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bi (Prince Siegfried)
看板L_RelaxEnjoy
標題Re: [申訴] 希望DOG版版主秉公處事 不可循私偏袒
時間Wed Mar 3 18:50:51 2010
※ 引述《lilacia (lilacia)》之銘言:
: ※ 引述《ebi (Prince Siegfried)》之銘言:
: : 僅就與本人有關的回答
: : 一般情況下,違規事件由版友來信檢舉,版主被動受理
: : 版主不主動介入是為了「避嫌」
: : 沒有檢舉信,版主主動介入容易給外界"整肅"或"針對"特定版友的不必要聯想
: : dog版目前為止尚無非一般情況的特殊事件
: 辯1
: 既然版主也會加入討論 為何不加入觀察看板言論 糾舉不當發言者?
: 若版主 有主觀想法 版主=當事人 1人有2票? 版友是不是很吃虧?
: 何謂"一般情況的特殊事件"? 有"特殊狀況的特殊事件"的構成條件及處理方式嗎?
: : 故仍採用由版友主動檢舉的制度,版主不主動介入
: 辯2
: 請MilkyCat版主解釋
: : 會在事由06下解釋
: 辯3
: 反覆之證據詳見 辯7 且版主仍舉無相關之事證 意欲混淆視聽?
: WrongHole挑釁版友 違反版規 理當可被檢舉
: 但依版規 被酸 或被攻擊 或認為不當者 應立即檢舉 而非加入混戰
: 更何況 那些被影射的人 一般多數網友並不知情
: 文章中並未明載是影射何人 最初不明白的網友也是視為一般正常文章 並推好文
: 再次聲明 "狗版是公眾討論版,不能因為私人恩怨,就認為亂版有理"
: 而且 文章重點並非著重在影射部份 參與戰文的版友 不僅放大自己被指涉的部份
: 更模糊了該文的討論焦點
: 另 引用身邊所見實例 本來就是聊天常見的習慣
: 何況 原PO並未指名道姓 就連版主初看 都不知道是怎麼回事了 不是嗎?
那些個人隱私細節,如果推文者知情,當下會推文質疑對方實屬合情合理
: 挑釁、引起爭端、破壞看板秩序,因而干擾版友閱讀 這些全部都符合引戰版規
: 簡言之 參與版戰者 全部符合違反引戰版規的條件
: 請通通檢舉!
: : 違規事件由版友主動來信檢舉,已解釋請參考1
: 辯4
: 版規規定版友"可"來信檢舉 但為何執法單位看的明白 證據確鑿 卻不能抓?
: 只因 無法服眾嗎? 那如果沒有人檢舉 版主又不主動主持
: 是不是大家亂成一團也無法可管?
: 違反就是違反 依據版規就可以抓了 執法單位為何不主動維護秩序 要版友負責?
: 版規第七條是有規定 當事人才能檢舉
: 但版規第十條 可沒有說要有人檢舉才算違規吧?
: 並且我想請問這樣的違規 你會不會抓?
版規10當初與M版主討論很久,針對一字一句推敲出來的
也曾寫信詢問小組長當時新增版規的妥適性
一般情況下,版主不主動介入,本人認為由版友主動檢舉還是比較妥當的
: 版規叫我們遇到就立即去信檢舉
: 可是常常又被以多方理由駁回
檢舉理由不合理就會駁回,我駁回的那一次,也說明的很清楚
: 那我們主動檢舉不是都檢舉好笑的嗎?誰還敢檢舉呢?
