煩嗎?
□ [公告] 認養文投票活動討論
*水桶理由:
1-19. 禁止人身攻擊、髒話、不雅詞彙、辱罵言辭。
1-20. 禁止蓄意鬧場、挑釁挑起筆戰或與板上發生嚴重口水戰者。
1-21. 禁止挑釁、惡意噓推、無建設性與無益於討論之推噓文。
*處 置︰ 經由多次耐心提醒與勸告無效,直接浸潤水桶一個月。
(即日起2010/12/20~2011/1/20 午夜00:00止)
★浸潤水桶系列文已收錄至z-3-2010年資料夾,僅供參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板備註︰
若遇疑問持,本板歡迎大家提出討論,但請勿蓄意鬧場或挑起任何筆戰
以維持本板秩序與和諧。
*凡被水桶者,期滿請自行來信通知板主解除水桶,否恕不解除,復權後列入觀察名單。
與板主答辯信件(含證文):
作者 g850258 (0318)
標題 Re: 倉鼠板浸潤水桶公告
時間 Tue Dec 21 12:46:36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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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鼠板板主你好
你的水桶理由我不能認同,
1.[問題] 無言的制度 系列文、[心得] 戰,不煩嗎?這兩篇文章你不是都已經
鎖定並且警告過大家了嗎?我也沒有再去回應那兩篇,也沒有繼續討論下去,
也就是說這兩篇你已經做過處理。事隔好幾天為什麼現在突然又要浸我水桶?
如果你認為這一串討論只有我的發言有問題,那為什麼你不警告我?
2.[公告] 認養文投票活動討論的推文,我有違反任何規定嗎?
我仔細檢查過我的推文,只有一句「一直講一直講,比我老媽還囉唆」
可能讓你看了不高興,請問你是依據這一句說我"又違反板規"所以要浸水桶嗎?
這一句根本不構成任何挑釁或辱罵或什麼違反板規吧?
作者 maiya (找不到文請問我!)
標題 Re: 倉鼠板浸潤水桶公告
時間 Wed Dec 22 00:20:03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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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倉鼠板已於違規罰則板規中備註及提醒,
6.為避免板務討論影響閱讀及秩序,若有任何意見請先來信板主信箱,板主將儘快回覆。
g850258大承認並未閱讀清楚板規在先,便開啟具有板務爭議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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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2aXJM0 R: [問題] 無言的制度 此文之回覆
我承認我沒看完全部板規,
因為我沒想到這麼小的事情也會犯板規
: PO文前,您看過置底版規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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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先與板主進一步溝通討論與建議,
結果,導致引起本板其他板友間引起不必要之口水戰與不理智行為。
若能先與板主溝通並提出有意義之建議,找出更好的辦法提出
便可避免板友間不必要的後續爭議與誤會之發生。
因[問題] 無言的制度言的制度 系列文、[心得] 戰,不煩嗎?等兩系列文
引起雙方已嚴重影響板面秩序與不理性行為,
縱然在板主回文勸阻以及允許開啟投票後,仍無法平息雙方戰火,
經評估事態屬於嚴重事件,
為阻止紛爭,板主又於12月17日發文公告
文章代碼:
#1D2aiVyK [公告] 最後一次提醒,請停止「無言的制度」系列文之紛爭
要求大眾恢復理性並給予最後一次提醒與警告
並鎖文終止文章偏離文章主題,目的再次阻止不必要之紛爭及口水戰。
既然這是警告大眾~ 當然就包括g850258大本身在內。
而後,針對此認養文是否開放議題,有板友仍希望開放討論,以表達雙法之看法
為集中板眾看法整理,也避免板友再次引發不必要之紛爭
板主於12/17以[公告]方式開啟討論文,給予板眾「統一」集中於推文討論
12/17
#1D2bddVg □ [公告] 認養文投票活動討論
前車之鑑,此議題屬於容易導致板友彼此間擦槍走火之導因
因此於文章以嚴格規定:
1. 禁止人身攻擊、髒話、不雅詞彙、辱罵言辭。
2. 禁止蓄意鬧場、挑釁挑起筆戰或與板上發生嚴重口水戰者。
3. 有戰意或者攻擊性字眼等推文內容。
*違者一率直接浸潤水桶一個月。
不久,g850258大又自行利用[公告]之標題回文
#1D2cE_-Y 12/17 Re: [公告] 認養文投票活動討論
