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lacia (lilacia)
看板L_RelaxEnjoy
標題Re: [申訴] DOG設劣文3篇
時間Mon May 24 01:02:14 2010
因為ebi常常說 判例是認定標準
我是把ebi有針對版規10解釋的地方(判例)提出來而已
沒有要針對這篇討論的意思 對這篇的裁決 我並未提出任何意見
多複製的地方 是我誤植 抱歉
不過 重點是 版主認為違反版規10的依據...
版主有針對版規10案例說明的部分
重複推文+習以為常的模式,為本人判定亂版的依據
這句
但是我上次檢舉的版友 就是這樣的發言模式...
版主不受理 使我困惑 才提出詢問版規10的文章
※ 引述《ebi (Prince Siegfried)》之銘言:
: ※ 引述《lilacia (lilacia)》之銘言:
: : 因為公告沒有效力 所以我才提出這問題
: : 重點是我根本沒有不服判決 趁機引戰意圖
: : 版主說我犯版規16 我也沒有這個前科
: : 沒人要討論這篇
: : 是說版主對版規10的解釋 跟案例只有hoyushen WrongHole這兩篇
: : 這是引用版主本人在本版答辯內容
: : #1BZZyD6y 發文者是ebi
: : 請不要不實指控我混淆視聽
: 謝謝你指出
: 你將我說過的內容誤植在其他的地方
: 這就叫混淆視聽
: 我po過的內容,我會不知道出處?當初po出這句話的意義何在?
: 以下為原文內容轉貼:
: ========================================================================
: 文章代碼: #1BZ01o4C 標題:"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 本文為內情較為複雜的事件,需要調查當事人提供的相關證據
: 判決公告包括最後一篇說明+勸導文,共有五篇,已於剛剛刊登於dog版
: 文章代碼: #1BZV5EOs [公告] WrongHole 違反保護隱私 劣退+水桶15日
: #1BZVATqf [公告] WrongHole 人身攻擊 水桶3個月
: #1BZVBcMG [公告] WrongHole 引戰 警告一次
: #1BZVCtsy [公告] 關於"[拍拍]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當日檢舉
: #1BZVFE8W [公告] 關於此次事件
: 重複推文+習以為常的模式,為本人判定亂版的依據
: #1BZ01o4C 篇由於文章背後別有意圖(已於 #1BZV5EOs 公告內說明)
: =========================================================================
: 這句話是指,當日WrongHole揭露隱私事件為一背後別有意圖的"設計事件"
: 簡單說就是釣魚文
: 所以dog版(#1BZVCtsy)公告內容:
: 關於"[拍拍]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當日檢舉以下推文「酸人」、「人身攻擊」
: 、「重複推文,引戰」,由於文章背後別有意圖(已於 #1BZV5EOs 公告內說明)
: 故全部駁回不予受理。
: 回到揭露隱私這個事件
: 這位WrongHole版友什麼時候有過"重複推文+習以為常的模式"???
: 請你去dog版找出來讓大家看看
: 你都不看公告判決內容的嗎?
: 被檢舉ID: WrongHole
: 違規事項: 違反版規第十項,引戰,被檢舉人為初犯,警告一次。
: 事件敘述: 被檢舉人於"[拍拍]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文章中揭露多位版友個人隱私,並對
: 當事人人身攻擊挑釁,企圖引戰。
: 檢舉理由: 以討論為由,以諧音影射方式揭露版友個人隱私,挑釁、引戰。
: 你把我說過的話放在別的地方,扭曲原意,這就是很明確的混淆視聽
: 不希望lilacia這樣的混淆視聽的行為一再發生,特此澄清說明
: 有勞小組裁示了,謝謝
: : 以上這是不服劣退的重點部分
: : 另外一名版主明明沒做事 你怎麼都說有他有討論、有做事?
: : 既然公告就算正式上路 當然可以直接列入版規無疑
: : #1Bub1ooC 這篇 是別人不服 不是我不服 為什麼算在我頭上?
: : 鬧到鎖文的版友 是不是先違反了版規10 應該要先罰?
: : 不罰鬧版者? 鎖原po文 讓原po不舒服 原po不是我
: : 版主們不是應該要溝通 一起協調版務?
: : 既然不是你刪的 幹麻跳出來多此一句 可以請ebi把刪文紀錄的證據提出來嗎?
: : 不然講這麼多沒有意義
: : 請版主自己看 是原內文鬧版 還是推文鬧版?
: : 因為版友愛鬧我 所以我po的文章 下面被推的亂七八糟 就是亂版嗎?
: : 我原文並沒有亂講話、情緒化的字眼
: : 是不是搞錯順序了?
: : 1次而已 哪來多次= =
: : 過了就算了 我沒追究這個問題
: : 實際上 就是版友再怎麼鬧 版主都認為不符合規定
: : 所以才想請問 怎樣算犯版規10 一次說清楚 大家省事
: : 因為不是版主認定的問題了 而是版規10到底是怎樣的版規?
: : 前文中已經提出 版主解釋-版規10-小組答辯 三者不一致的地方了
: : 沒有不實指控 我說的都是證據 沒有自己添加的
: : 還有ebi老是說 只有我鬧版 是因為 ebi只認定 我=鬧版
: : 實際上 我是就版規提出建言 版主認為不實的地方 也都解釋了
: : 不服此偏差認定 才在此申訴 不要再說我不實指控
: : ebi對事件的有自己的原因跟解釋 但並無法否認"事件"的存在
: : 我講的是這些真正存在事件而已 並沒有加油添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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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ilacia 來自: 114.44.182.225 (05/24 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