: 檢舉都是跟版主私下書信往來 因為版主不夠公正嚴明 今天才要來此法庭申訴
: 辯5
: 請解釋
: : 123.194.160.142 02/27 22:54
: : 事由01, 02,違規事件由版友主動來信檢舉,原因已解釋請參考1
: : 這邊漏了本人一句重要推文,在此補上,漏了節錄這句話我覺得差很多
: 推 ebi:我的立場就是不希望有任何版友違反版規 123.194.160.142 02/27 23:22
: : 這句就是我身為版主的心聲,版主的立場就是不希望任何版友違規
: : 當天本人22:40左右上站,本篇推文開始六分鐘,即出現人身攻擊言論(原po對版友)
: : 中立
: 辯6
: 雖然版主不希望任何人違規
: 最後版主還是回了一則單特別指責我的回文 這已經立場偏頗
: 因為人身攻擊的人不只我一人 但我的行為 卻經由版主此言而被放大
: 況 在我"人身攻擊"之前 已有版友先"酸人"
: "人身攻擊" 及 "酸人" 均為有違版規之情事
推文第六分鐘開始就有第一起人身攻擊
這也是那一篇,我受理的第一封檢舉信
噓 UniFish:難道要鼓勵拿狗給別的動物玩的遊戲嗎?? 114.33.192.74 02/27 20:27
→ lilacia:誰知道會這樣阿?PO出來讓人知道注意不好嗎 114.42.195.155 02/27 20:28
噓 a90400097:如果有事情勒? 為反而反很無聊! 118.169.130.133 02/27 20:28
→ lilacia:今天也是沒事 主人才敢PO的阿~~ 114.42.195.155 02/27 20:28
→ lilacia:知道會出事 誰會這麼做? 114.42.195.155 02/27 20:29
→ lilacia:哪知道下次哪個不知道的飼主 也這樣做 114.42.195.155 02/27 20:31
噓 UniFish:版友們噓他不就是要告訴他說「這樣不好」 114.33.192.74 02/27 20:31
→ UniFish:難道要「哇~好可愛」這樣嗎?? 114.33.192.74 02/27 20:31
→ lilacia:原PO也知道說對不起他的狗狗阿 114.42.195.155 02/27 20:31
→ UniFish:那你應該要寫信勦他幹嘛刪文才對 114.33.192.74 02/27 20:32
(人身攻擊檢舉內容)
→ lilacia:嘴巴真的很臭耶 難怪很多人都不愛講話了 114.42.195.155 02/27 20:32
→ lilacia:都是你們那樣回文她才會刪 114.42.195.155 02/27 20:32
→ lilacia:還需要問嗎~~別有狗性就沒人性了 114.42.195.155 02/27 20:33
(人身攻擊檢舉內容)
那一篇共有三篇公告:
文章代碼(AID):
#1BYJr9Uj
文章代碼(AID):
#1BYKmx8Y
文章代碼(AID):
#1BYU0tEh
20:32 推文人身攻擊之前,沒有任何推文酸人的檢舉
: 況 版主並未了解全盤狀況 即於回文中單指我個人人身攻擊 實屬不妥
: 另外 我引入我因違規被抓的內文如下:
: → lilacia:嘴巴真的很臭耶 難怪很多人都不愛講話了 114.42.195.155 02/27 20:32
: → lilacia:都是你們那樣回文她才會刪 114.42.195.155 02/27 20:32
: → lilacia:還需要問嗎~~別有狗性就沒人性了 114.42.195.155 02/27 20:33
: "有狗性就沒人性" 這句話被指人身攻擊?
: 有狗性是說了解狗 沒人性是指版友口中得理不饒人的發言
: 而版上那群人 經常說 狗的地位就像人一樣 拿狗說人 一點都不算是罵人阿?
: 今天一改立場 就認為我提到狗 是罵人了嗎?
: → lilacia:這篇文章還真成功 這副嘴臉的人都跳出來了 114.42.195.155 02/27 20:55
: 此句並未特指何人 不知何人被激怒入座?
: 不是這樣的人 對這句話 根本不會有感覺吧?