依據本板規定1-23. 禁止非小組長/該板板主身分以[公告]/[警告]為標題發表。
基於g850258大未看完板規之說法,得知可能不知本板之規定,僅於同推底下推文提醒
並協助修改文章標題為[討論]
→ maiya:感謝長篇意見的提供,請集中
#1D2cE_-Y 第17720篇討論文集中 12/17 08:12
→ maiya:發文 此篇文章先予以鎖文 若有意見請至17720篇回覆 12/17 08:13
→ maiya:請大家遵守並自我尊重 避免不必要紛爭及不理智之行為 12/17 08:14
接著g850258大於
#1D2bddVg □ [公告] 認養文投票活動討論此篇
於文中推文
→ g850258:咦,樓上是來自南投的捧由~我還沒被浸水桶耶好奇怪~ 12/20 16:09
→ g850258:板主不用一直強調什麼惡言相向,沒觸犯到人身攻擊的法律 12/20 16:10
→ g850258:就很緊張一直講一直講...比我老媽還囉唆 12/20 16:11
因此話題與討論主題無關,
基於多次公告的勸導無效也不看板規之評估,認為已有蓄意鬧場以及挑起筆戰之嫌疑。
為避免再次引發不必要之口水戰及紛爭,
依循規定懲處。
作者 g850258 (0318)
標題 Re: 倉鼠板浸潤水桶公告
時間 Wed Dec 22 02:14:46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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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鼠板板主你好,針對你的解釋我不能認同。
※ 引述《maiya (找不到文請問我!)》之銘言:
: 首先,倉鼠板已於違規罰則板規中備註及提醒,
: 6.為避免板務討論影響閱讀及秩序,若有任何意見請先來信板主信箱,板主將儘快回覆。
: g850258大承認並未閱讀清楚板規在先,便開啟具有板務爭議之文,
我在這邊說沒有看完板規,是指我沒看到"不能PO認養文",而不是先來信到板主信箱
其實我本來也沒有想要進行板務的討論,只是紓發心情而已。
我認為沒有寄你信箱的必要,PO抒發對於管理方式的心情並非想要引起爭議。
有人想罵我不是我的錯,我的原文也沒有挑釁。 因此我認為第一個理由不成立。
: ──────────────────────────────────────
: #1D2aXJM0 R: [問題] 無言的制度 此文之回覆
: 我承認我沒看完全部板規,
: 因為我沒想到這麼小的事情也會犯板規
: : PO文前,您看過置底版規了嗎?
: ──────────────────────────────────────
: 未先與板主進一步溝通討論與建議,
: 結果,導致引起本板其他板友間引起不必要之口水戰與不理智行為。
: 若能先與板主溝通並提出有意義之建議,找出更好的辦法提出
: 便可避免板友間不必要的後續爭議與誤會之發生。
避免板友吵架不是我的責任,我的PO文沒有違法。
: 因[問題] 無言的制度言的制度 系列文、[心得] 戰,不煩嗎?等兩系列文
: 引起雙方已嚴重影響板面秩序與不理性行為,
: 縱然在板主回文勸阻以及允許開啟投票後,仍無法平息雙方戰火,
: 經評估事態屬於嚴重事件,
: 為阻止紛爭,板主又於12月17日發文公告
: 文章代碼:#1D2aiVyK [公告] 最後一次提醒,請停止「無言的制度」系列文之紛爭
: 要求大眾恢復理性並給予最後一次提醒與警告
: 並鎖文終止文章偏離文章主題,目的再次阻止不必要之紛爭及口水戰。
: 既然這是警告大眾~ 當然就包括g850258大本身在內。
所以到此為止前面的論戰已經結束,你已經警告大家
我也聽從你的公告沒有繼續論戰,你把全部的文章鎖定處置。
: 而後,針對此認養文是否開放議題,有板友仍希望開放討論,以表達雙法之看法
: 為集中板眾看法整理,也避免板友再次引發不必要之紛爭
: 板主於12/17以[公告]方式開啟討論文,給予板眾「統一」集中於推文討論
: 12/17 #1D2bddVg □ [公告] 認養文投票活動討論
: 前車之鑑,此議題屬於容易導致板友彼此間擦槍走火之導因
: 因此於文章以嚴格規定:
: 1. 禁止人身攻擊、髒話、不雅詞彙、辱罵言辭。
: 2. 禁止蓄意鬧場、挑釁挑起筆戰或與板上發生嚴重口水戰者。
: 3. 有戰意或者攻擊性字眼等推文內容。
: *違者一率直接浸潤水桶一個月。
: 不久,g850258大又自行利用[公告]之標題回文
: #1D2cE_-Y 12/17 Re: [公告] 認養文投票活動討論
: 依據本板規定1-23. 禁止非小組長/該板板主身分以[公告]/[警告]為標題發表。
你這是曲解的板規的意思,我知道不能以公告/警告為標題發文
只是回覆你的文章,是以"Re"的標題發文,
此條板規的原意似乎是為避免板眾偽裝成板主公告或警告,我的文章很顯然不是。
: 基於g850258大未看完板規之說法,得知可能不知本板之規定,僅於同推底下推文提醒
: 並協助修改文章標題為[討論]
: → maiya:感謝長篇意見的提供,請集中#1D2cE_-Y 第17720篇討論文集中 12/17 08:12
: → maiya:發文 此篇文章先予以鎖文 若有意見請至17720篇回覆 12/17 08:13
: → maiya:請大家遵守並自我尊重 避免不必要紛爭及不理智之行為 12/17 08:14
由於你替我著想已經把標題改掉,那這點就沒有什麼爭議了。
: 接著g850258大於#1D2bddVg □ [公告] 認養文投票活動討論此篇
: 於文中推文
: → g850258:咦,樓上是來自南投的捧由~我還沒被浸水桶耶好奇怪~ 12/20 16:09
: → g850258:板主不用一直強調什麼惡言相向,沒觸犯到人身攻擊的法律 12/20 16:10
: → g850258:就很緊張一直講一直講...比我老媽還囉唆 12/20 16:11
: 因此話題與討論主題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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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於多次公告的勸導無效也不看板規之評估,認為已有蓄意鬧場以及挑起筆戰之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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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避免再次引發不必要之口水戰及紛爭,
~~~~~~~~~~~~~~~~~~~~~~~~~~~~~~~~~~~~~
所以你最主要浸我水桶的理由就在這裡
1.我的註解(不是推噓)有8個字(我還沒被浸水桶耶)與討論主題無關,
這並沒有違反板規,板規上寫的是:
1-21. 禁止挑釁、惡意噓推、無建設性與無益於討論之推噓文。
~~~~~~
我並沒有推文或噓文,而只是註解,
更何況你這種判斷也過於主觀而有針對性之嫌疑,
2.「多次公告的勸導"無效"」,意思是我又再度違反你的"規定",問題是我的推文
沒有任何違反規定之處,因此也沒有"勸導無效"之說。
3.「也"不看板規"之評估。」板規裡面沒有寫"不看板規違反板規"
而實際上我有看板規,只是沒有每一個字都看完,因此這條理由也不成立。
4.「認為已有蓄意鬧場與挑起筆戰之嫌疑。」
我認為我的推文只是在開玩笑,TD板友多次攻擊我,我都沒有回應,
他在這邊的推文沒有攻擊我,我更不會在這邊跟他吵
我在此處只是跟他打個招呼調侃他,
就像我在這邊說你很像老媽子一樣。
語句的解釋可以有歧義,
語句也有"語氣"的差別,你沒有任何上下文可以對照
只憑那8個字就斷定我要挑釁鬧場或挑起筆戰?
實際上那8個字不是、也不能挑釁鬧場或挑起筆戰。
我相信板主你應該要做到基本的無罪推定,
在沒有確切的證據說我在挑釁前不能假設我一定是要挑釁,
而那8個字事實上也不能構成鬧場,8個無關討論主題的字就算是鬧場~
那我可以找出幾十個板友都在鬧場。
另外,一切都只是有"嫌疑"的話,就可以判決了嗎?
針對以上你所有浸我水桶的理由,我認為都不合法,
希望你自問,收回你的水桶。
板主的身分與尊嚴比跟板友鬥法重要多了。
作者 maiya (找不到文請問我!)
標題 Re: 倉鼠板浸潤水桶公告
時間 Wed Dec 22 10:49:05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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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回覆的答辯我都已經回覆
如果您覺得你都是抱著開玩笑心態
也未顧及其他板友感受
就如大家所說的倉鼠板的是公眾的
在公眾板發文前本應該先三思文章內容之謹慎度
但您只顧自我感受~多次隨意開玩笑 也違反規定
就證明有鬧場以及挑釁意味
為讓本板恢復和諧與平靜~
就請您暫時先冷靜思考一下或進行申訴
若有必要本人亦會提供相關答辯
最後仍是感謝您對於認養文的意見提出~
以上為與板主答辯信件往來,板主已確切標出他認為違反板規的部份
經過解釋,他也還是認為開玩笑就是違反板規,
而且他明明只舉出8個字的證據,還要抹黑說我"多次隨意開玩笑"
好像把我浸水桶才能使鼠板恢復平靜,
話說引起辯論當天,討論串也才少少的5篇左右
4天後,討論板早就沒人再提這件事,還要以這種理由浸我水桶
溝通應該是不用再繼續了
不再貼上冗長證文。
再次煩請組長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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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1.92.60
※ 編輯: g850258 來自: 211.21.92.60 (12/25 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