: 我並未提出對版主此判決不服
: 但請版主在面對所有版友的態度上一視同仁
說人嘴臭,說人沒人性,當然是人身攻擊
與你對話的版友,覺得被酸,本來就不該譏諷版友"這副嘴臉"
: : 事由04, 05為lilacia版友寄信到本人信箱檢舉,同標題"版規十"來回共有七封信
: : 本人對版規引戰的解讀,引戰: 挑釁、製造爭議引起糾紛。
: : 對於hoyushen版友重複推文的行為並不認同,認為未達引戰程度
: : 但確實如果時常有這樣的行為模式,而且習以為常,會影響版友閱讀文章並不合宜
: : 所以在lilacia版友找到兩篇重複推文同樣模式,也與本人溝通後
: : 在最後一封"Tue Mar 2 00:43:15 2010",本人已受理這篇檢舉
: : 不知道為什麼在此被隱而不提?
: : 稍後會把信件轉到組務,會以推文標示上事由04, 05
: 辯7
: 版主受理之情事 在下方第9行載明 且標出受理時間 與版主提出之信件證據一致
: 並無隱而不提之意
: 受理後 壓案之情事 在下方第10行載明 並書名事件發生之文章 文章代碼也附上
: 另版主說明有處理 處理的是別人檢舉Wronghole
: 並非我所檢舉的hoyushen一事
: 請版主不要提出不相關的證據,混淆視聽
: 並且我檢舉hoyushen亂版情勢,應該算是累犯,因為h於2篇po文中均發言失當
: 依"現行"版規 應視為累犯 至今竟完全未處理?
: 以下此人並非由我檢舉 與我所申訴案件無關
: 請版主勿混淆視聽
: : 文章代碼: #1BZ01o4C 標題:"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 : 本文為內情較為複雜的事件,需要調查當事人提供的相關證據
: : 判決公告包括最後一篇說明+勸導文,共有五篇,已於剛剛刊登於dog版
: : 文章代碼: #1BZV5EOs [公告] WrongHole 違反保護隱私 劣退+水桶15日
: : #1BZVATqf [公告] WrongHole 人身攻擊 水桶3個月
: : #1BZVBcMG [公告] WrongHole 引戰 警告一次
: : #1BZVCtsy [公告] 關於"[拍拍]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當日檢舉
: : #1BZVFE8W [公告] 關於此次事件
: : 重複推文+習以為常的模式,為本人判定亂版的依據
: : #1BZ01o4C 篇由於文章背後別有意圖(已於 #1BZV5EOs 公告內說明)
: : 鎖文乃版主權限,由版主考量當時實際情況做決定,按照本人過去處理模式,會在推文
: : 最底下向版友簡單說明。
: : 違規事件由版友主動檢舉,版主被動受理
: : 原因已回答,請見本篇問題1
: : 那篇文章確實不是本人處理,
: : 那篇文章事後從delete版備存於dog版版主工作區
: : 稍後會轉錄到組務版(會以推文方式標注"事由09")
: 辯8
: 是的 既然不是你處理 你大可不必刻意跳出來 讓MilkyCat版主自己滅火
: 何以你要卸責 又要鎖文為MilkyCat護航 而MilktCat版主卻可以對此事件完全置之不理?
: 而ebi版主既說明有與MilkyCat版主互討論版務 為何無法共同承擔、面對版友的質疑?
: 若MilkyCat只有"討論"的功能 很多人都是版主商量討論的對象 包括家人、朋友、師長等
: 不知道MilkyCat身為DOG版版主的功用為何?
我答辯完了,麻煩小組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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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160.142
1F:推 lilacia:我並未提出對版主此判決不服 03/03 18:58
2F:→ lilacia:但請版主在面對所有版友的態度上一視同仁 03/03 18:59
3F:→ lilacia:不因任何個人行為或藉口或私人恩怨予以例外 03/03 18:59
4F:→ lilacia:否則版主所有判決,均難服眾! 03/03 18:59
5F:→ lilacia:請ebi針對我的訴求答辯 03/03 18:59
6F:→ lilacia:以上全部都在前方訴求當中一再提及 是copy下來的 03/03 19:00
7F:→ lilacia:重申:本人非因個人被狗版公告犯版規而提出申訴 03/03 19:28
8F:→ lilacia:另外 請將8人犯規之公告文 發為8篇 各自獨立公告 03/03 19:29
9F:→ lilacia:不要把id藏在公告內文中 03/03 19:30